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约翰内斯堡(3)
耐特邀请我参加了几次聚会,那里各种人混杂在一起,白人、非洲人、印度人,也有有色人。这些聚会是由共产党组织的,多数参加者都是共产党员。我记得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时自己心里有些担心,主要是因为没有适当的服装。在福特黑尔大学,我们接受的教育是,参加任何社会活动都要系领带、穿正规衣服。尽管我的衣柜里的衣服极其有限,但我还是设法找到了一条领带去参加聚会。
我发现了一群有生气且喜欢群居的人,他们似乎根本不在乎肤色。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各色人种混杂在一起的聚会。我与其说是一位参加聚会者,倒不如说是一位观望者。我感到羞涩,担心出现什么差错,不习惯参加海阔天空、情绪激昂的对话。与我周围发表成熟见解的人相比,我的思想似乎还没有开化。
那天晚上,通过别人介绍,我认识了迈克尔·哈迈尔先生。我听说他是罗德斯大学毕业的英文硕士。我对他的这一学位印象尤其深刻,但到我见到他的时候,心中却在犯嘀咕:“这个人有硕士学位,竟然没有打领带!”对于这个认识上的矛盾,我无法理解。后来,迈克尔和我成了好朋友。我开始佩服他,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他帮我抛弃了极其愚蠢的旧思想。他不仅是一个卓越的作家,也是一个执著的共产主义者,尽管他能够享受很富有的生活,但是,他却坚持与非洲人相同的生活方式。
10…
亚历山大的生活是愉快的,也是令人感到不稳定的。那里的气氛活跃,那里的精神富有冒险性,那里的人民足智多谋。尽管那里的城镇也有个别漂亮的建筑,但是公正地说,那里可以用“贫民窟”、“当局对那里的生活漠不关心”来描述。那里的道路什么也没铺,脏乱不堪,饥饿、营养不良的儿童半裸着身子四处乱跑。空气中混合着浓浓的、从马口铁火盆里和炉灶里冒出的煤烟。几户人家共用一个水龙头,从路旁流下汇聚而成的一摊摊死水蛆满为患,散发着恶臭。由于根本没有电,亚历山大被认为是一座“黑暗城镇”。夜间步行回家非常危险,因为没有灯光。寂静偶尔被喊叫声、狂笑声和枪声打破。这种黑暗与特兰斯凯的黑暗完全不同,那里的黑暗似乎是把一个人包裹在欢迎的怀抱里。
城镇区拥挤得令人绝望,每平方英尺土地不是被摇摇欲坠的房子占据,就是被铁皮屋子充斥。在特别差的地方,邪恶暴力经常发生。生命在这里是廉价的,夜里经常发生动刀动枪的暴力事件。这里身带弹簧刀的强盗很多,也很出名,当地人把这些强盗称作“曹次司”(tsotsis,歹徒)。那个年月,他们模仿美国电影明星,头戴浅顶呢帽,身穿双排扣上衣,系着宽而华丽的领带。在亚历山大,警察出警是生活中的一大特点。警察经常大量地抓人,因为那里的人行施暴力,拥有烈性酒,也不缴纳人头税。几乎每个角落里都有铁皮屋地下酒吧、非法沙龙,这些地方都出售自酿啤酒。
尽管亚历山大的生活像地狱,但是,这里也是个致富之地。作为南非为数不多的非洲人可以积累私有财产的地区之一,他们可以在此经营自己的产业。在这里,非洲人不必向白人市政管理当局磕头。亚历山大是一片希望的沃土,见证了我们的人民冲破当地的约束、成为城市永久居住者的历程。为了让非洲人生活在农村或在矿上打工,白人政府坚持认为非洲人本质上就是农村人,不适合城市生活。亚历山大尽管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它却戳穿了这种无耻的谎言。其居民来自各个非洲部落,完全适应城市的生活和政治意识。城市生活有利于抹掉部落之间和种族之间的隔阂,我们不是科萨人、索托人、祖鲁人或山杠人,我们是亚历山大人。这种生活创造的团结意识,在白人当局中引起了巨大的震动。白人政府在处理非洲人的时候总是采取“分而治之”的策略和依靠人民中的种族分裂势力。但是在亚历山大这样的地方,这些差别是不存在的。
亚历山大在我心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因为这是我离家之后居住的第一个地方。尽管后来我居住在索韦托地区的奥兰多,而且居住的时间远比居住在亚历山大的时间长,但是,我总是这样看,虽然在亚历山大没有自己的房子,但它却是自己的家,而奥兰多虽然有自己的房子,但它却不是自己的家。
