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关于焦虑与罪疚的理论(1948)(2)
四
如果我们试着用具体的形式将原初焦虑(也就是灭绝的恐惧)视觉化,我们必须记得婴儿在面对内部与外部危险时的无助感。我认为因内在死本能的运作而产生的原初危险情境,被个体感受为压倒性的攻击与迫害。让我们在此关联中首先来考虑某些随着死本能转向(deflect)外界而发生的过程,以及这些过程影响联系于内外情境的焦虑的方式。我们可以假设,生本能与死本能之间的斗争从刚出生时就在运作了,并且增强了受到这种痛苦经验激发的被害焦虑(persecutory anxiety)。似乎这种经验具有一种效果,就是使得外部世界(包括第一个外部客体,也就是母亲的乳房)看起来是有敌意的,自我将破坏冲动转向这个最初的客体,就促使了上述情形的发生。受到乳房挫折(事实上意味着生命受到威胁)的体验,对小婴儿来说,是乳房在报复他对它的破坏冲动,所以令他感到挫折的乳房是在迫害他。另外,他将自己的破坏冲动投射在乳房上,也就是说,将死本能转向外界,通过这些方式,受到攻击的乳房变成了死本能的外部代表。[18]“坏”乳房也被内射,而且这一点(如我们所推断的那样)强化了内部的危险情境,也就是对死本能在内部运作的恐惧。因为通过内化“坏”乳房,之前被转向外界的死本能,与所有随之而来的危险,再度被转向内部;而且自我将对自身破坏冲动的恐惧,依附在这个内化的坏客体上。这些过程可能同时发生,因此不宜将对它们的描述视为一个具有先后发生顺序的说明。现在作一个总结:令婴儿挫折的(坏的)外部乳房,由于投射机制而成为死亡的外部代表;通过内射机制,它增强了原始的内部危险情境,这导致了自我的一部分更迫切地想将内部危险(主要是死本能的活动)转向(投射)到外部世界。个体一直摆荡在对于内部坏客体与外部坏客体的恐惧之间,以及运作于个人内部与转向外部的死本能之间。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在生命初期)介于投射与内射间相互作用的一个重要层面,外部危险被体验为内部危险,并因此而被强化。从另一方面来说,任何从外部威胁着个体的危险,强化了永久的内部危险情境。这种斗争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外化(externalized),事实上缓解了焦虑。这种内部危险情境的外化,是自我最早的对抗焦虑的防御方式,也是个体发展中最基本且最重要的防御方式之一。
被转向外界的死本能活动以及其内部的运作,与同时发生的生本能活动是不可分割的。生本能紧随着死本能被转向外界,并通过力比多依附在外部客体(满足他的好乳房)上,这个客体于是成为生本能的外在代表。此时个体内射这个好客体,并增强了生本能的力量。内化的好乳房被认为是生命的资源,形成自我的重要部分,将其保存起来成为一种必要的需求。因此,内射这个最早被个体所爱的客体,和生本能所引发的所有过程由密不可分的练习。被内化的好乳房与具吞噬性的坏乳房,一起形成了超我核心中好与坏的两个方面,它们代表了自我在生本能与死本能之间的挣扎。
第二个被内射的重要的部分客体是父亲的阴茎,它也被赋予了好与坏的品质。这两个危险的客体(坏乳房与坏阴茎)是内部与外部迫害者的原型。那些带有痛苦性质的经验,那些来自内部与外部的挫折,都被感受为迫害,而且主要被归因于外部与内部的迫害性客体。在所有这些经验中,迫害焦虑与攻击彼此增强。婴儿投射出去的攻击冲动,在他建构迫害者形象的过程中扮演了一个基本而重要的角色。这些迫害者的形象增加了他的迫害恐惧,并随之增强了他的攻击冲动与幻想,以应对这些在感觉上是危险的外部与内部客体。
成人的妄想症紊乱,在我看来,其根源是在生命最初几个月所感受到的被害焦虑。妄想症病人被害恐惧的本质,在于感觉有一种带有敌意的作用力或机构处心积虑要加害于他,使他受苦、受伤,并且最终被灭绝。这个迫害的作用力或是机构,可能由一个人或是许多人,甚至是自然力为代表。这种恐怖的攻击有各种数不清的样貌,在每个病人身上都有其独特的形式。但是我相信,妄想症患者被害恐惧的根源,是自我最终被死本能所毁灭的恐惧。
