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的矛盾和帝国主义争霸斗争的新阶段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建立后国际关系的新格局
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建立后的世界形势,从战胜国帝国主义的矛盾来看,主要表现为英美对立与英法对立。
英美对立是世界性的,它取代了战前的英德对立成为帝国主义国家之间的主要矛盾。一战后,英美矛盾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海上霸权之争;二是在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斗争。由于在华盛顿会议上缔结了《五国海军条约》,英美之间的海军对比关系暂时得到调整。此后,英美之间的经济竞争显得更加突出了。
在争夺原料产地、商品销售市场和投资场所的斗争中,英美矛盾重重,它们在全世界展开了激烈的角逐。美国为了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加紧向英国的势力范围渗透。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在国外所控制的石油资源还非常有限。以后,美国垄断资本加紧排挤英国和荷兰资本,大规模渗入中东、印度尼西亚及委内瑞拉等资本主义世界的主要石油产地。例如,1925年,在美国国务卿休斯的干预之下,7个美国石油公司在未来的伊拉克石油开发中得到1/4的股份,打破了英国对中东石油储藏的垄断。
在战后的头10年中,美国依仗其经济上的优势地位,极力扩大对外贸易,它的主要竞争对手英国的商品到处遇到剧烈竞争和排挤。到1929年,美国对外贸易总额比战前增长了110%。1913—1929年,美国在世界贸易中的比重从11.1%上升到14%,而原来占国际贸易第一位的英国则由15.1%减少到13.2%。1929年,美国第一次夺得了资本主义世界贸易的王冠。这时,美国在加拿大和拉丁美洲各国的对外贸易中占有绝对优势。1929年,在拉丁美洲的20个国家的进口及出口总额中,美国的份额分别达到38.7%和34%,把英国远远抛在后面。同时,美国商品还进一步打入欧洲和亚洲各国。特别应该指出的是,美国除了直接推销商品之外,还采取在各资本主义国家内部设厂的方式,就地生产和销售。1924—1929年,美国的汽车、石油、电器等工业部门打入了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内部,这就进一步排挤了英国的商品销售市场。
英美在资本输出方面的竞争更加激烈。战后,美国的资本输出发展很快。1919年,美国垄断资本在国外的投资额是70亿美元,到1929年猛增到172亿美元。但这时,仍稍低于英国,而居世界第二位。这一时期,美国资本输出主要方向是德国及拉丁美洲各国。1929年,在德国的长期外国投资中,美国占20%,居垄断地位。在拉丁美洲,1913—1927年,美国资本由12.4亿美元增加到55.9亿美元,已接近英国在该地区的投资总额,而在中美洲各国已经超过了英国。
英美的经济竞争实质上是世界霸权之争。早在大战期间,美国一家报纸就公开声称,“要想称霸世界需要两件东西:美元和银行。美元我们是有的,银行我们要建立,我们将称霸世界。”(注:转引自《列宁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83页。)
英法矛盾是战后欧洲的主要国际矛盾,它在一段较长的时期内,对欧洲国际关系处于支配地位。英法的裂痕在巴黎和会上就已暴露出来,这种裂痕突出的表现为两国在欧洲问题上不同政策的对立。英国执行的是“均势政策”,而法国奉行的则是“安全政策”。这种政策冲突有其深刻原因。英法虽是战时盟国,并联合打败了德国,但由于两国对德作战的目的各异,所以在研究处置德国的时候,它们便很快地分手了。法国要树立欧洲大陆霸权,它在“安全”的旗号下,欲占领德国莱茵河以西的土地,并对德国进行种种限制,使之处于一蹶不振的地位。英国所关切的是消灭德国在商业上与海军方面的竞争力量,掠夺德国的殖民地,但是,英国不愿看到在欧洲大陆上出现一强独霸的局面。这两个目标是对立的,是战后英法冲突的基本原因。
