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红牧蚁
Les Fourmis rousses
即使将鸽子送到几百里外的地方,它也能回到自己的鸽棚;燕子在非洲越冬之后,能够远渡重洋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旧居。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它们是如何确定方向的呢?是依靠视觉吗?《动物的智力》的作者图塞内尔[54]认为,信鸽靠视觉和气象辨认方向。这是一位睿智的观察家,尽管他对玻璃箱里动物标本的了解不如他人,但他对自然环境中的动物了如指掌。他在书中提道:“在法国,这种鸟类能够凭经验知道寒流来自北方,炎热来自南方,干燥来自东方,潮湿来自西方。它具备丰富的气象知识,能够根据天气判断方位,确定飞行的方向。如果将信鸽装进篮子里,盖上盖子,从布鲁塞尔运到图卢兹,那么它一定不能用眼睛把走过的路记下来,但任何人也无法阻止它感受到空气中的热度,并由此推断自己正去往南方。到了图卢兹,鸽子被放出来,它已经知道要向北飞行才能回到鸽棚,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飞,直到觉得空中的温度和它所居住的地方温度一致,它才会停下来。如果它不能一下子找到鸽棚,一定是因为它飞行的时候偏左或偏右了。无论如何,它只要花上几个小时,沿着东西方向找找,就能纠正路线的偏差,找到自己的鸽棚。”
如果鸽子仅沿着南北方向旅行,那么这个解释是很有吸引力的。但是,如果鸽子沿着东西方向飞,在一条等温线上移动,这就说不通了。这个论断还有一个缺点,就是不能推广到其他动物身上。猫能够走过迷宫般的街巷,穿过大半个城市回到家里,尽管它是第一次走那条路,这就不能用视觉记忆来解释,更别说气候的影响了。我的石蜂能够回到蜂巢,也一定不是因为视觉,尤其是它们在密林中穿行的时候。石蜂飞得不高,离地面只有两三米,如何能一眼看到附近一带的全貌,更别说像绘制地图一样记住整个地貌了。
再说,它们为什么要了解地形呢?它们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围着实验者绕了几圈,就朝着蜂巢的方向飞走了。尽管丛林挡住了视线,尽管丘陵绵延不断,它们还是贴着地面飞上山坡,回到蜂巢中。视觉能够帮助它们避开障碍物,却无法告诉它们该往哪个方向飞。气候在这里也发挥不了作用,它们只离开了几公里,两地的气候没什么差异。对暑气和寒流、干旱和潮湿的感觉也不能教会泥蜂什么东西,因为它们只能活几个星期,哪来得及积累足够的经验。而且,即使泥蜂掌握了其中的奥秘,也没法据此判断回家的方向,因为放飞的地点离它们的巢并不远,两地的天气完全相同。对于这些神秘的现象,我们只能做出一个同样神秘的解释:这些动物具备一种人类没有的特殊感觉。达尔文的权威不容否认,他也得出了同样的结论。想知道动物能否感觉到大地电流,会不会受到附近一根磁针的干扰,这难道不就是承认动物具有感知磁场的能力吗?人类有没有类似的能力?注意,我说的是物理上的磁,而不是梅斯梅尔[55]或卡廖斯特罗[56]所说的磁。人类显然不具备任何相似的能力。假如水手自己就是个罗盘,那么他还要罗盘干什么?
