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2.5.1 预备费
按我国现行规定,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又称为不可预见费。费用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
(2)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费用应适当降低。
(3)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
基本预备费率的取定应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2.涨价预备费
涨价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需要事先预留的费用。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式中:It——建设期中第t年的投资计划额,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
f——年均投资价格上涨率。
【例2-1】某工程建设期为3年,预计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基本预备费的总投资额为14905.3万元,第1年投入30%,第2年投入50%,第3年投入20%,预计建设期物价平均上涨率为3%,试求:项目建设期间涨价预备费。
解:
(1)计算建设期各年投资额
第1年14905.3万元×30%=4471.59万元
第2年14905.3万元×50%=7452.65万元
第3年14905.3万元×20%=2981.06万元
(2)计算建设期各年涨价预备费
第1年4471.59万元×[(1+3%)-1] =134.15万元
第2年7452.65万元×[(1+3%)2-1] =453.87万元
第3年2981.06万元×[(1+3%)3-1] =276.42万元
合计:涨价预备费为864.44万元
2.5.2 建设期贷款利息
建设期贷款利息包括向国内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出口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银行贷款以及在境内外发行的债券等在建设期间内应偿还的贷款利息。
当总贷款是分年均额发放时,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可按当年借款在年终支用考虑,即当年贷款按半年计息,上年贷款按全年计息。计算公式为
式中:qj——建设期第j年应计利息;
Pj-1——建设期第(j-1)年末贷款累计金额与利息累计金额之和;
Aj——建设期第j年贷款利息;
i——实际年利率。
若为名义年利率,则要换算为实际年利率,其公式为
式中:i实——实际年利率
i名——名义利率;n——一年中的计算次数。
【例2-2】某工程建设期为3年,贷款总额为20910万元,分年均衡进行贷款,第1年贷款20%,第2年贷款55%,第3年贷款25%,贷款年利率为13.08%,试估算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贷款利息。
解:
(1)计算建设期各年贷款额
第1年20910万元×20%=4182万元
第2年20910万元×55%=11500.5万元
第3年20910万元×25%=5227.5万元
(2)计算建设期各年货款利息
第1年(0+4182÷2)万元×13.08%=273.50万元
第2年 [(4182+273.50)+11500.5÷2]万元×13.08%=1334.91万元
第3年 [(4182+273.50+11500.5+1334.91)+5227.5÷2]万元×13.08%
=2603.53万元
人民币合计利息=(273.50+1334.91+2603.53)万元=4211.94万元
2.5.3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投资方向调节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实行差别税率,税率为0%、5%、10%、15%、30%5个档次。差别税率按两大类设计,一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二是更新改造项目投资。对前者设计了4档税率,即0%、5%、15%、30%;对后者设计了两档税率,即0%、10%。
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扩大内需,鼓励投资,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其固定资产投资应税项目自200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该税种并未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