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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文化 上可数典认祖 下能寄托厚望

随着“哇——哇——”哭声的响起,人类一族中的一个小生命平安降临人世,于是家族人等无不欢喜。自然高兴之余,或父或母或别的亲朋便开始为小儿的名字在寻思费神了,当然,有的家长早在小儿尚于母腹中孕育之初便为他(她)确定了称谓(此为现代胎教中重要内容之一)。加以小儿的姓氏也已随家长自然地确定了下来,于是代表小儿个人,以区别于他人的“姓名”便开始在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这在现代应该是顺理成章、毫无疑义的。殊不知,作为人类一种特定称谓的名字,连同冠于其前的姓氏并不是伴随人类一同出现的。它们的产生都经历了漫长的时间,都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适应人们日常交际、交流以及生活等的迫切需要才逐渐面世的。

姓名文化源远流长,它是姓氏文化和名字文化的有机统一体。早在100多万年之前,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就已经有人类生息繁衍了,这已经成为史学界尤其考古学界公认的事实。那时候,人们的生存环境还很恶劣,生存能力还很低下,他们或分散或群居,最高的恐怕也是唯一的需求便在于维持自身生命并予以代代延续下去。因此,至于同类同伴之间该如何称谓在他们还没有成为必需。到了距今五六千年的母系氏族社会时期,由于人类自身以及外在的物质生产力等的发展,人们日益感到由血缘确定的族系之间没有固定特称的不便,于是慢慢产生了具有识别作用的“姓”:同一氏族成员归于一姓之下,氏族不同、姓也相异。我们已经知道,在母系氏族公社内部,处于主导地位的是妇女,所以当时氏族所用的姓,也就是我国最古老的一批姓[1],均带“女”字偏旁,如“妫”“姬”“姒”“姜”等。不仅如此,连同当时新生儿的姓称也一概承袭母亲一方。正如许慎《说文》中对“姓”的解释“从女生”,产生于母系社会的这个“姓”字本身确实也体现出了当时社会地位的女尊男卑。

“姓”在当时的直接作用就在于识别人们所属氏族的异同,而其最重要的作用却是“崇恩爱,厚亲亲,远禽兽,别婚姻也。故纪世别类,使生相爱,死相哀,同姓不得相娶者,皆为重人伦也”。[2]不同氏族之间可以通婚,同一氏族内部禁止结婚,“别婚姻”“重人伦”,如此而已。

等到大约距今四五千年以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男子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出来,并逐渐取替了妇女在社会中的支配地位;氏族所用的姓称自然也转随父亲血统,氏族公社由母系渐变到了父系阶段。此时,氏族部落之间常因利益关系或结成联盟或相互冲突,联盟的首领或争斗后获胜一方的首领在新的集体中处于领导地位,如姬姓部落的黄帝和姜姓部落的炎帝等。部落之间的争斗、融合最终促成了伟大的华夏民族的诞生,人类社会逐渐完成了由氏族公社阶段向阶级社会的飞跃。其间,那些在社会融合过程中立下功劳的人们便纷纷受到奖赏,有的被赐以新的领地,开辟这些新领地的除其家人、部属外,还有在战争中抓到的俘虏,因此他们的姓称本是混杂不一的。为便于控制和领导,不少上层统治者给那些原称某姓的功臣和部下重新赐以新姓——在新领地或更大范围内占有优越地位的姓。于是,这种与地域相关的新的标识——“氏”在“姓”诞生一二千年后也就问世了。

最初出现的“氏”实际上是“姓”的分支,二者的含义是迥异的。《白虎通义》中说:“所以有氏者何?所以贵功德,贱伎力。或氏其官,或氏其事,闻其氏即可知其德,所以勉人为善也。”《左传》所记“天子建德,因生以为姓,胙之土而命之氏”。《通鉴·外纪》所谓“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就以战国时代楚国爱国诗人屈原为例,他的祖考是高阳革姓,后来革姓又生出不同的分支而称氏,其中屈原的先人瑕封地在屈,于是称为屈氏,因此屈原的姓氏全称应该是苹姓屈氏。秦汉以前,“姓”和“氏”不同,“姓”为“氏”之本,“氏”自“姓”出。夏、商、周三代,氏是姓的支系,用以区别子孙之所由出生。姓者,统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别其子孙之所自分。氏是区分贵贱的标志。《通志·氏族略》曰:三代以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妊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

春秋以前,贵族之姓承袭自远祖,因此百代不变,比较稳定;氏为贵族得自与自己血缘关系较亲近的先人,而且还会随着封邑、官职的改变而改变,因此会有一个人的后代有几个氏或者父子两代不同氏。另外,不同姓之间可能会以同样的方式命氏,因此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现象。

