第五节 五大原则
五大原则(five principles)即呼应原则、对称原则、黄金分割原则(属于二分性结构)和三部性原则、起承转合原则(属于三分性或交混结构)。运用某种特定的手段来组织并发展音乐的初始材料,从而在音乐结构的整体方面形成与天然结构态相吻合的某种规律,我们称之为音乐结构构建的原则。这些原则是音乐创作的基本结构技法,具有重要的结构学意义。
一、呼应原则
如同对仗和平仄之于文学一样,呼应是音乐最基本的结构原则,也被人们认为是音乐结构“语法”的基础。可以认为呼应原则是音乐结构的元结构原则,因为呼应原则导致了几乎所有重要结构原则的产生。世上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呼应的本质即矛盾二分法的体现。我们说,生命运动的基本方式是呼吸,那作为类生命体的音乐,其结构上的呼应,便是这种类生命运动的表现。正如我在《结构分析学导引》一文中指出的一样,呼应的元素与生俱来,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东西,如:快慢、长短、强弱、疏密、浓淡、动静、上下、分合等等。由此可见,呼应关系(无论是以重复,或变化重复,还是以对比的方式)是二分性结构的天然结构元素和结构力表征。
音乐中的呼应现象,在结构上的特点就是明显地分为上、下(或前后)两个部分。两部分包含有相同或不同的因素,两者相辅相成或相反相成,互为参照,相互依附,对立而又统一。呼应造成了音乐的运动,音乐的运动映射出呼应原则的本质。
正如高为杰教授指出的:呼应原则在音乐中是无所不在的。它的具体体现方式十分多样。呼应的两部分可以是重复关系、变化重复关系或对比关系等等。不论用何种手法达到呼应,其最本质的形式化结构特点就是成双性,并体现出二分性的布局。呼应的两部分在长度上可以相等,形成外部结构的均衡和对称;但长呼短应,或短呼长应的不平衡格局也是常见的,这种格局就形成了另一种原则,即黄金分割原则。在这种情况下,虽然量的平衡被打破,但二分的性质不变,并体现出了矛盾运动的复杂性和生动性。
呼应现象在音乐中不但总是体现为周期性连锁般地环环相扣,由此推动音乐的延伸发展,而且也常常体现为多层套叠的关系。所谓呼应的多层套叠,即由小的呼应结构组合成大的呼应结构;或反过来说,在大的呼应结构中,其内部还可以细分出小的呼应结构。可细分的部分与不可细分的部分又可能形成“分而合”或“合而分”的呼应关系。[1]
二、对称原则
对称“一直都是人们长时期以来用以理解和建立秩序、优美和完善的一种概念”。[2]因此,对称不仅是一切艺术品形式感的审美标准之一,也是音乐形式化结构的重要手段和基本原则。对称具有等量的关系(无论在横向的旋律还是在纵向的和声上),并实现了物质上的平衡,因此具有一种静态的稳定匀称性质。从严格的意义上讲,对称也是呼应的一种形式,属于二分性的结构。典型的对称结构有“镜像结构”和“拱形结构”,它们充分地体现了建筑学之于音乐结构的意义。我们在后面的二分性结构和三分性结构篇章中将专门研究这类作品。
三、黄金分割原则
黄金分割原则也是属于二分性结构的重要结构原则。所谓黄金分割,即按照0.618(长相)和0.382(短相)的比值来划分结构。很显然,黄金分割属于不对称的结构,因而被划分的两部分不具有等量的关系。但这种不等量的比例关系却具有一定的倾向性和张力,并展现出一种动态的自由平衡感。人们心理上的平衡往往要经过审美过程才能实现,而具有黄金分割比例关系的审美对象则在审美的过程中,满足了人们心理上的平衡,因此符合人的审美习惯。黄金分割比例亦被认为是天然结构比例并广泛存在于所有艺术门类的作品中。黄金分割原则的运用有正相黄金比例(前段长,后段短)和负相黄金比例(前段短,后段长)之分。
四、三部性原则
对前一个呼应元素的再现便展现了三部性原则。所以我们也可以说“三部性原则是在呼应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三部性结构就是在遥相呼应的两部分之间插入一个中间部分”[3],或在对比式的呼应关系中对前一个呼应元素进行再现。三部性原则明显地体现出三分性结构的特征。[4]
三部性原则包含了对立统一的辩证因素,揭示了具有哲学意味的由“低级到高级”螺旋型上升、波浪式发展的正反合“三一式”逻辑规律和辩证过程。因而三部性的“三”不是简单的数量关系,并由此区别于并列的三部分结构。
三部性原则可以体现在音乐结构的任何一级单位中,包括动机、乐句、乐段或二段式这类小型曲式。体现三部性原则的典型传统曲式是三段曲式、三部曲式和奏鸣曲式。三部性原则同时也广泛地体现在其他类型的曲式之中。三部性几乎是构建任何大型传统曲式的基石。
三部性原则在音乐中的具体体现,可用图式A-B-A'来表示,即主题(呈示)——离题(对比或引申展开)——返题(主题再现——根据三部性原则的实际内涵,这里的再现一般为变化的再现,又称动力再现)。由于三部性原则的核心是再现,因而也可以称之为“再现原则”。
三部性原则与呼应原则一样,在曲式结构中也可体现为周期性连锁或多层套叠的关系。
五、起承转合原则
起承转合原则是由呼应原则衍生出来,并与三部性原则相结合而成的:
起承转合这四个阶段,在结构上具有不同的功能。
起:乐思的最初呈示;
承:起部的重复或引申(呼应关系),巩固起部陈述的内容或稍做离题;
转:引入新材料或展开起承部分所陈述的内容,与起承部分形成对比(对比关系);
合:向起承部分的内容回归,伴有明显的再现或动力再现因素。具有结束、总结的功能(呼应关系,或远距离照应)。
起承转合作为一种结构原则,明显地带有二分和三分性结构的混合性质,是一种典型的交混结构,并极易形成结构对位。但总体上仍呈现出三部性的结构特点。它可以广泛体现于曲式的不同结构层次(微观的或宏观的)之中。
注 释
[1].参见高为杰、陈丹布:《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第6页。
[2].赫尔曼·外尔:《对称》(冯承天、陆继宗译),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4页。
[3].参见高为杰、陈丹布:《曲式分析基础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一版,第7页。
[4].三部性与三分性有概念上的区分:三分性是一个纯粹结构形态概念,任何三个部分的结构都可以被囊括其中,而三部性则规定了第三个部分一定是第一个部分的再现或变化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