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兑现的法律:你所不知道的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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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本清源

尽管在民间建立新秩序很难,但相较于在金字塔的塔尖舞刀弄枪,前者的困难顿时逊色许多。跻身塔尖者,能是一般人物么!要钱有钱,要权有权,要人有人,并且盘根错节,根深蒂固。与这些非同一般的人物谈分一杯羹,倒不如与狼共舞。秦孝公的亲儿子、未来的国君、太子嬴驷,连他都起而发难,表明这工作基本不是人干的。而商鞅能以闪电般的速度,果敢地处置了公子虔和公孙贾,说明压制特权阶级、规范权力运作这一认识,得到了秦孝公的强力支持。我们在前面说过,商鞅曾向秦孝公建言,正本清源的关键必得在本源,先把规矩立起来,没有规矩哪能成方圆,然后上行下效,如臂之使指,工作就比较好开展了。商鞅把秦孝公教育得非常明白事理,政策再得力,措施再到位,落不到实处也是白搭。因此,毫无商量余地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这是攸关商鞅变法成败的生死劫:


诸侯和郡县一接到朝廷送来的法令,就学习法令的条文。官吏和人民想要知道法令,都来问法官,所以国中的官吏和人民没有不懂得法令的人。官吏明明知道人民都懂得法令,所以不敢用非法的手段对待人民;人民也不敢犯法来干扰法官。假设官吏对待人民不遵守法令,人民就可以去问法官;法官就要把法令所规定的罪名,告诉他们;他们就会拿法官的话,严正地警告官吏。官吏知道是这样,所以不敢用非法的手段对待人民。人民也不敢犯法。《商君书注译·定分》,第197页。


“吏明知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还有什么比这更美妙的正义呢!公道自在人心也包括手握重权之官员的自律与敬畏,这样的日子便是乾坤朗朗。秦人口齿清晰地拒绝了权对法的指手画脚,着实让人感动。日本学者堀毅在《秦汉贼律考》一文中指出:“秦律事实上并不象《史记》或《汉书》等史书所说的那样严酷,而且在罪行法定方面的完备程度堪与唐律相媲美。”《周易·噬嗑卦·象辞》说:雷电交合是噬嗑的卦象,先王观此卦象,取法于威风凛凛的雷、照彻幽隐的电,思以严明治政,从而明察其刑罚,修正其法律。儒家也是要这样的理想。秦人的真实之处在于并不满足于口头政治,却是接了地气地去做。南宋朱熹就很服膺这样的实干精神:


问:“关中形胜,周用以兴,到得后来,秦又用以兴。”

曰:“此亦在人做。当春秋时,秦亦为齐晋所轧,不得伸。到战国时,六国又皆以夷狄摈之,使不得与中国会盟。及孝公因此发愤,致得商鞅而用之,遂以强大。后来又得惠文武昭襄,皆是会做底,故相继做起来。若其间有一二君昏庸,则依旧做坏了,以此见得形胜也须是要人相副。”[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四,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215页。


成为皇帝以前,刘邦做过秦帝国的亭长,耳濡目染秦人的“会做”,接受的也是这方面的熏陶或者培养,自然不愿去亲近好讲大话的儒生,乃至见一次嘲弄一次,进而把儒冠拿来当尿盆。这是因为不从事具体工作,妄图凭借巧妙的言谈和空虚的理论来博取官爵,这样的人在法家看来就叫作“劳民(奸巧的人)”。“劳民者其国必无力”《商君书注译·农战》,第45页。,这个结论谁都怕,不只是秦孝公。《商君书》继续提到:


从事农战的人有一千个,读《诗》、《书》、讲智慧、能辩论的人有一个,这一千个人就都懒于农战了。从事农战的人有一百个,搞手工业的人有一个,这一百个人就都懒于农战了。《商君书注译·农战》,第48-49页。

国家废去空言,人民就会朴实。人民朴实就不浮荡。人民看见君上的利禄是从农战这一个孔儿出来,就都专心从事农战。《商君书注译·农战》,第45-46页。


从一个孔儿出来的“一”指的就是前文提到的耕战政策,也叫农战。富贵利禄皆从那出,别无他途,不管是宽衣博带的龙子龙孙,还是面目黧黑的平头百姓。这一定是砸了谁的金饭碗换来的新花样。这么说,不只是商鞅,秦孝公也是冒了大风险的。