“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3]正由于“氏”最初具有标识一个人在社会上所处阶层的作用,所以当时一律是“男子称氏”,只有“妇人称姓”,至于大多数奴隶,则常常是既无氏又不加姓的。

由此不难看出,中国的姓氏经历了一个因生为姓、由姓分氏、氏盛姓衰、姓氏相别的曲折进程。直到东周时期,由于历史条件有了新的变化,姓与氏的差别才逐渐减小,姓也开始普及于社会的个人了,“百姓”便随之变成了一般平民的通称。在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秦朝建立后,姓而氏、氏而姓、姓氏合一就已经基本确立了,现在我们常说的“姓氏”,干脆就是专指姓了。

至于姓氏的得名及发展演变,其情状更是一言难尽的,限于篇幅,我们在此只揭示其中一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最常见的有:

第一,原始意义的“姓”,不少是由远古氏族部落的标志符号(徽号、图腾等)转变而来,如云、熊、牛等姓分别得名于青云氏、有熊氏、牛峤氏等标志;有的是得名于古老的传说,如子姓,据传就是因河妇吞服燕卵生子而得来的;有的则得名于地域名称,如传说中的舜,因为生于姚墟而姓姚,后因改居妫水之滨,又得姓妫等。

第二,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直到秦汉,不少姓氏得名于当时的国名(如周代时的燕、晋、卫、鲁)或邑名(如由封邑鄫、邘、彰分别得名曾、于、章);有的得名于地域方位或景物(如东郭、西门、柳、池);也有取先人的名号、封爵(如庄、穆、公孙、王孙)等为姓的。其他的情形还有以在族中排行(如伯、仲、叔、季)、所任官职(如司马、司徒、上官)及所操职业(如渔、巫、史、陶)等为姓的。当然,其中有些姓氏在最初并非是使用者本人有意取之用之,而是时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如此称呼他们,约定俗成具有了一定的特指性质后,或被称者本人或其子孙干脆就以这些俗称为姓了。

第三,从秦汉直至明清,由于政治制度、社会条件等的变更,姓氏又有了新的发展,过去已有的姓及其分支氏有不少被沿用下来,其间也出现了一些带有时代特色的新姓氏:由于和亲、移民政策的实施及民族融合、统一在较大范围内的实现,不少原为少数民族所独有的姓氏融入了汉民族姓氏中并被逐渐汉化(如石、竺、呼延、宇文等);就是在汉族内部也有大量改姓现象的出现;有的因避君王、先贤及恶人之讳或躲避杀身之祸而主动自愿地改姓(如由于汉明帝本名刘庄,所以“庄”姓当时就改成了“严”;而唐代安禄山、宋代秦桧在事败之后,时人皆以姓安、姓秦为耻;有的则因触犯圣君、律令或被俘虏、易主而被迫改姓,尤其在那些戒律森严、动辄株连九族的朝代,这样的事是时有发生的。姓氏的汉化或中途改变,无疑都给它的大家族增添了许多新的成员。

中国姓氏的复杂还体现在姓氏字格的多样化:中国姓氏有单姓和复姓之分;其中复姓又有双字(如诸葛、呼延)、三字(如莫贺弗)、四字(如刹利邪伽)甚至五字(如骨卷魔骨思)之分。