达尔文这位大师承认,动物有一种人类不具备的,甚至根本无法想象的能力,它指引着鸽子、燕子、猫、石蜂还有其他动物回到自己的居所。至于这是不是感知磁场的能力,我对此不作定论,但能够为证明这种能力的存在做出一些贡献,我已经心满意足了。如果人类也能拥有动物的这种能力,这会是多么了不起,又会给人类带来怎样的进步啊!为什么我们被剥夺了这种能力呢?在生存的竞争中,这会是一件多么强大的武器啊!如果就像人们断言的那样,所有的动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同一个模子、同一个原始细胞衍生而来,并在漫长的岁月中不断进化,优胜劣汰,那么为什么这种奇妙的能力仅仅存在于几种微不足道的动物身上,而贵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却没有留下半点痕迹?我们的祖先居然丢失了如此宝贵的遗产,实在太不明智了,这远比一节尾椎、一根胡子更值得保留。
如果这种能力没有遗传下来,难道不是说明我们和动物之间也许没有密切的亲缘关系吗?我要向进化论者提出这个小小的疑问,很想知道他们如何用原生质和细胞核来解释这个问题。
这种未知的感觉是不是藏在蜜蜂和胡蜂身上的某个部位,以某种未知的器官来感知的呢?我们首先会想到触角。每当对昆虫的行为感到困惑不解的时候,我们总是将它归因于触角,想当然地认为触角能够解答我们的疑问。但是,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触角是否具备辨识方向的能力。当毛刺沙泥蜂寻找灰毛虫的时候,它就用触角持续敲打地面,就像手指一样,似乎在用触角寻找藏在地下的猎物。这些小小的探测丝也许能够指引昆虫捕猎,但它们很可能没法为昆虫指引方向。这有待观察,而我观察到了。
我捉来几只石蜂,用剪刀尽可能地齐根剪掉它们的触角,然后将它们带到别的地方放飞。它们顺利回到了蜂巢,就像其他没有被剪掉触角的石蜂那样。我还用同样的方法,在这一带体形最大的节腹泥蜂——瘤节腹泥蜂身上做了实验。这些捕猎象甲的高手也回到了自己的窝。那么,感知磁场的器官到底在哪儿?我也不知道。
但我所知道的是,被剪掉触角的石蜂回到蜂巢后就再也不干活了。它们执着地在工地上盘旋,或停在小土堆上,或者在刚建了一半、如同石井栏一般的蜂巢上歇脚。它们久久凝视着未完成的作品,一副怅然若失的样子。它们踱来踱去,赶走所有的不速之客,却再也不会把蜂蜜或灰浆带回来了。第二天,它们再也没有出现。没有了工具,工人自然也无心工作。在建房子的时候,石蜂的触角不断拍打、勘测、试探,似乎在保障施工过程的精确。触角是它的精密仪器,是建筑师的指南针、直角尺、水准仪和铅垂线。
到目前为止,我的实验都是在雌性昆虫身上进行的。由于母性的义务,它们对自己的巢穴忠诚得多。那么,如果把雄性昆虫带到陌生的地方,会怎么样呢?我对这些花花公子没什么信心。有时候它们会一连几天守在蜂巢外面,闹哄哄乱作一团,等待雌蜂露面。它们为情人争风吃醋,但是在建蜂巢的工程进行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又消失了。我心想,无论是回到自己出生的蜂房,还是去其他地方,它们都无所谓。只要能找到一个情人来接受它们的爱就够了!然而我错了,雄蜂也会回到自己的巢穴。的确,由于它们意志薄弱,我并没有把它们带到太远的地方。我只走了大约一公里,但对它们来说这已经相当于进行一次远足,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因为我从未见过它们进行长途旅行。它们白天拜访附近的蜂巢,或者在花园里游荡;晚上则在荒石园里现成的洞穴中过夜,或者躲在乱石堆里。