1919年3月27日,英、美、法三国首脑在巴黎和会上,就法国为了安全的需要企图肢解德国的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威尔逊支持劳合·乔治对德国应表示温和的意见。克里孟梭反驳说:“美国在遥远的地方,并受到大洋的保护;而英国,即使拿破仑也无法达到。你们两国是有保护的,而我们没有。”(注:安东尼·亚当斯韦特:《失去的和平:1918—1939年欧洲国际关系》,伦敦1980年版,第28页。)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下,劳合·乔治和威尔逊向克里孟梭建议,如果法国放弃对莱茵河左岸的领土要求,英国和美国就分别与法国签订法英共同防御条约和法美共同防御条约,以共同保证法国的边界安全。这两个条约后来成为凡尔赛条约的附约,并与和约一起于1919年6月28日签字。这两个条约规定,在法国边界无端受到德国的侵略时,英国和美国应立即提供军事援助。但条约却有一个附加条件:如果这两个条约中有一个未获批准,另一个也无效。后来,美国参议院否决了凡尔赛条约,这样,作为该条约附约的法美条约就同时失去了效力。法英条约自然也失效了。于是,英国也摆脱了对法国安全的保证义务。
在保证条约失效的情况下,法国为了巩固自身的安全和建立欧洲霸权,采取了广泛联络大陆上各小国的结盟政策,以防止德国重新侵略。1920年1月28日,法国和比利时就缔结军事同盟问题举行会谈。比利时为避免过分依赖法国,要求英国参加法比军事协定,但是,英国不愿意参加有利于增强法国在欧洲大陆地位的任何协定。1920年9月7日,该协定正式签字。协定规定,在任何一方无端受到侵略时,另一方将出兵援助。这标志着法比军事同盟的形成。1921年2月19日,法国又与波兰缔结了同盟条约。条约规定,两国在外交政策方面,将采取一致的行动;如任何一方蒙受第三国的无端侵犯时,则其他一国应举兵相助,借以维护彼此的领土和正当的利益。后来,两国又签订了经济协定,规定在彼此的贸易中,征收互惠的低度关税,法国给波兰4亿法郎的巨额援助。1924年1月25日,法国同捷克斯洛伐克签订了同盟条约。条约规定:凡一切与彼此的安全和和平有关的外交政策问题必须在互相咨询之后方得采用;当彼此的利益受到威胁时,双方应采用一种协同的步骤;在德、奥企图合并时,缔约国应设法予以对付。此后,法国在1926年又与罗马尼亚签订了法罗同盟,1927年与南斯拉夫签订了法南同盟。与此同时,法国为在欧洲建立亲法的同盟体系,还支持由捷、罗、南组成的“小协约国”,并分别对捷、罗、南提供经济的、外交的乃至军事物资和军事技术的援助。“小协约国”为了反对匈牙利复辟旧王朝和修改和约,希望得到法国支持,因此,在20年代它推行对法友好政策。这在客观上既有利于法国的对德斗争,也有利于法国同英国争霸。法国经过上述一系列的努力,建立了一个从战略上对德国造成包围之势的较为完整的安全体系。法国的这种安全政策,显然是同英国的均势政策相冲突的。
英国历来是采取一种“扶弱抑强”的政策,这种政策的目的是保持欧洲大陆上国际力量的平衡,以便于英国把持欧洲事务。一战前,德强而法弱,因此,英国奉行扶法抑德政策。战后,德法力量倒置,英国就转而采取扶德抑法政策。丘吉尔阐述这种政策时说:“请注意,英国的政策并不考虑企图称霸欧洲的国家究竟是哪一个国家,问题不在于它是西班牙,还是法兰西王国或法兰西帝国,是德意志帝国还是希特勒政权。这个政策与这个国家是什么国家,谁当统治者都毫无关系;它惟一关心的是,谁是最强大的、或具有支配力量的暴君。因此,我们不要怕别人说我们亲法反德。如果情况改变,我们同样可以亲德反法。”(注:温斯顿·丘吉尔:《第二次世界大战回忆录》,第1卷《风云紧急》,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309页。)亲德反法正是英国战后对欧洲政策的核心内容。英法的政策冲突对20年代欧洲国际关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为德国的再起提供了有利的机会。
