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及行为科学研究法(一):总论与量化研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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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伦理

一 前言

研究伦理意指进行学术研究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我们只要以“抄袭”“学术伦理”等关键词搜索页,很容易就可以看见台湾近年来有关研究伦理的争议案件。例如其中有校长因论文引用不当涉及抄袭,遭教育部解聘;或遭人检举担任女儿硕士论文的指导教授,并且纵容其抄袭自己的论文,遭解除校长职务;或在论文附录中全名揭露某学生父亲酗酒、家暴等事,为当事人所不满。也有教授因论文投稿涉及抄袭,他虽然挂名共同作者,但是事前并没有看过论文相关内容,请辞获慰留;有教授一年指导26篇硕士论文,其中18篇论文题目极为相似。这些只是为报纸所揭露的研究伦理争议案件,没上报、没公开或者没有遭发现的研究伦理争议必然远高过此数。研究伦理除了抄袭、泄漏隐私、不实论文作者挂名等常见的问题外,还包括找人代写论文、引用不实资料、扭曲研究结果、未经同意采取检体、伤害田野、压榨田野资料却吝于回馈、刻意将论文锁住不公开让人阅览、借由审查论文/计划书之便剽窃对方构想等。

研究者在进行研究的同时,也是活生生的人;也就是除了研究自我(research self)之外,也有人性自我(human self)(Peshkin, 1985)。其实,我们每日的生活也无时不在面对伦理的考虑与抉择。以运动竞赛为例,台湾职棒球员与签赌集团挂钩,因收钱而在比赛中放水、打假球,遭民众唾弃。台湾少棒领先美国队十余分,少年球员力求表现,仍然采取短打与盗垒战术,却遭质疑为羞辱对方。近日小学五人制足球赛,有两队疑似有默契,都刻意不进攻,最后双方以零分和局,共同合作让另一队淘汰。有人认为这是战术运用,有人认为这种行为不符运动家精神,而名次是一时,荣誉是永久的。又如果某球队或球员,在某场(无关乎晋级与名次的)比赛先是“保留体力”,未全力以赴,目的是为了在紧接着的冠军争夺战中可以有体力奋力一搏,这样是否符合运动精神?它是策略运用,还是“打假球”?篮球赛只剩下最后十秒,某队以一分领先,采取拖延战术故意只传球不进攻,似乎常见?棒球投手面对对方的强打,故意四坏球保送,而不是正面对决,又该怎么看待?

怎样才叫全力以赴?苏丽文在奥运跆拳道比赛中,左膝受伤,连站起来都很困难,却仍不断倒地,站起来,倒地,又站起来,“永不放弃”的运动家精神,让转播的主播泪流满面,大众也认为她是台湾之光。可是,如果因为这个“永不放弃”的精神,对身体造成永久伤害,甚而断送后来的运动之路呢?这是否符合运动家精神?这里没有标准答案,但是说明了伦理抉择的复杂与困难。

此外,作为社会人,我们每天也都在观察他人的行为。在捷运车厢内,我们好奇家长如何处理小孩的哭闹、乘客会做哪些原属于后台的动作(如剪指甲、装假睫毛、涂口红)、情侣的对话与亲密动作可以到怎样的程度。我们可能(匿名)转述给朋友听,可能写在日记里。我们也经常(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下)向朋友诉说家人的趣事或者数落他们的不是。Blog的文章内容,不只是写自己,也写身边的人、事、物。家长把婴儿的露点裸照放在网络相簿供大众欣赏,片刻即是永恒。知名作家更是把家中小孩的一言一行,写成书籍出版。而为了描绘滂沱雨势,记者在街头随机拍到一对伞下拥抱的情人,结果意外让一桩外遇曝光。这里,每个活动都涉及隐私、同意、伤害等议题,因此我们也都无时不在进行抉择。学术研究当然也在做类似的事情,可以用类似的日常生活规范来检视。不过学术研究通常需要受到更为严格的规范,毕竟研究者站在较高的社会位置,学术研究比个人发言较受到社会重视,学术研究结果具有公共意涵,研究经常获得政府或机构的支持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