经常光顾这些地方的还有两种壁蜂(三叉石蜂和拉氏壁蜂),它们常住在石蜂抛弃的空巢里。三叉壁蜂的数量最多。要想了解膜翅目昆虫中有多少成员具备辨识方向的能力,这是个再好不过的机会,我不会放过的。不错,无论是雄性还是雌性,三叉壁蜂都知道怎样找到自己的窝。我用少量的壁蜂做了个短距离的简易实验,结果和其他的实验完全相同,我被说服了。总而言之,加上之前做过的实验,我确定有四种昆虫能够回到自己的窝:比利牛斯切叶蜂、壁石蜂、三叉石蜂和瘤节腹泥蜂。我能不能将这个结论推而广之,认为所有的膜翅目昆虫都能从陌生的地方回到巢里?我对此持保留意见,因为据我所知,眼下就有一个反例,这非常能说明问题。
在荒石园里丰富的实验品中,我首先要介绍著名的红牧蚁,又叫红悍蚁,它们像亚马孙人[57]一样捕猎奴隶。它们不善于哺育后代,也不知道怎么寻找食物,就算食物就在眼前也不知道伸手去拿。所以,它们需要一些佣人来准备食物,操持家务。为了壮大自己的家族,红牧蚁会抢劫附近不同品种的蚂蚁,把蛹搬回自己的窝里。不久后,蛹羽化了,变成了勤快的佣人。
在六七月炎热的午后,我常常看到这些亚马孙人从营房出发,踏上征途。它们的队伍足有五六米长。如果一路上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东西,它们便保持着整齐的队形继续前进。一旦发现前方似乎出现了一个蚁丘,领头的蚂蚁就停下来,聚成乱哄哄的一堆,后面的蚂蚁大步跟上,越聚越多。一些侦察兵前去打探情况,发现这是个假情报,于是蚁群重新排好队,继续往前走。这伙强盗大摇大摆地穿过花园,消失在草丛中,随后在远处重新出现,又钻进枯叶堆里。它们漫无目的地游荡,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黑毛蚁的巢。红牧蚁一哄而上,冲进放着蛹的育儿室,然后带着战利品跑出来。此时,在这个地下城堡的门口,一大群黑毛蚁赶来保卫它们的财产。战斗双方的力量实在太悬殊了,结果毫无悬念。红牧蚁轻松获胜,每一只都用大颚叼着一个蛹,满载而归。对于不了解亚马孙奴隶制习俗的读者来说,这个故事可能非常新奇;但很抱歉,我不打算继续说下去,否则就离这个关于昆虫回窝的主题太远了。
这伙强盗出征的距离时远时近,取决于附近黑蚂蚁窝的数量。有时候它们只要走十几步,有时候却要走上几十步,甚至更远。只有一次我看到它们走出了花园。这些亚马孙战士翻过四米多高的围墙,一直走到附近的麦田里。它们并不在乎要走哪条路。无论是裸露的地面、茂盛的草坪、成堆的枯叶,还是乱石堆、砖墙和杂草,它们都一视同仁,没有特别喜欢或不喜欢的道路。
然而,红牧蚁回窝的路却是十分确定的。出发的时候走哪条路,回来的时候就走哪条路,无论它多么曲折,多么坎坷。它们带着战利品,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那条路受到各种意外事件的影响,往往七拐八拐,十分复杂。但是,原来走过哪些地方,红牧蚁就一定要再次经过,这是一条雷打不动的纪律。即使带着猎物赶路更加辛劳,也更加危险,它们也要原路返回。