战胜国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除了英美对立和英法对立之外,还有美、英、日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对立,英、法、意在地中海的对立。从国际关系全局来看,战败国德国同战胜国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虽暂时处于次要地位,但却潜伏着巨大的危险,而且两类矛盾互相交叉。如果以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划线,意大利和日本出于自己霸权利益的考虑,也同德国一样是站在这个体系的对立面的。这就为形成新的帝国主义集团播下种子,埋下了祸根。
德国对《凡尔赛条约》的抗拒
为预防德国不履行对德和约条件,和约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并设置了一些负责和约实施的常务机构。其中主要的是设在巴黎的“大使会议”,它由英、法、美、意、日等各国的外交代表组成(后来由于美国拒绝批准凡尔赛条约,宣布退出“大使会议”,仅愿以观察员资格列席)。此外,为监督和约一些重要条款的实施,还设立了三个重要机构:1.监督裁军的问题分别由陆军监理委员会、海军监理委员会和空军监理委员会管理;2.监督赔款偿付的问题由赔款委员会管理;3.但泽和萨尔的行政事务由国际联盟理事会的附设各机关管理。
尽管战胜国采取了上述措施,但凡尔赛条约的执行还是遇到了德国的各种形式的抵制和抗拒。在1920年1月10日凡尔赛条约正式生效后不久,德国总统在一份电文中就公开声称:“我们竭诚努力根据和约履行我们对协约国的承诺,但是,如果某些条款被证明是根本不能实现的,我们确实希望协约国能理解这一点,而且能够照顾到我们的困难。”(注:托因比:《国际事务概览》(1920—1923年),牛津1927年版,第87页。)
在德国,修改和约的要求是与关于战争责任的争论联系在一起的。和约第23条规定,德国应承担战争罪责。为了证明这一条规定是不公正的,德国政府有组织地出版了从1870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时期的德国外交部档案。如果能推翻战争责任条款,那么修改和约的要求就有了根据。1921年3月3日,劳合·乔治明确指出,德国所拒绝接受的战争罪责问题,是凡尔赛条约的真正基础。3月12日,德国外长西蒙斯在帝国议会就此问题答辩时说:无疑我们已经在和约上签署了一项表明德国惟一承担战争罪责的声明,但这并不意味着关于德国是惟一的战争罪犯的指责是真实的。在这个议会里,没有一个男人或女人相信德国是引起战争的惟一原因。我根本无意声称我们是无辜的,但是世界必须逐渐了解,关于德国是惟一罪犯的说法是错误的。竭尽全力来澄清这一问题是我们的责任。
对德国的修约趋向,各协约国政府均持否定态度,它们坚持凡尔赛条约必须贯彻执行。在这一点上,法国的意见最为明确并得到协约国共同确认。但是,由于德国抵制,和约的一些条款实际上并未履行,或只是走走形式而已。
在和约第227条中,协约国宣布将对前德皇进行审判。这时,德皇正在荷兰避难。1919年6月28日,也就是和约签署的当天,法国驻海牙代办向荷兰政府提交一份备忘录,表明了协约国将对德皇进行审判的意图,要求荷兰政府放弃对德皇的保护责任。7月10日,荷兰政府答复说,我们“必须保留行使主权的自由”(注:托因比:《国际事务概览》(1920—1923年),牛津1927年版,第97页。)。随后,1920年1月15日,协约国正式要求将德皇移交给它们进行审判,并列举了德皇应承担的罪责。1月27日,荷兰政府在答复中拒绝了协约国的要求,理由是它的行动不受凡尔赛条约的约束,因为它不是签约国。以后,经过双方多次交涉,荷兰政府答应,负责监视德皇,不准回国肇事,便算了结。
