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5
大约十点半,小教堂的破钟当当作响,人们纷纷来到教堂聆听早晨的布道。主日学的孩子们分散开来,和自己的父母一起坐在长椅上,以便家长看管。波丽姨妈来了,汤姆、希德和玛丽跟她坐在一起。汤姆坐在靠过道的位置,好尽量远离打开的窗户以及窗外诱人的夏日风光。人们正顺着过道往里走:又老又穷的邮政局长,往日风光不再;镇长和他的老婆——这儿居然还有一位镇长,不过和许多其他东西一样只是一个摆设;治安官;寡妇道格拉斯,风韵犹存,头脑聪明,四十来岁,是一位慷慨大方、心地善良的有钱人,她的山顶别墅是镇上唯一的豪宅,每逢节日庆典,她都会大宴宾客,甚至有点铺张浪费之嫌,圣彼得堡的人都以她为荣;有点儿驼背但是德高望重的华德少校和华德太太;瑞佛逊律师,这位贵客刚远道而来;下一位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好几个穿着棉布裙、绑着丝带的少女跟在她身后,她们个个都让小伙儿心碎;镇上的小职员总是集体出现,他们站在前厅,咬着手杖头,头发油光水滑,一脸傻笑,组成一道花痴人墙,直到最后一个姑娘逃出包围圈才肯散去;最后进来的是模范儿童威利·木佛逊,他正小心翼翼地搀着妈妈,好像他妈妈是一片雕花玻璃。他总是领着妈妈来教堂,妇女们对他赞不绝口。所有男孩都讨厌威利,因为他好得有点儿过分,完全就是“别人家的孩子”。每逢周日,他的白手绢总是从屁股后面的口袋里露出来——假装不经意地。汤姆可没有什么手绢。在他看来,带手绢的男孩都是装腔作势的假贵族。
人已经到齐,于是又敲了一次钟,以警告迟到的落后分子。教堂随后陷入庄严的沉默,只有站在二楼的唱诗班不时传来窃笑和低语。唱诗班总在布道的时候偷笑或者小声讲话。我只见过一个有教养的唱诗班,但不记得是哪个教堂。事情过去得太久,别的都记不清了,只记得不是在美国。
牧师把赞美诗发给大家,然后津津有味地开始朗读。这种特别的读法在本地备受推崇。他以中等音调开始,之后逐步上扬,等到某个点调门再也高不上去了,就像跳水似的,猛地一降:
大家都认为牧师的朗诵出类拔萃。在教堂举办的“联谊会”上,他总是被要求来一段儿诗朗诵。朗诵完毕,太太小姐们便会把双手举起,再无助地落到大腿上,翻着白眼,大摇其头,仿佛在说:“简直是妙不可言,太美了,美得超凡脱俗啦。”
唱完赞美诗,斯布拉格牧师把自己变成了一副人形布告栏,开始宣读各类“须知”,像是会议啦,社团活动啦,诸如此类,仿佛可以一直读到天荒地老。这项奇特的习俗一直到现在还保留着,即使如今人人都能买到报纸。世事就是如此,陋习总是源远流长。
现在牧师开始祷告。这是一次慷慨的祷告,确实很好,并且非常具体:他为教会祈祷,也为教会里的小孩子们祈祷;为村里其他教会祈祷;为村子本身祈祷;为郡县祈祷;为州祈祷;为州领导们祈祷;为国家祈祷;为国家的教会祈祷;为国会祈祷;为总统祈祷;为国家其他领导人祈祷;为在大海中颠簸的可怜水手祈祷;为成千上万在欧洲君主制和亚洲专制的铁蹄下呻吟的劳苦大众祈祷;为面对光明和福音却闭目塞听的人们祈祷;为遥远海岛上的异教徒们祈祷;最后的结语是,愿他所说的话得以蒙恩,如同种子洒进肥沃的大地,假以时日便能喜得丰收。阿门。
传来一阵衣服的摩擦声,站着的人们纷纷落座。本书的主人公并不喜欢刚才的祷告,只不过在默默忍耐——甚至有点儿忍无可忍。整个过程他都非常烦躁。因为汤姆在不知不觉间记住了祷告词的所有细节。其实他并没有真的在听,只是知道有哪些套路,还有牧师会走什么流程。所以哪怕加进去一丁点儿新东西,汤姆的耳朵都能捕捉到。他会恨得咬牙切齿,认为多说一个字都是耍流氓。
祷告进行到一半,一只苍蝇停在了汤姆前面的椅背上,开始折磨他:它先是平静地搓手,然后用胳膊抱住脑袋拼命地揉,好像要把脑袋从身子上揉下来,那根细细的脖子一览无余;它又用后腿蹭蹭翅膀,让它像衣襟似的平平地贴在身体上。苍蝇心平气和地梳妆打扮,好像知道现在绝对安全。它确实不必担心,尽管汤姆一直手痒难耐想去抓它,却万万不敢。他深信要是在祷告时做这种事,灵魂马上就会被击碎。可随着祷告接近尾声,汤姆也开始弯起手指,悄悄往前伸。“阿门”刚刚落地,苍蝇已经成为俘虏。然而一切没能逃过姨妈的眼睛,她让汤姆放走了苍蝇。