假设红牧蚁先前穿过了厚厚的枯叶堆。这条路十分凶险,它们每一刻都有可能失足坠落,然后不得不从洼地里爬上来,爬到摇摇晃晃的枯枝上。等走出这个错综复杂的迷宫,蚂蚁们已经累得筋疲力尽。然后,它们狩猎归来,带着沉重的战利品,还要再次穿过这个迷宫。如果要避免这番劳累,它们该怎么办呢?只要稍微拐个弯,就有一条平平整整的好路,离枯叶堆不到一步,但它们就是看不到。
有一天,我看到它们沿着池塘围栏的内侧走着,准备出去抢劫。刚好在前一天,我把池塘里养的两栖动物换成了金鱼。北风劲吹,从侧面朝着蚁队猛刮,把整整一排蚂蚁都吹到了水里。金鱼马上围过来,张开大嘴把落水者吞了下去。路途多舛,它们还没有翻过这天堑,就已经损失了一半的兵力。我以为它们回来的时候会走另一条路,免得再次经过这个鬼门关,然而它们没有这么做!这支队伍带着蚂蚁的蛹,又踏上了凶险的路途,于是金鱼得到了双份的天赐美餐:蚂蚁和它的猎物。红牧蚁宁愿再一次损失大批人马,也不肯换一条路线。
这些亚马孙人几乎每次出征都会选择不一样的路线,每条路都歪歪扭扭,十分复杂。很可能是因为这点,它们才不得不每次都原路返回,否则很难找到自己的家。如果不想迷路的话,它们就别无选择,因为它们只认得这条来时的路。当松异舟蛾的幼虫离开巢穴,到另一棵树、另一根树枝上寻找更美味的松针时,它们会一路走一路吐丝,然后沿着路上的丝回到窝里。这就是昆虫为了避免迷路采用的最简单的方法:用丝线标记路途。然而,相比松毛虫和它们幼稚的标记,石蜂和其他昆虫辨识方向的方法大不相同。
红牧蚁虽然也属于膜翅目,但认路的办法相当有限,这从只能原路返回巢穴就能看出来。它们是不是也在某种程度上效仿了松异舟蛾幼虫的办法,在路上留下了某种痕迹呢?它们没有制造丝的工具,没法留下指路的丝线,但它们也许在路上留下了某种气味,比如甲酸,然后凭借嗅觉的指引找到回家的路。这种说法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有人认为蚂蚁依靠嗅觉认路,并且它的嗅觉器官似乎就在那不停抖动的触角上。我不想草率地对这种说法表示赞同。第一,我不太相信嗅觉器官位于触角上,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了;第二,我希望用实验证明红牧蚁不是依靠嗅觉指引方向的。
我常常整个下午都守在红牧蚁的巢穴旁边,等待它们出窝,但总是无功而返。这实在太费时间了,所以我找了一个比我清闲得多的助手,这就是我的小孙女露西。我对这个捣蛋鬼说过蚂蚁的故事,她很感兴趣。她曾经目睹了红牧蚁和黑蚂蚁激烈的战争,看着红牧蚁抢劫婴儿的场面若有所思。她心中充满了神圣的使命感,对于自己小小年纪就能为科学这位贵妇效劳感到十分自豪。天气好的时候,她在花园里跑来跑去,监视着红牧蚁的行动,仔细辨认它们从蚁窝到抢劫地点所经过的路线。她的热情早就经受过考验,我对她很放心。有一天,当我在书房里做笔记的时候,外面响起了敲门声:
砰!砰!“是我,露西!快过来,红牧蚁进了黑蚂蚁的窝了,快过来!”
“你能认出它们走过的路吗?”
“能,我做了记号。”
“做记号?你是怎么做的?”
“我像小拇指[58]那样,把白色的小石头撒在它们走过的路上了。”
我跑出房间。一切正如同我那位六岁的助手所说的那样。露西事先准备了小石子,一看到红牧蚁的队伍走出兵营,就紧紧跟随,在它们走过的路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撒上一些小石子。现在,红牧蚁刚刚从黑蚂蚁的窝里出来,准备沿着石子标记的路线回家。两个蚁穴之间的距离大约为一百步,这样我就有时间进行事先策划的实验了。