在现代工作中,有时会遇到“氏序”也就是姓氏的排列序问题。时下,最为常见的氏序有两种:一是以姓氏笔画为序,一是以所属成员多少为序。这两种排列法都没有加入排列者的主观感情色彩,即以哪些姓氏为尊贵、以哪些姓氏为卑贱之类的东西。用以分部落、别婚姻的姓氏在产生之初也的确没有高下尊卑之别,然而在它存于社会长达几千年之后的不少朝代,却被人为地加上了等级之分:封建社会里,皇亲国戚、公侯伯爵与平民百姓、奴仆下人的姓氏并提时,排列顺序是有严格要求的;现如今已为妇孺皆知的《百家姓》,在当初被宋代老儒编排时,他是万不敢把皇帝赵匡胤的“赵”姓排在后面,哪怕是第二位的。当然,随着历史的变革,朝代的易主,彼时尊贵的,到此时或许卑贱下来;而此时卑贱的,到后来又有可能高贵上去。就连同前面提到的以所属成员多少为序的,诸如在1987年5月3日《人民日报》登载的新百家姓中“李、王、张、刘、陈、杨……”这一定排列,也并非一成不变的,各姓氏所属人口总数的此消彼长,注定了这种氏序排列的千变万化,恐怕这不会是以哪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除了前面提到的能分家族、别婚姻、重人伦等功能外,在社会较大范围内的辨姓联宗、寻根认族活动中,姓氏的作用也是无可替代的。目前,不只港、澳、台同胞,就连散居世界各地的华侨华裔也纷纷前来祖国大陆认宗寻根,这对发扬华夏儿女尊祖敬宗美德、促进祖国经济发展和团结统一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这也可以说是姓氏文化最大的现实贡献之所在。当然,海外同胞们的寻根追祖、宗亲睦谊活动也并非都是一帆风顺,有时还会遇到一些客观障碍,诸如同姓未必同祖,异姓又未必异宗等。“同姓未必同祖”的,如现在全国使用人口最多的三大姓氏(王、张、李)之一的王氏,就有许多不同的来源:①出于虞舜妫姓;②出于商纣王子比干子姓;③出于姬姓,周文王第十五子毕公高之后,或谪居琅玡(今山东胶南一带)的周灵王之后;④春秋时魏献子等王族之后;⑤南北朝时西魏鲜卑族复姓可频改为王氏;⑥古高丽国君有王氏;⑦西羌钳耳族有王氏;⑧受赐王姓;⑨冒姓王氏;等等。“异姓未必异宗”的,据史料证实,王、田、陈、姚、妫等姓氏中的部分成员,就是同一祖先“舜”的后裔。所以,只有在了解掌握了这些基本知识之后,那些前来大陆寻根的赤子才不至于只考虑联宗同姓而忽略了异姓。至于“任人唯亲、不任人唯贤”,那只是在强调血缘关系,以发挥团结族人之纽带作用的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是应当予以修正的,此处不复赘述。

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行到明代的时候,仅据《姓觿》和《万姓统谱》所录,中国单是汉民族姓氏就已多达3700有余。时至今日,加上少数民族,中国人曾拥有过多少姓氏,恐怕还是难以言言凿凿给出确数的,估计远远超过万数以上了。在已经知道的6300多个姓氏中,只有2000个左右被今人沿用继承了下来,常见姓氏也不过400多个。[4]然而,现在仍有不少人正匠心独运,根据自己的意愿、情趣等创造着新的姓氏,那将使本已蕴含颇丰的中华姓氏文化更加日益绚丽多彩。

知晓了姓氏文化的一些常识,名字文化中的许多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和姓氏一样,人的名字也是一种标识符号,只是它代表的不再是整个家族,而是家族中的每个成员。它的产生晚于姓氏,约在夏商时期(甲骨文、金文中曾记有太丁、阳甲、盘庚等名字)自然也是为了迎合人们识别大家族中每个成员的需要。

《白虎通义》中说:“人必有名何?所以吐情自纪,尊事人者也。《论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5]

名字的分类极琐碎繁杂,有本名、字、号等。其中“号”又分自号、尊号、谥号、绰号、代号等。下面不妨结合实例略作区分:

本名,也就是原名,指一个人原本拥有的名字,如中国现代著名文学家鲁迅和老舍先生,他们的本名分别是周树人、舒庆春。本名的产生常受到家族、行辈等的限制。

字,是对名的解释和补充,因与名相为表里,故又称“表字”。古人取“字”常联系到“名”,二者意义或相同、或相辅、或相反,如:宋代文学家曾巩,字子固;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宋代理学家朱熹,字元晦。有的“字”与“名”同出典故或成语,如三国时名将赵云字子龙,便取自《易·系辞》“云从龙,风从虎”。有的“字”还能表示出本人在家族中的行辈,如孔丘字仲尼。表字的产生虽不像本名那么正统、严格,但也多由家长所起或受其影响。正由于表字和本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我们现在常把名、字连用。

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其中:

第一,自号,为使用者自己所取,如宋代欧阳修晚年曾自号“六一居士”(“六一”即指一万卷书、一千卷金石文、一琴、一棋、一壶酒和他本人一老翁)。与本名、表字相比,自号是最能自由灵活地抒发或寄托本人内在情感志趣的。另如陆游,就曾自号“放翁”,以承认自己行为的乖张放纵来表示对朝中权奸们的蔑视;有的文人则在给自己居室、书斋题一风雅之名的基础上,干脆自号“某斋居士”“某室主人”等。

