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与其主要影响因素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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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住房市场与居民收入协调发展研究

近年来,住房价格过快上涨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1998年住房制度全面改革以来,商品住宅价格经历了“前期比较平稳,后期快速上涨”的过程:1998年到2003年全国城镇住宅均价由1853元/平方米增长为2197元/平方米,年均增长率仅3.5%。2003年至2010年,期间尽管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冲击,住宅价格仍由2197元/平方米增长为4724元/平方米,年均增长率达11.6%。住房价格是否过高、增长是否过快,是相对于收入水平和收入增长速度而言的,住房市场发展特别是住房价格上涨只有与居民收入增长相协调才能支撑市场的持续发展。

房价收入比是国内外学者研究房价与居民收入协调的重要方法之一,但是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4—6对中国的适用性受到局限和质疑。如一些数据不可获得,国际算法在中国无法使用,又如中国一些方面的特殊国情导致房价收入比的评价结果难以进行国际横向比较。基于此,本章在采用通常使用的方法(房价收入比)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用探索协调度评价模型进一步对房价与居民收入协调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