我拿来一把大扫帚,把红牧蚁走过的路扫干净,扫过的地方大约有一米宽。我把地面上的尘土扫到一边,把别处的尘土扫过来。如果原先的尘土上有什么味道,那么没有了这些尘土,红牧蚁一定会晕头转向的。我在它们走过的路上选了四个点进行实验,每两个点之间相隔几步远。
红牧蚁大军来到第一个被截断的地方。它们显然十分犹豫:一些蚂蚁掉头走开,然后走回来,又再次掉头走开;另一些蚂蚁在道路断开处徘徊着,似乎想绕过这个陌生的地方。先头部队原先聚在一起,有几分米宽,现在却分散到方圆三四米的区域中。越来越多的红牧蚁聚集到路障前,乱作一团,不知所措。最后,终于有几只红牧蚁斗胆踏上了被扫过的那段路,其他的蚂蚁也跟了上来。还有一些蚂蚁绕了个弯,最后也回到原先的路上。在其他被截断的地方也是如此,蚂蚁们先是犹豫不决,然后直接穿过去,或者从侧面绕过去,最终走到了原来的路上。即使受到我的百般阻挠,红牧蚁还是沿着小石子标出的路线回到窝里。
实验似乎能够证明嗅觉的作用。在道路被截断的四个地点,红牧蚁都显得很犹豫。虽然它们仍然能够原路返回,但那可能是因为我扫得不干净,还有一些带气味的尘土留在那儿。一些蚂蚁能够绕开被扫过的地方回到原路,可能是受到了被扫到一旁的尘土的指引。所以,在赞同或否认气味的作用之前,我们最好还是在更严谨的条件下重复实验,这一次得把有气味的东西彻底清扫干净。
几天后,我认真制定了一个新的计划。露西出去侦查,并很快向我报告蚂蚁又出窝了。这也在我的预料之中,因为在六七月间的下午,天气潮湿闷热的时候,尤其是雷雨来临之前,这些亚马孙人几乎肯定要出门的。露西还是把小石子撒在蚂蚁走过的地方,我选了几个合适的地点,开始动手了。
我找来一根给花园浇水的水管,把它一头连在给池塘供水的水龙头上,打开了阀门。蚂蚁走过的路被汹涌的水流冲断了,这水流宽一步左右,长得没有尽头。水急速冲刷着地面,把地冲得干干净净,冲走了所有可能带有气味的东西。我用大量的水冲了差不多一刻钟,当蚂蚁抢劫回来,走到附近的时候,便放慢了水的流速,让地面上的水层变得浅一些,免得蚂蚁太费劲。现在,如果红牧蚁必须原路返回,就得走过这摊水。
红牧蚁犹豫了很长时间。后面的蚂蚁已经跟上来,和先头部队会合。它们走上了露出水面的石头,走进急流之中。前面没有垫脚石,水流卷走了那些走在最前面的蚂蚁,然而它们并没有丢下猎物。它们在水比较浅的地方停下来,或者搁浅在河岸边,然后又开始寻找能够过去的浅滩。几根稻草被水流冲到这里,停在水中,这就是蚂蚁要走过的危桥;几片干枯的橄榄树叶也成了它们的渡船,上面坐满了带着行李的乘客。几只最胆大的蚂蚁一半靠实力,一半靠运气,没有借助任何工具就抵达了对岸。我还见到几只蚂蚁被水流冲出两三步远,在积水周围上了岸,却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干什么。不过,即使队伍一片混乱,即使面临着被淹死的危险,也没有一只蚂蚁抛下自己的战利品,它们宁死也要守住这财产。总之,蚂蚁大军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总算渡过了急流,并且还是沿着原来的路线走。
我想红牧蚁不太可能是依据气味的指引走过去的,因为水流早已把地面冲干净了,并且在蚂蚁经过的时候仍然不断有水流过来。那么我们来做一个新的实验:假设地面上有蚂蚁留下的我们闻不到的味道,那么我们用一种更强烈的、人类能闻到的味道来掩盖它,会怎么样呢?