第二,尊号,是旁人因尊敬某人而为其取的号。如春秋战国时期的范蠡到了越国之后就曾被尊称为鸱夷子。

第三,谥号,始于周代,曾废于秦代,后经汉代恢复一直用于清末。“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谥号就是指有一定品阶地位或社会影响的人死后,根据其生前事迹、作为而追封的称号,它一般在举行丧礼时给予,也有后来追谥(追加谥号)、加谥(谥号上加字)、改谥(改变谥号)和夺谥(撤销谥号)的。由于是“行出于己,名生于人”,而人在世时的行为又有善恶之分,所以谥号也有褒贬之别。评定谥号曾有严格的规定:皇帝由礼官定,臣民由朝廷赐予——此之谓国家给谥,如岳飞谥号武穆、秦桧谥号丑谬;与此相对应的是东汉以后出现的民间私谥,如陶渊明死后,其友人曾追谥他为靖节。针对不同的对象,追封谥号时就遵循一定的用字标准,此谓谥法,如:经纬天地曰文;威强睿德曰武;安民立政曰成;尊贤敬让曰恭;纯行不二曰定;谏争不威曰德;甲胄有劳曰襄;布德执义曰穆;名与实爽曰缪;不悔前过曰戾;怙威肆行曰丑;华而无实曰夸;好内怠政曰炀;杀戮无辜曰厉;安心好静曰夷;宽乐令终曰静;丰年好乐曰康;恭仁短折曰怀;在国遭忧曰愍……

第四,绰号,也即诨号、外号。《吕氏春秋,简选篇》说夏桀号“移大牺”(意思是说他力气大得能推倒牛),这应算是绰号之始。与自号的区别,绰号多是由担当者以外的人在综合概括了担当者的姓名、身体、德行及技能等情况的基础上而取出,并得到大家认可后才传播使用开来的。《水浒传》中,宋江的及时雨、吴用的智多星、花荣的小李广、李逵的黑旋风以及时迁的鼓上蚤等,那一百零八将的绰号无不贴切传神,给读者留下了鲜明而深刻的印象。

第五,代号,指用以代替正式名称的称号。中国人用作名字代号的方式极其多:李白称李十二、白居易称白二十二,是以行第为号;韩愈称昌黎、苏辙称栾城,是以地望为号;杜甫称工部、刘禹锡称宾客,是以官职为号;李世民称太宗、爱新觉罗·玄烨称康熙则分别是以庙号、年号作代号。另外还有以特定指称为代号的,如“三苏”代苏洵、苏轼、苏辙,“李杜”代李白、杜甫,“小李杜”代李商隐、杜牧。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另外,名字一族中不应忽略的还有下面两位成员:

其一是“乳名”,顾名思义,即为奶名、小名,指的是家长在小儿出生前后为其所取的非正式的名字。中国秦汉时期的史料就已有了关于乳名的记载。到如今其取名方式已经是五花八门,常见的有:特定字的叠用,如娃娃、妞妞;特定字加前缀(阿、小等)或后缀(子、儿等),如阿龙、芳子;以排行为名,如小二、老五;认为“贱物易养”而以植物禽畜等为名,如小草、牛儿;等等。

其二是产生于清代末年的“笔名”,指作者发表文章作品时所题署的别名。它往往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作者本人复杂的思想感情,显示出作者的性格及其所处时代的特征。在近代文化战线上展开的斗争中,不少进步作家为免遭迫害,常以改换笔名迷惑敌人,如鲁迅先生就曾使用笔名一百五十多个,他的笔名就“表现了一个伟大的革命家韧性战斗的精神和灵活巧妙的战斗艺术”(许广平语)。而当时的一些反动御用文人,为反对革命、欺骗人民也常以笔名掩饰自己。

至于为下代取名,在过去曾经是要讲求礼仪的,其基本模式大致在西周姬旦时期开始建立,包括日期选择、参酌条件、遵循格式及布众告祖等,整个过程是极为庄重的。随着时光的流逝,命名礼仪也多有嬗替,变至今日,恐怕早已面目全非了——命名模式多样化、命名礼仪简单化似乎已是发展的趋势。人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甚至花草禽畜无不可以入名,似乎也从一个侧面昭示出命名具有了许多自由和随意性。

当然,我们前面曾提到的“避讳”,不只存在于古代姓氏文化,还常见于一定时期的名字文化,它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特有现象。据郭沫若先生《讳不始于周人辨》所证,避讳起于秦、盛于唐宋,直至清末。所谓“避讳”,就是不能直接采用甚至称呼、书写帝王、圣贤乃至恶人等的名字(甚至于姓氏),必须用其他方法来回避。各朝所讳不同,避讳种类和方法也就不一致,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

避帝王讳。就是回避帝王乃至其祖先、后妃等用过的名、字、号等。回避的方法一般有三种,以避唐太宗李世民名讳为例:其一是改字,唐代的老百姓在言语交谈过程中,每遇“民”字总是改口称“人”;其二是缺笔或同意替代,故意把“李世民”缺笔写成“李丗民”,同音替代的另如清代不少“弘”字被写作“宏”,就是为避乾隆帝弘历名讳;其三是空字,在唐朝的不少文献资料中,常会见到著作者有意把“李世民”写成了“李□民”。