按照和约规定,德国政府负有将一切主要战犯提交各协约国联合军事法庭受审的义务。但在1919—1920年的两年中,德国政府以怕引起国内反对为由,拒不执行。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双方商定,各战犯由德国的地方法院审理,但在审讯时,协约国可派观察员列席。
1921年夏,在莱比锡对战犯进行了审判,被传到案的只有12人,其中被控告有罪的只有6人。实际上是敷衍了事。对此,法国舆论大哗,抨击德国奉行保护战犯的政策。但自此以后,对于和约中有关处罚战犯的条款,也就不了了之。
按照和约的规定,德国在裁军问题上负有下列三种义务:1.销毁和交出多余的军用品;2.全国军队裁至10万人;3.全国的警察裁至和1913年的警察总数相等。
德国对它在军事方面受到的限制尤为不满,常常采取各种办法进行抵制。一战前,德国政府并不直接管理警察事务,均由地方政府管理。和约签订后,德国政府大力发展警察组织,并配备充足的武器,为此,遭到协约国的谴责。但是,德国政府借口国内的革命运动妨碍了他们履行和约条款,要求增加警察人数。结果,在1920年6月,协约国竟允许德国把警察人数从8万人增加到15万人,把配备步枪、战刀和手枪的宪兵人数从1.1万人增加到1.7万人。后来,德国政府又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法规,把警察部队变成了变相的军队。英国驻协约国委员会军事代表对此评论说:“两者就像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那样协调。在每个军队士兵的后面站着一个警察,就像影子一样。”(注:安东尼·亚当斯韦特:《失去的和平:1918—1939年欧洲国际关系》,伦敦1980年版,第69页。)
1920年7月,德国提出国内有爆发革命的危险,要求延期15个月执行和约的军事条款。协约国认为,德国有意拖延,拒绝了它的要求,并责令德国政府立即没收私人武器,交出全部多余军用物资,认真履行和约的一切条款。如果德国接受上述条件,协约国则同意德国到1920年10月1日为止,可保留15万国防军,但必须在1921年1月1日之前,把军队压缩到10万人。倘若不按时认真履行这些条件,协约国将要占领德国的其他土地。德国虽被迫接受了上述条件,但执行起来仍是阳奉阴违。
德国的多余军用物资迟迟不按和约规定收缴给协约国。当1918年底德国军队撤出法国和比利时时,大批军人复员回乡,其中许多人带走了枪支和其他装备。根据协约国掌握的材料,德国至少还有200万支步枪尚未交出;德国保留的机枪是6000挺,而不是2000挺;他们保存的大炮比规定数量多5倍。德国还保留大批炮兵阵地、军火库、供给库和军马场。这些军事设施曾满足过德国旧军队的全部需要,远远超过现有军队的需求。但德国政府对这些设施既不按和约规定裁减,又不出售,也不改为他用。这些保留下来的军事设施和装备,随时能够武装一支庞大的军队。
关于飞机的限制更是经常发生争议。按照和约规定,德国政府不得拥有任何种类的军用飞机。但是,军用和非军用之间很难分辨。为了排除这种争论,协约国同德国商定了一种检验办法,即按飞机的速度和性能制定一个标准。凡超过这一标准的即军用飞机,未达到者便算作非军用飞机。为监督这种新办法的实施,各协约国又组织了一个保证委员会。自这个机构成立之后,所有的德国飞机、战舰和水手都要在这里注册。德国对于该机构的设立非常不满,国内舆论公开抱怨说:“维持空中的战斗力乃是任何国家的基本权利。除了协约国这次对德办法以外,自从有史以来,没有一个主权的国家受过这样的限制。”(注:比尔:《最近十年的欧洲》(1918—1928),上海太平洋书店,第59页。)