商鞅之法,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就是说,秦君的本族如果没有建立军功,就取消宗室资格,不得在宗室名册上登记,不得以血缘关系取得爵禄。这本没有什么稀奇,李悝、吴起都试点过,然而到头来唯独秦国一竿子插到底,做得那样漂亮又决绝,这就稀奇了。公子虔真倒霉,先后挨过二次罚,最后一次被割掉鼻子——劓刑,基本也就毁掉了前程。因为秦律规定,刑余之人是不可以做官的。贵族祝欢乃至丢掉了性命。又有几百人被押至渭河边处死,浩淼河水为之赤。这之后,“宗室非有军功不得为属籍”便成为诸侯间的共识。赵国老臣触龙,之所以能说动赵太后,关键的一句话是:“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国,一旦山陵崩,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现在您把长安君的地位提得如此之高,又封给他肥沃的土地,给他很多珍宝,却不趁现在这个时机让他为国立功,一旦您百年之后,长安君凭什么在赵国长久立脚呢?赵太后意识到真理在触龙那边,遂同意长安君去齐国做人质,以换取齐、赵联盟共同对抗秦国。

潮流如此,孙中山说: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商鞅的耕战政策终于显山露水端了出来,它将所有成年男子变成耕战之士,这是一种以县为单位进行战争的体制。你可以这样认为,它基本是全民皆兵,也是全民皆农。“壹赏”就是耕战,凡赏皆从它出。“壹刑”就是无论谁人,犯法必究。所谓“壹教”就是统一认识,把全民的思想统一到“壹赏”“壹刑”这个认识上来。

全国一盘棋的工作当然有难度。想当年秦国建立南郡的时候是公元前278年,至南郡的郡守“腾”给本郡各县、道发布《语书》的时候是公元前227年,秦廷统治南郡的时间长达半个世纪,可是郡守“腾”还是不得不承认,现在法律已经具备了,仍有一些官吏、百姓不加遵守,习俗淫侈放恣的人未能收敛,这是不执行君上的大法,助长邪恶淫侈的人,很有害于国家,不利于百姓。腾并以颇刺耳的口气斥责乡俗为“恶俗”,这说明秦的统治措施在占领区的贯彻相当艰难。商鞅于是亦以不那么愉快的口气提到:


国君在上面制出法令,人民在下议论法令,这就是法令不定,由人民代替国君来议定法令了,也就是所谓名分不确定了。名分不确定,尧、舜还要曲曲折折地违犯名分,而况一般人!这样就促使奸恶大起,国君失掉权威,乃是国家灭亡、社稷消毁的道路。《商君书注译·定分》,第198-199页。


禁止有碍国富兵强的议论,不分任何人、任何等级,是为“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注译·赏刑》,第138页。”基于此,李斯的焚书建议,并非李斯的首倡或者罪大恶极,却是秦法的一贯,到后来不过是水到渠成之事罢了。

动了他们的一亩三分地,又拿全新的律法来规划他们,却没有引起大规模的叛乱,这又是值得一奇的地方。不可能让曾经养尊处优的那些人饿死,但又必须让他们接受“不得为属籍”的残酷现实,我认为,这个连呼吸都不免疼痛的艰难时刻,秦孝公和商鞅一定动用了某种智慧,化险为夷,遇难呈祥。

日本学者加藤繁,以拓荒之力详细论证了《汉代国家财政与帝室财政的区别以及帝室财政的一斑》[日]加藤繁著,吴杰译:《中国经济史考证》上册,中华书局2012年版。,令人敬佩。所谓国家财政是指统治天下的财政,所谓帝室财政即为天子个人的生活、地位而运筹的财政。根据加藤繁的研究,帝室财政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九个方面:1.山泽税;2.江海陂湖税;3.园圃税;4.市井税;5.口赋;6.苑囿池籞的收入;7.公田的收入;8.献物及酎金;9.铸钱等。支出包括:1.膳食费;2.被服费;3.器物费;4.舆马费;5.医药费;6.乐府及戏乐的费用;7.后宫费;8.少府、水衡的杂费;9.赏赐费;10.皇太后、太子各宫的费用的一部分。汉文帝宠幸邓通,有相者说邓通将来会饿死。汉文帝说:“邓通富有不富有,在我一句话,怎能说他会饿死呢?”于是把蜀郡严道的铜山赐给了邓通(“道”相当于现今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并给他自行铸钱的特权,“邓氏钱”自是流布全国。这是汉室应用私家财政赏赐臣下的例子。铜山收入归帝室财政,汉文帝有权支配,因而是合理合法的,并不违规。

通常情况下,帝室财政归少府和水衡都尉掌理,大司农掌理国家财政。在秦代,大司农称为治粟内史,秦代又有少府这个官名。因此,加藤繁推测,汉代财政组织区别为两大系统的制度,当是承继于秦代。但又说“没有明确的证据”。钱穆先生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中指出:“大司农管的是政府经济,少府管的是皇室经济。”大司农的收入支销国家公费,少府收入充当皇室私用。皇室不得随便动用大司农的钱,这是有明确规定的。