在亚历山大的第一年,我比在库努生活的孩提时代更加了解贫穷的含义。我似乎从来就没有钱,我想方设法依靠各种生活资源生存。律师事务所每周付给我2英镑,其中包括合同约定职员一般要付给律师事务所的一大块学徒费。在每周2英镑的收入中,作为房费,我每月支付库玛先生13先令4便士;来往亚历山大最便宜的交通方式是只供非洲人乘坐的“土著人巴士”,每月要支付1英镑10便士,这用去了我收入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为了通过函授完成学业,我还要支付南非大学的各种学习费用;另外大约1英镑是生活费。薪金的一部分还要购买更重要的物品——蜡烛,没有蜡烛我就无法学习。我买不起一盏煤油灯,蜡烛陪伴着我每天苦读到深夜。
显然,每个月我都要差几便士。为了节省车费,每月有几天我要早晨走6英里去城里上班,晚上再走6英里回家。我常常饿着肚子度过一天又一天,衣服也无钱更换。有一次,希代尔斯基先生把他的一身旧衣服给了我,他与我一般高。衣服缝了又缝、补了又补,五年中我几乎天天穿着它,到后来,那套衣服到处是补丁摞补丁。
一天下午,我乘巴士回亚历山大,与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人坐在一起。他是那种喜欢穿美国电影中强盗穿的服装的青年人。我发现我的衣服刚刚触及他的衣服边,他就看到了,于是他非常在乎地动了动身,使我的衣服不再靠在他的衣服上。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动作,想起来有点可笑,但当时却令人痛心。帮助穷人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帮助穷人常常是真实友情的孵化器。当有钱的时候,许多人都会向你表示友好,但是,当你贫穷的时候,则很少有人与你交往。如果财富是一块吸铁石,那么贫穷就是一个排斥器。贫穷也常常会引起别人的同情。一天早晨,为了省钱,我决定步行去城里上班。在路上认出了一位年轻女士,她是我在福特黑尔大学的同学,名叫皮利斯·马赛库。她在大街的同一侧向我走来。我由于穿得太破而不好意思见她,因此想横过大街,希望她认不出我。但是,我听她喊“纳尔逊……纳尔逊”!我停住了脚步,并转身走上前去,假装这时才认出了她。她见到我很高兴,但是,我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有多么寒碜。
“纳尔逊,”她说,“这是我的地址,奥兰多东234号,请你到我家里去玩。”我决心不再自己羞辱自己,但有一天我需要正常地吃一顿饭,于是就来到了她的家里。她没有因为我贫穷而小看我,从那以后,我经常去看她。
我的房东库玛并不富裕,但是,他是一位慈善家。每个礼拜天,我往往一整天都在挨饿,他和他的夫人总是为我提供免费午餐。那些蒸猪肉和蔬菜常常是我一周能吃上的唯一一顿热饭。不管我在哪里或做什么,礼拜天我决不会不到库玛先生家。其余时间,我都是靠面包维持生活。有时候,所里的秘书们也会给我带些吃的。
那时候我很落后,贫穷和乡土习惯有时会闹出笑话。有一天,我搬到库玛先生家里时间不长,我走在从约翰内斯堡回家的路上,十分饥饿。我已经节余了一点钱,决定挥霍一次,买点鲜肉。我好久没有吃到肉了。因为周围没有正规的屠宰肉店,于是我走进了一家熟食店。
这是我来到约翰内斯堡之后才看到的一种商店,透过玻璃,我看见一大块令人馋涎欲滴的肉。
我叫站在柜台后面的一位先生给切了一块。他把肉包好递给了我。我拿着那块肉,抱着有一顿美餐等着我的梦想直奔家中而去。
当我回到亚历山大我的房间的时候,我招呼房东的小女儿。她只有7岁,但她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我对她说:“你把这块肉拿去让你姐姐帮我做熟好吗?”我看她想笑,但又控制着没笑出来。因为她十分尊敬长者。我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问她是否有什么差错。她乖乖地说:“这块肉是熟的。”我问她说什么,她解释说我买的是一块火腿,可以直接吃。这对我完全是一件新鲜事。我没有承认自己完全无知,告诉她我知道那是一块做熟了的火腿,但我想热一下。她知道我是在不懂装懂,便跑着离开了我。那块肉好吃极了。