五
现在我将更明确地来讨论罪疚感与焦虑之间的关系。我们首先应该思考弗洛伊德与亚伯拉罕关于焦虑与罪疚感的某些观点。弗洛伊德从两个主要的角度来探讨罪疚感的问题:一方面,他毫无疑问地相信焦虑与罪疚感是互相紧密关联的;另一方面他得到一个结论,即“罪疚感”这个词只适用于与良心的表现有关的范围,而良心是超我发展的结果。我们知道,在弗洛伊德看来,超我的发生是俄狄浦斯情结的发展结果,因此,在他看来,对于四五岁以下的儿童来说,“良心”(conscience)与“罪疚感”这两个词并不适用,而且发生在生命最初几年的焦虑与罪疚感是不同的。[19]
根据亚伯拉罕的说法(1924),罪疚感源于克服较早的肛门施虐阶段中的食人(也就是攻击)冲动。这发生在一个比弗洛伊德所推断的更早阶段,但是他并未在焦虑与罪疚感之间做出区别。费伦齐也没有关注焦虑与罪疚感之间的区别,他认为罪疚感的本质中有某些部分源于肛门期,他的结论是可能存在一种超我的生理预兆(physiological precursor)。他称之为“括约肌道德感”(sphincter-morality)。[20]
恩斯特·琼斯(1929)曾研究过恨、恐惧与罪疚感之间的相互作用。他将罪疚感的发展区分为两个阶段,并且称第一个阶段为罪疚感的“前邪恶期”(pre-nefarious stage)。他把这一阶段与超我发展过程中“施虐的前性器期”(sadistic pre-genital stages)相联结,并且主张罪疚感“总是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恨的冲动”;第二个阶段是“真正罪疚感的阶段,它的功能是要保护个体免于外部的危险”。
在我的论文《论躁狂抑郁位置的心理成因》中,我将焦虑分为两种主要形式:被害焦虑与抑郁焦虑,但这两种焦虑决不是截然分明的。带着这种限制,我认为这两种焦虑形式的区分,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的观点来看,都是非常有价值的。在上文提及的论文中,我得出一个结论:被害焦虑主要和自我的绝灭有关,抑郁焦虑则主要和个体自身的破坏冲动对他所爱的内在与外在客体所造成的伤害有关。抑郁焦虑有许多种内容,例如:好客体受到伤害,它正在受苦,它处在恶化的状态中,它变成了坏客体,它被灭绝了、丢失了,而且永远不会再存在。我还得出结论:抑郁焦虑与罪疚感及其进行修复的倾向密切相关。
当我首次在上文提及的那篇论文中,介绍我对抑郁位置的概念时,我提出抑郁焦虑与罪疚感的发生伴随着完整客体的内射。我在偏执——分裂位置[21](这个位置发生在抑郁心理位置之前)的进一步工作,引导我获得这样的结论:虽然在第一个阶段是以破坏冲动与被害焦虑为主,抑郁焦虑与罪疚感已经在婴儿最早的客体关系(也就是在他和母亲乳房之间的关系)中扮演了某些角色。
在偏执——分裂心理位置期间,即生命最初的3-4个月期间,分裂的过程(包括第一个客体“乳房”的分裂以及对它的感觉的分裂)正是最活跃的时候。恨与被害焦虑依附在使个体挫折的(坏)乳房上,爱与抚慰则依附在满足他的(好)乳房上。然而,即使在这个阶段,这种分裂过程从来就不是完全有效的;因为从生命刚开始时,自我即倾向整合它自己,以及将客体的不同面向加以整合(这种倾向可以被视为生本能的一种表现)。甚至在非常小的婴儿身上,看起来都存在着一些朝向整合的过渡状态,这些状态随着发展的进行而变得更为频繁与持久。在这些过渡状态中,好与坏乳房之间的分裂较不明显。
在这种整合状态中,某些与部分客体相关的爱与恨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整合。根据我目前的观点,这引发了抑郁焦虑、罪疚感以及修复他所爱且被他所伤害的客体的欲望——首先要修复的是好乳房[22],也就是说,我现在将抑郁焦虑的发生与对部分客体的关系连结起来。这种修正是我对最早期阶段进一步工作的结果,也是更充分认识婴儿情绪发展本质的结果。我始终认为,抑郁焦虑的基础,是对一个(完整)客体的破坏冲动与爱的感觉之间的整合。