我在第三个出口处等待着,在蚂蚁要经过的路上用刚从花坛里采来的新鲜薄荷叶擦了擦。然后,我把薄荷叶盖在稍远一些的地面上。蚂蚁似乎毫不犹豫地走过了用薄荷叶擦过的地方,在盖着叶子的区域跟前犹豫了一下,也走过去了。
第一个实验是用水流冲刷地面,第二个是用薄荷叶改变路上的味道。在这两次实验之后,我觉得再也不能认为蚂蚁是依靠嗅觉的指引,沿着先前走过的路回家了。我们需要做一些其他的实验,来进一步了解这个问题。
现在,我不对地面进行任何改造,而是用大量的纸把蚂蚁走过的路盖起来。我把旧报纸铺在地上,用小石子压住。这层报纸完全改变了道路的外观,却不会完全改变可能存在的气味。蚂蚁在我铺好的路前迟疑了很久,甚至比遇到水流的时候还要犹豫。它们进行了各种各样的尝试,绕着报纸的边沿走走,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最后才走进这个未知的地段。它们终于走过了报纸,然后又像往常一样,沿着旧路回去了。
前方还有另一个陷阱在等着这些亚马孙人。我在地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黄沙,而地面本身是偏灰色的。这一点点的装饰也足以让蚂蚁起疑,它们也犹豫了一下,只是这一次停留的时间没有遇到报纸的时候那么长。最后,它们也翻越了这个障碍。
我用沙子和报纸设下的障碍并不能清除地面上可能存在的气味,但蚂蚁都在障碍物前面停了下来,表现出同样的犹豫。所以,我们可以证明指引蚂蚁回到蚁穴的不是嗅觉,而是视觉。每一次我用各种方式改变道路的外观,比如把地扫干净,用水冲地面,铺上薄荷叶、报纸或与地面颜色不同的沙子,蚂蚁都会停下来,试图了解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是的,就是视觉,但蚂蚁的视野非常狭窄,只要移动几块小石子,就能改变它们眼中的地平线。因为蚂蚁只能看到很近的东西,所以只要铺上几张纸、几片薄荷叶或一层黄色的沙子,或者用水冲刷地面,用扫帚打扫地面,甚至是更小的改动,都能使它们看到的景色面目全非。蚂蚁大军带着战利品,一心想赶紧回到窝里,在遇到这些未知的景物时显得十分焦虑。它们之所以能够穿越这些地方,是因为在反复试探的过程中,一些蚂蚁认出了远处自己所熟悉的东西。其他的蚂蚁相信这些千里眼,就跟着它们走过去了。
如果红牧蚁不能精确地记住沿途的景物,那么即使有良好的视觉也是不够的。一只蚂蚁的记忆力!它会是怎么样的?它和我们的记忆有哪些相似之处吗?对于这些问题,我还没有答案,但我只要用几句话就能证明昆虫有很强的记忆力,能够牢牢记住自己去过的地方,而且记得很准确。我曾经多次见到这样的现象。有时候,红牧蚁所洗劫的蚁穴里战利品太多,一次搬不完,或者到达的地方有很多蚁穴,它们就会反复光顾这里。于是,在抢劫过后的第二天,或者两三天后,它们又会回来。这一次它们不再四处搜寻,而是精确地沿着上一次走过的路,直奔有蛹的蚁窝。我曾经用小石子沿着亚马孙人走过的路设下路标,大约每隔二十米放一颗石子。两天后,我看到它们沿着这条路再次出征,从一颗石子走到下一颗石子。我看着石头路标对自己说,它们会从这里经过,然后从那边走,然后它们真的就这样做了,从一个路标到下一个路标,几乎分毫不差。
如果蚂蚁在路上留下了气味,那么几天后这气味还会留在那儿吗?谁都不敢这么说。所以,红牧蚁认路靠的就是视觉,还有它们对地点的记忆。它们的记忆至少可以保留到第二天,甚至维持更长时间。这记忆力十分忠实可靠,它指引着蚂蚁走过各种各样的地貌,沿着之前走过的路前进。
在陌生的环境里,红牧蚁又会如何应对呢?对地形的记忆这时候没有用处,我假定它们从未到过这个地方,对这里没有记忆。那么,它们会不会像石蜂那样,凭借哪怕是比较有限的辨识方向的能力,找到自己的蚁窝,或者和蚂蚁大军会合呢?