同样是日本学者的大庭修在《秦汉法制史研究》一书中就加藤繁的观点做了进一步的阐释:


根据加藤繁的研究,可以知道少府和水衡的收入主要依靠山泽园池税,市井税,口赋和苑囿的收放,公田收入,以及献物和酎金等。这样的山林川泽的收入,过去是在某种共同体的规定下公共使用的,但是到了战国时代,山林川泽逐渐被君主明确地作为个人的家产而加以掌握。其产物成为商业交易的对象,是专制君主权力的重要的经济基础……如上所述,少府和水衡都尉是涉及到多方面的庞大机构,可以理解为汉代的皇帝仍然处于战国以来那种经济体制的延长线上。


秦代就有“禁苑”这一设置,规格相当于县一级的管理机构。禁苑畜养珍禽异兽,种植名贵花木,遍布离宫别馆。四周保护有堑壕、墙垣、藩篱,然后麋鹿漫步于原野,虎豹呼啸于丛林,猿猴嬉戏于树梢。瓦蓝的天空下,展眼又是绿茵如席,繁花作墙,草木扶疏,是为舒适的皇室游猎之所。这样的皇家园林,秦昭王时代即有五苑之说,“秦大饥,应侯请发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枣栗,以活民。(《韩非子·外储说右篇》)”秦统一全国后,苑囿园池又有所扩大和发展。汉代的园池苑囿有一整套机构管理,单是上林苑就有令一人、丞八人、尉三十人。而上林苑是秦代就有的,位置在都城咸阳西南,纵横在渭水以南,面积开阔。像上林苑这样的国家一级苑囿,还有杜南的宜春苑。秦始皇又“尝议欲大苑囿”,东到函谷关,西到雍县和陈仓。其身边的伶人优旃说:好,多养些禽兽在里面,敌人从东面来侵犯,让麋鹿用角去抵触他们就足以应付了。虽然秦始皇听出了优旃的话中话,停止了扩建计划,然亦足见苑囿之大。始皇又“引渭水为长池,东西二百里,南北二十里,筑土为蓬莱山,刻石为鲸鱼,长二百丈”。这些苑囿园池,都圈占了大量耕地。刘邦还定三秦时,“诸故秦苑囿园池,皆令人得田之”。

把开放秦之苑囿园池,作为一项恩惠措施来推行,足以说明其所占面积是相当可观的。这其中的产出既然可以活民,给基数并不是很大的失势之贵族,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想来是不成问题的。这样的妙手突破,适合围棋上的一句术语——手筋。

公私分明是秦人制度性建设的一大成就。你要说它妥协也可以。请记住,人的缺点是优点的过度使用,节制中的优点才是优点。商鞅在这条路上走得很远,就算踩着地雷阵了也依然在前进,这就叫“极身无二虑”,千百年来也就他一人了。秦孝公放开手脚让他去干,并不对他的所作所为横加干涉,我想千百年来亦难有其偶。阳虎是鲁国大夫季孙氏的家臣,却反过来攻打在鲁国执政的孟孙、叔孙、季孙三家贵族(史称三桓),失败后逃去齐国。《韩非子·难四》总结说:“群臣皆有阳虎之心”。称孤道寡者能不战战兢兢么。田常对齐平公说:布施恩德是人们所希望的,由您来施行;惩罚是人们所厌恶的,让臣去做。这样由田常做了五年,齐国的事最后只有田常点头才作数。于是田常想方设法、找出各种理由消灭了颇具实力的公族,这就把“田代齐姜”的基础打好了。商鞅手握生杀大权,机会是有的,反倒是秦孝公隐在台后不见声息,大权旁落一般,很让人纳闷。不过从最后的结果看,商鞅与秦孝公,这对配合默契的老搭档倒像是双簧,事情总是朝着他们预想的方向发展,总能风平浪静,化险为夷。比如秦孝公就闷不出声地解除了公族的武装,然后将鼻孔朝天的庶长一职和平地递给了商鞅。处理这样棘手的事情竟然跟壁立千仞一般悄无声息,没点斤两断难办到。我总是觉得,秦孝公是历史上最能不动声色的狠角。

商鞅也知道那些人的心理,梦想着有朝一日要打断他的鼻梁骨。于是每次出门,身强力壮的人做贴身警卫,持矛操戟的人紧靠车子护卫,后边又跟着数以十计的武装车辆,车上林立顶盔贯甲的卫士。只要这些安保措施缺少一项,他就不出门。问题是他成功了,至于后来的死有诸多因素在里面,且等后文再分析。无论如何,作为无畏的改革家,商鞅注定是伟大的。东汉的王充只一句话评论他,也就够了: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