和约第42条和第43条规定,不仅莱茵河左岸,而且右岸宽50公里的地带内,为永久非军事区,并且在和约上附加了特别重要的一点,即德国违反这些条款的任何行动,都是“反对在《和约》上签字的各大国的敌对行动,并被认为是对世界和平的破坏”(注:托因比:《国际事务概览》(1920—1923年),牛津1927年版,第91页。)。因此,协约国对任何违反上述条款的行为倍加警惕。1920年3月19日,德国政府借口“共产主义危险”,要求派正规部队进驻莱茵非军事区。对这一要求,英法两国意见不一。英国倾向于让步,并提出了一些预防措施,以避免德国正规军在这一地区的过分集中,但法国断然予以拒绝。德国利用英法的分歧,不等协约国批准,于4月3日,便命令一支包括骑兵和机关枪部队在内的2万名德军,开进了鲁尔。法国认为德国违反了和约,便命令部队越过协约国占领区边界向前挺进,并于4月6日占领了法兰克福和达姆施塔特。英国对法国的单独行动提出抗议,并指出,整个现存体制有赖于协约国之间协调一致的合作,由某个协约国所采取的单独军事行动,必然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法国政府在答复中明确保证,一旦德国军队撤出非军事区,对德国城市的占领就告结束,并承诺今后不再采取单独行动。5月17日,法国撤走了它的部队。
和约第428—432条规定,莱茵河以西的德国领土,加上河上的三座桥头堡,由协约国军队占领5—15年,作为德国履行和约的保证。根据与《凡尔赛条约》同一天签订的一项单独协定,占领军应由英国、法国、比利时和美国提供,同时由各协约国共同组成了一个“高级委员会”,作为协约国家在被占领区的最高代表。这个委员会有权发布“对维持协约国军队的给养、安全和要求所必需”的命令,可以对任何被指控攻击协约国武装部队的人进行军事审判,并在必要时在被占领区的任何部分或其全部,宣布紧急状态。
尽管制定了一些保证措施,协约国占领军同德国的矛盾和冲突仍是不可避免的。最初,德国强烈反对法国在占领区使用多种族部队。从1920年春天起,德国报刊就这个问题掀起了一场非常剧烈的运动,声称,让德国人民不仅受北非军队而且受非洲黑人军队管制,是有损于一个欧洲文明国家的尊严的。为反驳这一点,法国在答复中指出,这些士兵是法国军队的有机组成部分。那些在阿尔及尔招募的士兵是法国公民,而且多种族部队也驻扎在法国本土的很多地方。德国对法国的另一指责是他们利用其地位企图控制占领地区极有价值的经济命脉和工业资源,以及千方百计地企图使莱茵河左岸永久地从德国分离出去。德国不顾和约及其他有关规定,对在被占领区受到法国保护和支持的分离主义运动进行镇压。1920年7月24日,德国警察在被占领区逮捕了分离主义运动头目多登,并把他带到德国未被占领的地区。协约国高级委员会认为,这一行动侵犯了它的权威,要求把多登立即送回被占领区予以释放。但是,德国拒绝了这一要求。
协约国驻莱茵河左岸的军队总数为7.5万人,占领费由德国支付。据统计,1924—1927年,共用了3.28亿金马克。德国认为,外国军队留驻莱茵河左岸,不仅严重地加剧了德国的经济困难,而且损害德国的主权,它不断向协约国提出要求早日结束这种占领状态。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在执行《凡尔赛条约》的过程中,战胜国同战败国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德法矛盾是非常尖锐的。德国要尽量摆脱和约的束缚,它利用英法矛盾,同法国明争暗斗,这在赔款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华盛顿体系的不稳定性
华盛顿会议上签订的各项条约,暂时调整了英、美、日在远东和太平洋地区的关系,但是,并未消除帝国主义之间在这一地区对抗的深刻根源,只是延缓了它们之间的冲突。每一个帝国主义竞争者,都力图巩固自己在这一地区的地位和尽力削弱自己对手的势力。帝国主义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决定了华盛顿体系的不稳定性质。
日本对华盛顿会议的结果表示不满,《读卖新闻》和《国民新闻》等一些有影响的报纸在评论华盛顿会议时,都说日本毫无所得。这种不满情绪随着日本在中国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断削弱而日益增长。这时,中国仍然是远东和太平洋地区帝国主义矛盾的集中点。