接下来,让我们思考这个修正对于抑郁位置概念的影响有多深远。现在我要将这个位置作如下描述:在3-6个月期间,自我的整合有了相当大的进展,婴儿的客体关系及其内射过程在本质上发生了重要的改变。婴儿知觉到的母亲与内射的母亲越来越接近一个完整的人,这意味着更完整的认同以及和母亲有更稳定的关系。虽然这些过程主要聚焦在母亲身上,但婴儿与父亲(以及其他周围的人)的关系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于是父亲在他的心中也被建构为一个完整的人。与此同时,分裂过程的强度减弱了,它们现在主要是和完整的客体有关,而在较早的阶段中,它们主要是和部分客体有关。
客体的对立面以及与客体相互冲突的感觉、冲动与幻想,在婴儿心里更加紧密地聚集在一起。虽然被害焦虑持续地在抑郁位置上扮演它的角色,但是在数量上却减少了;而抑郁焦虑则增加并超过了被害焦虑。由于感受到(被内化的与外在的)所爱之人受到攻击冲动的伤害,婴儿遭受强烈的抑郁感。这种情形比他在更早期阶段曾短暂经验到的抑郁焦虑与罪疚感更为持久。现在这个较为整合的自我,越来越多地面对一种非常痛苦的精神现实——即从被内化的受到伤害的父母那里散发的抱怨与责难。此时的父母,是完整的客体与完整的人——而且为了应对这种痛苦的精神现实,自我被迫处在更大痛苦的压力之下。这就导致了一种压倒性的想要保存、修复或复苏所爱客体的迫切需求:即进行修复的倾向,自我强烈地诉诸躁狂防御[23],则是一种处理焦虑的替代方法,也非常可能是一种同时使用的方法。
我所描述的发展,不仅隐含了在爱、抑郁焦虑与罪疚感中发生的一些重要的质变与量变,而且还有许多因素的新组合,从而构成了抑郁位置。
从上面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我对关于较早发生的抑郁焦虑以及罪疚感的观点所做的修订,并未对我关于抑郁位置的概念产生任何根本的改变。
此刻我想要更加专注地思考抑郁焦虑、罪疚感及修复冲动的发生过程。正如我先前所述,抑郁焦虑的基础,是自我朝向某一客体整合破坏冲动与爱的感觉的过程。所爱客体受到伤害的感觉,是个体自身的攻击冲动造成的。我认为这种感受是罪疚感的本质(婴儿的罪疚感可能扩展到每一种降临在其所爱客体身上的灾祸,甚至包括了他的迫害客体所造成的伤害)。个体认为是自己造成了这种伤害,产生罪疚感,于是导致想要撤销或修复这种伤害的冲动。因此,修复的倾向可以被视为罪疚感的后果。
现在产生了一个问题:罪疚感是否是抑郁焦虑的一个要素?这两者是否都是同一过程的不同层面;或者,是否其中一者是另外一者的结果或表现?虽然现在我无法提供确切的答案,我仍想指出抑郁焦虑、罪疚感以及修复冲动,经常是同时被体验到的。
有可能只有当客体的爱的感觉超越了破坏冲动时,抑郁焦虑、罪疚感与修复冲动才会被体验到。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假设:反复体验到“爱”超越“恨”(说到底,是生本能超越了死本能)是让自我能够整合自己并将客体的对立面综合起来的一个基本条件。在这种状态下,与客体坏的方面的关系(包括被害焦虑)已经减弱了。
然而,在生命最初的3-4个月期间,根据我目前的看法,这也是抑郁焦虑和罪疚感发生的阶段,正是分裂过程与被害焦虑最活跃的时候,于是被害焦虑非常快速地干扰着整合的进行,而且抑郁焦虑、罪疚感与修复的经验只具有短暂过渡的性质。结果是被爱的受伤客体可能快速地转变为加害者,而修复冲动则可能转变为安抚或取悦加害者的需要。但是,即使在下个阶段(抑郁位置),当更加整合的自我内射并且建构逐渐完整的人物形象(person)时,被害焦虑仍然持续着。正如我先前描述的那样,在此期间,婴儿不仅体验到哀伤、抑郁和罪疚感,也体验到与超我的坏层面相联系的被害焦虑。所以,应付被害焦虑的防御机制与应付抑郁焦虑的防御机制是同时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