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妇女政治参与意识调查分析[1]
——以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北京市数据为基础
孙晓梅[2]
摘要:本文通过对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北京市数据2000~2010年北京妇女政治参与的考察,发现妇女参加投票比例高于男性,妇女政治参与意识受城乡差距、教育程度、经济活动和职业分布等因素影响。本文还分析了男女两性对女性从政的认识和女性参政的行为,探索妇女政治参与的深度和广度。
关键词:妇女 政治参与意识 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
政治参与是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体现。妇女政治地位是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组成部分,主要是对女性在政治结构中的位置、女性政治认知、女性参政行为、社会对妇女参政的认识和评价等方面进行考察。按照城乡差别、受教育程度、职业和年龄对男女两性政治参与意识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科学地反映出北京市妇女政治地位的状况,为提高妇女政治地位提供理论依据。
一 北京妇女政治参与的背景
(一)北京妇女参政的比例不断提高
2006年北京市第十次党代会女代表比例为36.3%,出席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女代表占全市代表总数的37.7%,居于全国前列。2012年北京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女代表比例占39.5%,比第十次党代会提高了3.2个百分点。北京市十八大代表女代表比例达39.0%,相比十七大提高了1.3个百分点。2003年市十二届人大女代表占30.8%,十届政协女委员占28.1%。北京市出席十届全国人大的女代表均占代表总数的30.5%。2007年十三届市人大女代表占30.6%,市十一届政协女委员占31.6%。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指出,到2010年底北京各级党政女干部、领导班子配备比例稳步提高。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都配备了女干部,区(县)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街道、乡(镇)党政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分别达到96.3%和97.3%,分别比“十五”时期上升了34.3个和15.8个百分点。局级女干部比例达到20%,处级女干部比例为22%;局级后备女干部比例达到21.9%,处级后备女干部比例达到35.4%。
(二)北京女性参加投票比例高于男性
北京女性群体的政治参与比例高于男性。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北京市数据显示,2005年以来北京市参加过投票选举人大代表的调查对象占67.3%,其中,女性占70.0%,男性占64.%;女性参加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投票选举的比例显著高于男性,女性占71.1%,男性占62.4%。90.7%的城镇女性参与了居委会的选举,投票时能够“尽力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的人占75.9%。86.4%的农村女性参与了村委会的选举,投票时能够“尽力了解候选人情况,认真投票”的人占73.9%。女性尽力去了解候选人情况的比例显著高于男性。
北京市37%的女性至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97%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高于全国水平;23.5%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和决策,也高于全国比例,说明北京女性政治参与能力有很大程度提高。
二 北京男女两性政治参与意识的现状
妇女参政议政是实现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体现妇女生存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妇女参政表现为直接参政与间接参政两种形式。直接形式是让女性进入各级领导机构,行使权力,参与对政治、行政、经济、科技等方面的领导与管理。间接形式是女性通过人大、政协及其他社会民主协商渠道,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出有意义和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运用各种舆论媒介发表对社会各类重大问题的见解[3]。
(一)男女两性政治参与意识的差异
不同性别、年龄、职业和文化程度的人对政治热点的关注、认识和评价也不同。分析不同性别调查对象对“关心国内外重大事务”的认知,发现两者有明显差异,男性更关注金融危机、中国的国际地位、社会公平、反腐倡廉及“三农”问题,女性更关心男女平等、教育改革、医疗改革、社会保障及社会治安。女性关注的前五项议题分别是社会保障、住房问题、金融危机、医疗改革和社会治安。这反映“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模式依然存在,同时也提醒政府要关注人民最基础的生活保障问题(见表1)。
表1 两性调查对象关心国内外重大事务的认知差异
续表
(二)城乡女性政治参与意识的差异
城镇女性政治参与率比农村女性高,她们较多关注的是社会保障、住房问题、金融危机、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医疗改革以及反腐倡廉等;农村女性关注的选项内容较少,政治参与率较低,主要关注社会保障、住房问题、医疗改革、“三农”问题(见表2)。
表2 城乡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差异比较
城镇女性关注的领域较多,说明北京城镇女性的文化素质较高,她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得到极大发挥。农村妇女关注的领域正是目前困扰她们生存的主要问题,如北京农村女性没有享受到与城市女性同等的社会保障特别是医疗福利,农业的发展方向作为经济命脉是她们最关心的。如果农村妇女得不到发展,她们进入村级组织、担任村委会职务的比例必然不高,会制约整体女性政治参与的前进步伐。
三 北京女性政治参与意识的影响因素分析
政治参与意识是公民有效行使政治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参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妇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作用。相对男性而言,妇女的政治参与意识偏低。
对男女两性文化程度差异的研究发现,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所占比例高于男性:女性占10.3%,男性占6.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男性比例高于女性,男性占16.1%,女性占13.3%。男性的文化程度总体要比女性高,这决定了他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对国内外重大事务的认识不尽相同。这也是女性从政处于劣势的原因之一[4]。
研究显示,被调查者认为“女性在各级领导岗位上数量相对较少的原因”依次是:女性家务负担重(占64.9%),对女性的培养、选拔不力(占63.1%),社会对女性有偏见(占58.8%),家人不支持女性当领导(占24.3%),女性能力比男性差(占13.4%),女性不愿当领导(占11.2%),女性不适合当领导(占10.9%)。这说明“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干部选拔机制和社会文化偏见仍然在起主导作用,因此要改变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争取更多的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