华盛顿会议后,美日之间的关系是在表面的协调下隐藏着实际的紧张,它们为争夺中国权益而展开的斗争,最直接的反映就是1922年4月爆发的直奉战争。毛泽东指出:“中国内部各派军阀的矛盾和斗争,反映着帝国主义各国的矛盾和斗争。”(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7页。)帝国主义为争夺中国霸权,各自利用一个或几个军阀势力,指使其互相搏斗。直系的吴佩孚是受美英的支持,奉系的张作霖受日本支持。直奉战争的结果,奉系大败,退到关外,宣布“东北自治”,直系军阀取得了北京政权。这是美国在华的胜利,日本的势力受到了一次严重打击。但日本不甘心失败,仍扶助奉系的张作霖,准备再向霸占北京政府的直系军阀反扑。美国则竭力加强直系的武力,以阻止奉系势力的再起。1923年,美国曾一次供给吴佩孚300万美元的军火,又经过美驻华公使牵线,美国军火商人卖给了吴佩孚1万支步枪,2000万发子弹,250挺机枪。此外,英国还同吴佩孚订立了150万英镑的铁路借款合同。1923年6月,美国总统哈定亲自表示帮助直系“统一”中国。
美日矛盾愈演愈烈。1923年4月14日,在美国的要求下废除了1917年11月2日缔结的“兰辛—石井协定”,在日本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因为这项协定承认日本在中国有“特殊利益”。日本一向把这点解释为承认它在中国与其他列强有不同的特殊权利。美国利用它在华斗争的有利形势以及英日同盟废除后日本在外交上的孤立状态,决定取消这个有碍美国在华扩张的协定。
在日本同美国斗争失利的情况下,1923年9月发生了关东大地震,使处于萧条状态的日本经济呈现出一片混乱。据估计,财产损失达100亿日元之巨。日本不得不以高利举借外债。1924年,从美国借入的1.5亿美元,利息高达六点五厘,以致被国内称为“国耻公债”。
美国趁日本经济困难之机,加紧同它争夺中国的江、浙地区。这时,江苏虽在直系的势力支配之下,但上海却为日本卵翼的浙江军阀卢永祥所控制。这是英美所不能容忍的。于是,1924年9月,发生了江浙之战,卢永祥兵败逃往日本。这样,英美势力在上海站住了脚根。它标志着美国在同日本争夺在华政治势力的斗争中取得了巨大的胜利。
1924年5月1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排日的移民法,日本外交当局为此提出了多次抗议并在日本国内掀起了反美浪潮。1924年夏,日本国内充满了反美的小册子、传单和书籍,召开声势浩大的反美大会,演说者公开号召立刻对美开战。实际上,移民法是日美矛盾爆发的导火线,它的深刻根源在于日美在华利益冲突的加剧。
英日矛盾这时也尖锐起来了。华盛顿会议后不久,英国就着手在新加坡扩建防御工事和海军基地。1923年5月,英国议会批准了扩建计划,仅第一期工程的拨款就达950万英镑。扩建新加坡海军基地的矛头是指向日本的。1923年7月23日,葛雷勋爵在议会中公开宣称:“我们是以将来有可能同日本作战这一点为指针的。”(注:库达科夫:《现代国际关系史》(1917—1945),世界知识出版社1958年版,第179—180页。)
为了怕引起美国的误会和不满,英国海军大臣艾默礼特别声明,新加坡也将保护菲律宾免受日本的侵犯。为此,日本通过外交途径向英国提出抗议,并通过报刊激烈抨击新加坡海军基地的扩建计划。
这时,英、美、日在东南亚争夺原料产地、销售市场和投资场所的斗争,也带有愈来愈尖锐的形式。因为这个地区是丰富的橡胶产区,并出产具有重要价值的锡、石油和一些热带作物。一战后,由于汽车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对橡胶、汽油等的需求量大大增长了,因此,这个地区成了英、美、日垄断资本尖锐斗争的对象。
总之,华盛顿会议后的太平洋地区仍然是不太平的。由于英、美、日的角逐,太平洋上不断激起层层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