牧师发下经文,用一成不变的语调开始了冗长的讲经环节。由于太过无聊,人们接二连三地开始打盹。然而这次讲的却恰好是来自地狱的无尽折磨。要按牧师的说法,能有资格进入天堂的人简直寥寥无几,甚至都没有拯救的必要了。汤姆边听边数已经讲了几页纸。每次听完布道,他都能知道一共讲了多少页,可对经文本身却一无所知。不过这次,他倒真对一部分内容产生了兴趣。牧师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万军之耶和华将在千禧年建立起统一王国的画面,到时候狮子会和羔羊躺在一起,有一个小孩子领着它们。然而这伟大场景的哀恸之处,它的教训以及背后的含义,汤姆全都忽略不计。他只关心故事的主人公受万民景仰的盛况,那场景令他两眼放光,心里想着要能成为那个小孩该多好,要是狮子不吃人的话。
无聊的布道继续进行,汤姆再次陷入煎熬。很快,他想起了自己的那件宝贝,于是赶紧拿了出来。那是一只下颚令人生畏的黑色大甲虫——汤姆管它叫“大夹子虫”。它装在一个小皮袋子里。甲虫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咬了一口汤姆的手指头。手指头忍不住一弹,甲虫连滚带爬、四脚朝天地躺到了过道上,受伤的手指头则含到了嘴里。甲虫躺在地上无助地蹬着小腿,没法翻过身来。汤姆盯着它,想伸手去抓,但却够不着。其他对布道不感兴趣的人像是遇到了救星,都盯着虫子看。这时,一只满腹忧愁的流浪狗溜达进了教堂。宁静柔和的夏日叫它浑身发懒,闷得发慌,想出来透透气。狗发现了甲虫,垂着的尾巴顿时竖起来左摇右摆。它观察一阵,绕着甲虫转上一圈,隔着安全距离嗅了嗅;又转了一圈,大着胆子走近闻了闻,张开嘴轻轻叼了一下,没能叼上;再叼一次,又叼一次;开始觉得很有意思,于是趴在地上,把爪子放到甲虫两侧,继续尝试;终于叼烦了,对甲虫失去兴趣,变得心不在焉。狗儿开始打盹,下巴越来越低,终于撞到敌人身上,结果被对方一把钳住。只听得一声惨叫,狗儿将脑袋猛地一甩,甲虫飞出去老远,再次四脚朝天。围观群众同时感受到一阵心照不宣的愉悦,好几张脸赶忙藏到了扇子或是手绢后边。汤姆简直是乐开了花儿。狗儿露出一脸蠢样,可能心里也知道自己出了洋相,不过这也激起了它的愤怒,想报这一箭之仇。它来到甲虫旁边,再次谨慎地发起攻势:绕着圈地对着虫子跳脚,在离虫子不到一英寸的地方不停地用前爪点地,甚至靠近些用牙齿去咬,又猛地缩头,弄得耳朵呼扇个不停。闹了一阵子,它又厌烦了。想从苍蝇身上找乐子,却觉得没意思;鼻子紧贴地面开始跟踪蚂蚁,这把戏也很快玩腻;它打呵欠,叹气,把大甲虫忘了个一干二净,结果一屁股坐了上去!随着一声怒吼,狗儿在过道上开始撒腿狂奔;狂吠声不绝于耳,狗儿也一刻没停;它横穿圣坛,跑上另一侧的过道;它跑过大门,又回到起点,继续冲刺;狗儿越跑越痛,最后简直变成了一颗在轨道上运行的毛茸茸的彗星,带着火花光速移动。最后这发了疯的可怜虫终于偏离轨道,跳上了主人的大腿;主人一把将他丢出窗外,悲鸣声很快远去,消失在远方。
到这时,整个教堂里全是憋红的脸。大家强忍笑意,差点背过气去,最后牧师只得停下来。虽然很快重新开始布道,可牧师已经力不从心。他再也无法引起大家的注意,因为即使讲的是最严肃的内容,还是会从遥远的后排传来几声很不严肃的窃笑,好像可怜的牧师讲了什么搞笑的话。等布道终于结束,开始祷告环节,所有人都感到解脱。
汤姆·索亚小朋友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今天的布道真是与众不同,他对此感到十分满意。美中不足的是,他虽然很愿意让狗儿和大甲虫玩,但并不代表狗可以把甲虫拿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