被调查者对“目前我国各级领导岗位上女性数量相对较少的原因”认识不同:一是男性中有较高比例的调查对象认为是“女性不适合当领导”(男性占14.3%,女性占8.7%);二是女性中有较高比例认为是“女性家务负担重”(女性占67.8%,男性占61.5%);三是女性中有较高比例认为是“社会对女性有偏见”(女性占62.5%,男性占54.3%);四是女性中有较高比例认为是 “对女性培养、选拔不力”(女性占66.9%,男性占58.8%)。
不同地域被调查者对“目前我国各级领导岗位上女性数量相对较少的原因”认识不同:一是农村调查对象更倾向于认为“女性能力比男性差”(农村占19.4%,城镇占9.3%);二是农村群体更倾向于认为“女性不愿当领导”(农村占16.8%,城镇占7.4%);三是农村群体更倾向于认“女性不适合当领导”(农村占15.7%,城镇占7.5%)。
农村调查对象中,有较高比例的群体认为“目前我国各级领导岗位上女性数量相对较少的原因”,一是“家人不支持女性当领导”,农村占32.4%,而城镇占18.6%;二是有较高比例的农村被调查者认为“女性家务负担重”,农村占72.7%,而城镇占59.5%;三是农村有较高比例的群体认为是“社会对女性有偏见”,农村占62.9%,而城镇占56.0%(见表3)。
表3 城乡被调查群体对目前中国各级领导岗位上女性数量相对较少的原因的认识
续表
由于城乡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受教育的环境不同,城乡被调查群体在政治参与意识上有非常明显的差异,农村妇女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社会保障事业的大力发展,需要文化教育事业的普及,更需要国民经济对农业的投入和公共基础服务均等化在农村的落实,否则会制约整个北京市女性参政议政水平的提高。目前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支持,保障农村妇女进入“村两委”的比例人数,改变因历史因素造成妇女政治不平等的现状[5]。
四 提高北京女性政治参与意识的对策
第一,政治参与意识是公民有效行使政治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参与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妇女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实际作用。政府要在社会保障层面上加大工作力度,妇女群众最关注的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和教育改革等问题,这是目前广大人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百姓的政治参与意识不会扩大到其他领域。
第二,妇联工作的重点是要关注中间群体。以前比较关注各级女干部和女性进村委会的两端参政领域,没有重视文化程度不高、工作一般或无工作的主妇群体的政治参与意识的研究,导致她们的政治参与率较低。例如,2000年有83.4%的妇女参加地方人大代表投票选举,2010年只有68.9%。10年来妇女参政比例没有提高反而下降,这是要重点思考的问题。
第三,要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因为没有选民资格(占22.4%)和当时不在选区居住(占52.3%),没能参与选举的农民所占比例显著高于城镇。户籍问题和外出打工也是农民不能参选的主要原因。没有给所在单位或村提过建议的农民所占比例显著高于城镇居民,城镇调查对象的参与意识高于农村调查对象。农民参与社会组织的广度不够,更多地集中在农业专业组织中,各类社交活动仍少于城市居民。
由于历史形成的重男轻女思想,农村女性难以享受与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利,农村妇女整体文化素质低于男性,直接导致农村女性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如果不提高农村女性的教育、健康和生活水平,必定制约她们的政治参与能力,北京世界城市的目标也不可能实现[6]。
第四,继续加大宣传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力度,努力提高女性参与决策的能力。女性处在决策层比较低的位置,女性对决策的影响力因在权力结构中担任副职角色而降低。应完善有利于女性成长的社会公共政策,如教育、就业和社会服务政策等,消除教育和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为有家庭责任的女性提供合适的社会服务设施,缓解她们的工作和家庭矛盾,在全社会倡导性别平等的社会文化[7]。
第五,加强对各类女性群体的教育和培养。调查显示,在小学、初中和高中期间担任过班干部的群体参政率高,具有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职称的群体担任领导职务的比例高,参加过进修或培训的群体参与人大代表投票选举的比例更高。要提高有关部门对女性培养教育工作的认识,进行各种类型的学习培训,从学校开始培养女学生的参与意识和能力,提高妇女群体的参政议政能力。
第六,积极倡导女性参加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调查表明,不同性别加入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有较大的区别,女性加入社会公益组织(如志愿者组织等)以及社区管理和活动组织(如业主委员会、老年活动队等)的比例显著高于男性,而男性加入专业和行业组织(如企业家协会、果品运输协会等)的比例却显著高于女性。反映出男性主要参与经济型的社会组织,女性主要参与公益型的社会组织。
由于长期受“男主外、女主内”世俗观念的束缚,大多数女性缺乏竞争意识。许多妇女担心自己不能胜任专业性强的工作。应鼓励妇女群众进一步树立“四自”精神,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加强学习,积累知识,抓住机遇,在工作岗位上扬长避短,争取进入专业性较强的社会组织和单位。
第七,电视、网络、广播和报刊已成为公民关心国家大事的主要途径。调查发现,北京男性主要通过广播(51.8%)和网络(53.9%)了解国家大事,女性主要通过电视(55.0%)和报刊(54.0%)了解国家大事。要充分利用媒体功能,宣传报道女性参政议政的良好形象,引导媒体少宣传女性因不能很好地履行家庭责任而内疚的案例,多宣传女干部的配偶对女干部的支持事例,宣传男干部时也同样宣传其在承担家庭责任方面的贡献。
[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中国化的历史经验研究”(项目编号:10BDJ013)的阶段性成果。
[2] 孙晓梅,中华女子学院女性学系教授。
[3]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编《北京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北京出版社,2009。
[4]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编《北京妇女发展报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
[5]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中国妇女研究年鉴(2001~200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6]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编《平等 优先 发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7]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编《共建 共享 发展》,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