避圣贤尊长讳。汉朝时由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孔子被尊为圣人、至圣,所以不能直呼其名,就连刻字时,都须把“丘”缺笔写作“斤”等;唐代著名诗人杜甫则因避母名海棠之讳,一生不作咏海棠诗;更有刘温叟,干脆终身不听音乐,甚至也不去三山五岳游玩,就因“乐”“岳”同音,犯其家父刘岳名讳。

避恶人讳。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安禄山和秦桧因事发,而先后身败名裂,于是时人纷纷以“安”姓、“秦”姓为耻。不只如此,唐肃宗还曾下诏各地一律将地名中“安”字换掉,于是“安定郡”成了“保定郡”,“顺化郡”取替了“安化郡”。“桧”为文木,在宋代之前本是文人喜爱的字眼,可在秦桧身后,便很少再有人以“桧”为名了。

避讳是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它极易造成文献资料上的混乱,从而影响我们正确理解文献资料的意义。然而,当我们熟悉了避讳知识之后,它却可以为我们识别古书文物的真伪、审定书籍版本的时代提供最有力的帮助,所以它在校勘学、考古学方面作用是很大的。当然,在整个封建社会里它还为上层统治者加强集权统治、维护等级秩序发挥了不小效用,从这种意义来讲,它又成了封建统治阶级手中一种行之有效的政治手段。

在了解和分析中国姓名文化演变历史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中国同名甚至同名又同姓的不胜枚举;其中有些是分处不同时代,有的则是出现在同一王朝。因而使得“同姓名录”一类在中国古代人名工具书中最为丰富。同姓名者大有人在,这也可以说是中国姓名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以见于书报的命名李芳者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唐、明、清三代有37人,辛亥革命后又有16人,计有53人之多;另外,在1936年由彭作桢辑著的《古今同姓名大辞典》(六卷)中,所收同姓名的人,从上古至1936年,共有56700多人。造成同姓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中国人口众多而常用汉字相对较少。中国汉字虽有五六万之多,常用的却只不过几千,这几千汉字由亿万大众去挑拣选用,不可避免地就要造成重复,在所属成员众多的张、王、李等大姓中,重复现象尤其明显。

第二,取名多受地域、时尚等的影响。如上海市民中的不少人以“沪生”为名,而在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生的人有不少是被父母取名为“红卫”“卫红”“文革”的。

第三,取名用字多是表意吉利祥瑞、幸福美好等遂人心愿的。1984年1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姓氏人名用字分析统计成果鉴定会,会上对人名用字做了许多计量分析,其中排出了全国前10名人名用字,它们是:英、华、玉、秀、明、珍、文、芳、兰、国。单这10个字本身及其两相组合肯定就会产生一些让国人争抢共享的美名。

第四,取名字格、程式的固定化,也使同姓名的概率大大提高。西汉以前,中国人取名多用单字格;时至今日,单字格和双字格人名仍占绝大多数。有限的程式也为普天之下产生出了无数的“小秃”“妮子”“老二”“阿秀”等。

同姓名现象的大量存在,难免会令人生出误会,给社会带来一些麻烦。于是有不少人极力提倡姓名改革,如扩充字格、恢复字号、偏僻字入名、外文字母入名,等等。为充分地挖掘出姓名作为识别符号的作用,姓名改革应该何去何从才更为稳妥,还有待我们大家继续探讨研究。

通过命名寄托对下一代的种种厚望,或通过选取字号抒发自己的远大抱负,自然都无可厚非。但若真的相信名魂相关、名关命理(也即姓名具有某种超人的力量),那便是荒谬至极、毫无道理了。在一些腐朽昏聩的朝代,庸人恶少因名得福、才子志士由名遭祸者的确不乏其人,但他们的或福或祸,关键并非在“名”,最根本的还是取决于当时的制度或朝廷。

作为祖国文化宝库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姓名文化以其独特的魅力为人们的五彩生活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方便,随着人们研究的进一步展开,相信这颗璀璨的明珠定将更加光彩迷人!


[1]据清代学者顾炎武《日知录》卷23所载共有22个。

[2](汉)班固:《白虎通·姓名篇》。

[3](宋)郑樵:《通志·氏族略序》。

[4]可参考1981年严杨帆所编《新编千家姓》、1984年闫福卿等编《中国姓氏汇编》以及1985年慕容翊编撰《中国古今姓氏辞典》等。

[5](汉)班固:《白虎通·姓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