这支大部队并没有到过花园里所有的地方。它们特别喜欢花园的北边,显然每次往那个方向出征都收获颇丰。所以,它们出门抢劫的时候一般往北走,不过我偶尔也会在南边碰到它们。这样看来,它们对花园的南边虽然不算一无所知,但也不特别熟悉。让我们看看如果把一只蚂蚁带到这里会发生什么。
我在蚁窝的附近守着。当蚂蚁大军带着奴隶回窝时,我拿着一片枯叶靠近它们,让一只蚂蚁爬上来。我并没有用手去碰它,就把它带到了大部队南边两三步远的地方。这足以让它离开熟悉的环境,彻底晕头转向。这只蚂蚁回到地面上,开始了冒险,它始终用大颚叼着战利品。我看着它时而朝着与队伍完全相反的方向走去,还以为自己正在奔向同伴;时而又往回走,一会儿往右,一会儿往左,把各个方向都试探了一边,却始终没有遇到队伍。这个好斗的奴隶贩子就在离队伍两步远的地方迷路了。我做过几次实验,结果都是一样的。蚂蚁晕头转向,游荡了半小时都没有找到队伍,甚至离队伍越来越远,只是它们从来不会放下抢来的蛹。它们最后到哪里去了?它们抢来的蛹又怎么样了呢?我真没有耐心一直跟着这些迷路的强盗。
重复这个实验,不同的是把红牧蚁放到花园的北边,那么它会犹豫一会儿,朝各个方向试探,最后还是能找到队伍。它认得这些地方。
所以,这种蚂蚁肯定没有其他膜翅目昆虫所具备的方向感。它只能记住去过的地方,仅此而已。只要偏离了相当于人类走两三步的距离,红牧蚁就会迷失方向,没法和同伴团聚;但即使把石蜂带到几公里外,它们也不会在陌生的空域中迷路。只有少数几种动物拥有这奇妙的能力,而人类却不具备,我曾对此感到十分惊讶。人与动物的差别很大,这不免会引起争论。然而现在,我们仅仅考虑两种不同的膜翅目昆虫,它们之间的差异非常小。那么,为什么几乎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两种生物,一种具备这样的感觉,另一种却不具备呢?多了一种感觉,这个特征可比身体结构的差异要大得多,我等着进化论者给我一个有说服力的答案。
我前面已经说过红牧蚁对环境的记忆有多么准确、牢固,那么它们怎样才能把周围的环境全部牢记在心呢?为了记住一个地方的地理状况,它们需要多次走过同一条路吗?还是仅仅一次远征就够了?它们能够记住只走过一次的路,只到过一次的地方吗?红牧蚁并不准备让我们进行实验、寻找答案,因为实验者没法确定它们出征时是不是第一次走这条路,也没法让它们走另一条路。在出门寻找蚁窝的时候,这些亚马孙人都是随意游荡的,我们没法干涉它们往哪边走。那么,我们就用另一种膜翅目昆虫做实验吧。
我选择了蛛蜂,我将在另一章里详细描述它的生活习性。蛛蜂捕食蜘蛛,并且也是一位在地上挖洞的工人。它们用猎物喂养幼虫,同样,它们也会先捕捉猎物,使其瘫痪,然后再建造洞穴。带着沉甸甸的猎物去寻找适合筑巢的地方实在太累赘了,所以蛛蜂会把猎物放在高处,比如草丛或灌木丛上,免得自己不在的时候,其他昆虫跑来偷吃,尤其要提防蚂蚁。把战利品放好之后,蛛蜂就去寻找适合挖洞的地方,开始筑巢。在施工的过程中,蛛蜂时不时跑回来看看捕到的蜘蛛,轻轻咬一口,或者拍拍它,仿佛在欣赏自己的捕猎成果,然后又回到工地上继续干活。如果发生了什么事,让蛛蜂感到不放心,它就不光要跑回去看,还要把猎物拖到离工地近一些的地方,并且仍然放在草丛之类的高处。这就是蛛蜂挖洞的过程,我很容易插手其中,看看蛛蜂的记忆力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当蛛蜂忙着在工地上干活的时候,我把它的猎物拿走,放在一个空旷的地方,离原来的地点半米左右。随后,蛛蜂回来检查猎物了。它直奔自己最初存放猎物的地方,它对自己选择的方向深信不疑,显然有十足的把握,这可能是因为它之前多次回来检查猎物。我不考虑它以前是不是来过这里。第一次回来的时候可以忽略不计,但接下来几个来回就比较有说服力了。现在,蛛蜂毫不费力地回到了存放猎物的草丛。它在这里踱来踱去,仔细搜寻,在原来放着蜘蛛的地方反复查看。最后,它终于相信猎物已经不在那里了,就开始在周围细细寻找,同时用触角敲打着地面。它慢慢往前走,忽然看到了我放在开阔处的猎物,于是大吃一惊,猛地后退了一步。它似乎在想:它还活着吗?还是死了?那真的是我的猎物吗?得小心一点!