在亚历山大,我与生性活泼的爱伦·恩卡彬德续上了旧。我在希尔德顿读书时就认识她,这时她正在亚历山大的一所学校里教书。事实上,爱伦和我已经坠入了爱河。在希尔德顿,我对她只是稍有了解。直到在亚历山大我们重逢的时候,我们之间的爱情种子才开始绽开花朵。那时,我与她在一起的空闲时间太少了,谈情说爱很困难:我们周围总是有那么多人,几乎没有适合谈恋爱的地方。我们唯一能单独在一起的地方就是外面的露天场所,因此,爱伦和我只好在亚历山大城内的草地上或小山上走一走。我们大多只是在一起走走而已,当时间允许的时候,我们也有可能搞一次野炊。爱伦是斯威士人,尽管城内的部落观念越来越淡薄,但是,我的一位朋友却说我们之间的关系纯粹是建立在部落基础上的关系,我明确反对这种观点。但是,我们的不同背景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马布托太太对爱伦不感兴趣,主要因为她是斯威士人。有一天,我正在马布托家里,马布托太太听见有人叫门。是爱伦,她正在找我。但马布托太太却说我不在。后来她才对我说:“哼!纳尔逊,有位姑娘曾经来这里找你。”然后马布托太太问我:“那个姑娘是山杠人吧?”尽管山杠人是名门望族,但是在当时,山杠人是个贬义词。我对此很生气,说:“不,她不是山杠人,她是斯威士人。”马布托太太坚持认为我应该找个科萨姑娘。
这个劝告并没有阻止住我。我喜欢爱伦、尊敬爱伦。我认为,不听这个劝告倒是有点绅士风度。这种关系对我来说是新鲜的,与一位非科萨姑娘交往使我感觉自己很有胆识。我年轻,在城里无依无靠,爱伦不但担当了我的浪漫伴侣的角色,而且还担负起母亲般的责任。
她支持我,给我信心、力量和希望。但是,几个月后,爱伦就搬走了,我们痛苦地相互失去了联系。
库玛先生有5个女儿,每个都十分可爱。最令人喜爱的是他的那个名叫迪迪的女儿。迪迪和我差不多大,她多数时间都在约翰内斯堡郊外的白人区里做家政服务。我刚刚搬进她家的时候,很少能见到她。但是,后来当我对她熟悉了的时候,我也爱上了她。但是迪迪对我却不屑一顾,原因是我只有一套补丁外衣和一件脏衬衣,形象与一个流浪汉没有什么两样。
迪迪每周末都返回亚历山大,总是在一位年轻小伙子的陪同下回家。我估计送她回家的那个年轻小伙子是她的男朋友,他帅气而又有钱,还有汽车,这是很少见的。他身穿昂贵的美国式双排扣服装,头上戴着宽边帽子,很注意外表。他可能干过强盗,对此我不敢肯定。
他站在房子外面的院子里,双手插在西装背心的衣袋里,显得很神气。他客气地与我打招呼,但能看得出来,他并没有把我看作他的情敌。
我渴望告诉迪迪我爱她,但是我又害怕她不认真对待我的求爱。我几乎算不上风流小伙儿,在女士面前有些腼腆。我不知道或不懂得浪漫,而别人似乎玩浪漫丝毫都不费劲。周末的时候,迪迪的母亲有时让迪迪给我送一盘食物,迪迪会端着盘子来到我的门口。她似乎只是尽快地完成她的差使,而我则尽量让她多停留一会儿。我会问她对一些事情的看法,有各种各样的问题:“你在学校里达到了几级水平?”我问她。她回答说五级。“你为什么不继续上学?”我又问。她说上烦了。“你一定要回学校继续上学,”我继续说,“你与我年龄差不多,这个年龄重新回学校学习不会错。不然,到老了的时候你会后悔的。你必须认真考虑考虑你的前途。你现在条件很好,年轻、漂亮,有很多人追求你,但是,你需要一个独立的职业。”
我知道这些话并不是一个年轻男士向他爱上的年轻女士说的最浪漫的话,但是,我不知道另外再对她说些什么。她听得很认真,但是,我不知道她是否对我说的话感兴趣,或者说,她是否认为她比我更优越。
我想向她求爱,但又不愿意这样做,除非我确信她会答应我。尽管我爱她,但我不想让她因为拒绝我而得到满足。我想追求她,但又没有勇气和决心。搞恋爱不像搞政治,小心谨慎通常不是好事。我既没有足够的信心去想我能够成功,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去忍受万一不成功而带来的痛苦。
我在那个房子里大约住了一年,最终我也没有表露我的这种情感。因为迪迪既没有对她的那位男朋友不感兴趣的任何表示,也没有对我更有意的任何意思。我怀着对她的友谊和对她全家的热情款待十分感激的心情告别了她和她的家人,随后好多年没有见到她。后来有一天,我在约翰内斯堡当律师的时候,有一位年轻女士和她母亲走进了我的办公室。那位年轻女士已经有了孩子,但她的男朋友仍然不愿意同她结婚,她想起诉她的那位男朋友。那位女士就是迪迪。只是当时她看上去有些憔悴,并且穿着一身褪了色的衣服。我看见她感到很难过,我想,事情怎么会是这样的一种结局?最终,她没有起诉她那位男朋友,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