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的意识与逻辑:基于唯物史观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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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化熏染”

怀特认为,文化孕育着和决定着人的思想行为,“人们一来到世上,文化就控制了他们,规定他们这样那样的行为”[美]怀特:《文化科学》,曹锦清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9页。。应当说,人的思想与行为受到文化的规定这是一个客观事实。而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规定从一开始,即从人接受文化的濡化初始之时起,就有一种超个人意志的机制在起作用。这个机制也就是美国文化人类学家赫斯科维茨所指出的“文化熏染”无意识机制。人降生到世上,他无法选择也无法抵拒他根本无知的文化。他在不理解文化的意旨与结构的情况下,像婴儿吮吸母乳一样,无条件地接受着吸纳、养育他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的文化濡化。通过父母的哺养培育、旁人的示范影响、环境的气氛陶冶、社会的秩序规化、学校的知识灌输、生活的实践磨炼、文化的主旨精神和知识技能便潜移默化地浸润到人的精神世界,成为内部世界的有机构成和基本模式。因为这些,只会哇哇哭闹的小生命学会了复杂的语言交流,本能的欲求受到了文化的约束,原始的心理和思维受到了文明的洗礼与理性的疏导,自然的生命成了社会的主体。这些人文化的过程,使社会化的个体之衣食住行、言谈举止、思想情感乃至一颦一笑、表达方式都不自觉地被纳入和融进了特定的文化秩序。文化因此而成为人的定在,人的活动亦因此而成为文化的符号。文化的传统经此而一代又一代地流播,一代又一代的人竟不经意地也成了文化历史延续的环节。但文化熏染的无意识过程在个体身上并非是无止境的。当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基本完成以后,他就有可能形成一种文化的自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自身的文化进行反思和批判,可能对新的文化现象(包括新思想、新发明、新的行为方式等),进行自己有意识的选择或接受或抵制乃至创造。文化熏染的这种无意识过程向意识过程的演化,是文化发展、文化跃迁的重要精神契机。我们不能过分陶醉于意识的自觉。从本质上看,正如日本学者山崎正和说的,文化始终“是在最不自觉意识下培养起来并身边存在的生活方式、习惯秩序”转引自《现代外国社会科学文摘》,1997年第11期,第29页。。文化之所以是文化而不是“武化”,就在于它对人的浸染是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使人不知不觉地接受它并坚持它。因而,就社会生活的广大范围而言,文化熏染不仅对于个体精神生活的主要方面,而且对于社会成员的主要部分,都是一种无意识的过程。因为即使是个体实现社会化之后,其文化的自觉仍然十分有限,哪怕处在急剧的文化变革时期,社会的多数人以及个体的多数活动仍然处在一种非自觉的文化顺应中。文化上的自我超越乃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以至像鲁迅这样深富文化批判精神的斗士,在隐性自我的深处,在处理家庭关系、生活琐事的时候,总是难免保留着传统文化的某种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