然而它并没有迟疑很长时间。猎手咬住蜘蛛,后退着把它拖到另一片草丛上,仍然放在高处。这里离它第一次存放猎物的地点大约两三步远。然后它又回到之前的工地上。我再次移动蜘蛛的位置,把它放在稍远一些的一片光秃秃的地面上。这种情况很适合观察蛛蜂高超的记忆力。它有两片草丛作为临时存放猎物的地方,它能精确地回到第一片草丛,可能是因为之前来过多次,有比较深刻的印象,我对此并不确定,但它对第二片草丛肯定只有一个模糊的印象。它并没有深入探索那个地方,就把蜘蛛放在那里,并且它停留的时间很短,只够把蜘蛛挂在草丛高处。它第一次见到这第二个存放点,并且是匆忙之中看到的。这样的匆匆一瞥能让它留下准确的记忆吗?而且,它还有可能把两个地方搞混,或者误以为是同一个地点。现在蛛蜂会往哪边走呢?
我们马上要知道答案了。蛛蜂离开了工地,又回来检查猎物。它直奔第二个存放点,花了不少时间寻找失踪的猎物。蛛蜂十分确信猎物就在那儿,在第二个存放点,不在别处。它一次也没有回到第一个存放点,那里对它来说已经什么都不是了,它只关心第二个地方。然后,它又开始在四周搜寻。
蛛蜂在那块光秃秃的地面上找到了猎物,是我把猎物放在那儿的。它迅速把猎物放在第三个草丛里就回去干活了,实验重新开始。这一次,它仍然直奔第三个存放点,对前两个不屑一顾,显然对自己的记忆十分自信。我又重复了两次这样的实验,它总能回到自己最后一次存放猎物的地点。这个小东西的记忆多么令人惊叹!它只在匆忙之中见到了自己最后存放猎物的地方,这里和它之前到过的地方都不一样,但仍然能够准确地回忆起来。而且它同时还在忙着挖土,在地下干活。我们的记忆力能否和它相提并论?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如果红牧蚁也具备同等的记忆力,那么它们能够沿着原路回窝也就不奇怪了。
这些实验还让我得出了其他一些值得注意的结论。当蛛蜂经过了一番探索,确信蜘蛛已经不在原来的草丛里的时候,它们会在周围仔细寻找,并且总能轻松地找回猎物,这也是因为我特意把猎物放在开阔的地方。我们增加实验的难度试试看吧。我用手指在地上挖了一个小坑,把蜘蛛放进去,然后用一片薄薄的叶子把它盖住。蛛蜂来寻找了,它几次经过这片叶子,在附近走来走去,却完全不曾怀疑蜘蛛是不是在下面,而是走到更远的地方,继续徒劳无功地寻找。这时候,为它指引方向的就不是嗅觉,而是视觉了。不过它仍然不断用触角敲打着地面。这触角有什么用呢?我不知道,我只能确定它不是嗅觉器官。在沙泥蜂寻找灰毛虫的实验中,我已经得出过同样的结论,并且通过实验进一步证实了这些结论。我还要补充一句:蛛蜂的视力很差,它好几次从离蜘蛛只有两法寸远的地方经过,却没有发现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