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积极推进执行体制改革,创新执行工作新模式
(一)执行改革势在必行
从1999年到2016年,中央先后下发5个文件,对执行工作提出全面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强院长做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承诺。同时,北京全市法院四项基础性改革正式铺开。在这个难得的历史机遇下,西城法院党组决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搞执行改革,要么脱胎换骨,要么粉身碎骨,研究推进执行机制改革方案,把长期以来影响执行工作的深层次问题一个一个解决掉,从根本上扭转执行难的工作局面。
针对执行监管缺乏抓手、效率提升遭遇瓶颈、群众问题反映强烈、队伍渎职隐患突出的现实问题,2016年6月,西城法院研究出台《执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实行裁执分离,设立独立于执行局的执行裁判庭,专门负责与执行相关的执行异议、执行转破产、拒执罪、行政非诉等案件的审理,以及当事人权利救济和执行监督工作;执行局下设执行一、二大队和执行指挥办公室,整体形成“庭局分立,局内一办两队”的工作格局。
(二)改革前端,打造集约化综合事务中心
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辑的《“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专报》(第21期)刊载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采取有效举措 执行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一文上做出批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刘贵祥专委批示指出:北京西城法院在改革中着力创新执行模式,完善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与规范执行行为并重,人民群众对执行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取得明显成效。执行局应加强对基层法院执行模式标准化研究,总结几种代表性的模式向全国推广,千方百计提高基层法院的执行水平、执行能力和执行效果。
2016年9月,西城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的基础上,启用北京首家执行综合事务平台,着力打造执行指挥中心职能发挥的有效载体。平台以执行全流程的视角,剥离执行过程中监管难、风险大、任务杂且群众问题反映强烈的多项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依托信息化手段和窗口化硬体,进行功能整合和流程优化。平台设六大功能区,对综合性事务进行集约办理,实现服务群众、服务团队、提升效率、强化监管的有机统一。
1.立案接待区,主要有四项功能
(1)登记立案功能。西城法院是由原西城、宣武两家法院合并成立的新法院,三地办公,执行局独立办公。虽然该院已经率先试行了网上立案的便民措施,但大多数当事人还是愿意亲自前往执行局,现场了解相关立案事项并申请执行。为满足群众需求,该院在中心率先设立了专门的立案窗口,由立案庭派驻人员接收材料,当场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这一创新举措既高效便民,也为下一步建立“立、审、执”全程的有效衔接提供了有益探索。
(2)信息采集功能。最高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2013年明确提出执行工作“一性两化”的工作思路。为落实最高法院的要求,西城法院在该区域安排专人在执行立案阶段同步录入当事人身份信息、收款账号、送达地址等关键内容,方便后续执行工作开展。立案时采集的数据,也为后续执行过程中应用批量文书制作系统、案款归集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奠定了基础。
(3)风险告知功能。信息采集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现场发送风险告知书,并由立案窗口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必要事项的告知,为当事人答疑解惑,帮助申请人对案件执行形成较为合理的心理预期,将原本由执行法官承担的部分释明工作移至前端。这样,即使在执行过程中查无财产,也更容易获得申请人对执行法官的理解,防止因申请人心理预期过高和对执行结果不满意引发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质疑。
(4)案件查询功能。在综合事务中心设置之前,当事人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只能找承办法官,如果法官外出执行,当事人就很难与法官取得有效联系,无法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为方便群众,西城法院一方面要求后端执行团队严格按照规定节点在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录入工作信息,另一方面赋予立案接待区工作人员案件查询的工作权限。在承办法官外出执行时,由立案接待区工作人员受理当事人的案件查询需求。当事人也可以通过自助查询机了解案件执行进度,有效满足当事人知情权。
2.文书管理区,主要有三项功能
(1)文书批量制作。考虑到常规执行文书的内容规范、格式简单,通过信息化手段抓取数据,能够批量完成文书的制作,减少人力制作的负担。西城法院自主研发了执行文书批量制作系统,工作人员可直接调取立案窗口录入的基础信息,在几分钟内完成常规执行文书制作,既减轻了承办法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又可以有效降低手动制作文书的出错率,实现了文书样式的统一,大大提升了规范化水平。
(2)文书二次校核。对所有执行文书实行二次校核,无论是批量制作的执行文书还是执行法官制作的其他文书,文书管理专员在签章之前都要进行再次校核,确保文书质量,为文书公开上网打好基础,满足司法公开的规范要求。
(3)即时电子送达。执行文书校核打印完毕后,下一步就是送达程序。传统的人工填写、邮寄送达方式对书记员来说耗时费力,且纸质邮单容易遗失,不利于管理。综合事务中心借鉴现代快递物流的运作模式,通过该院自主开发的文书送达管理系统,一次录入,自动留存,日后可随时调取被送达人信息。同时,将司法专邮邮单由传统的人工填写升级为批量打印,通过在系统数据库中存档备案,对邮单送达时间、送达结果实现电子留痕,方便随时调阅送达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3.财产查控区,主要有三项功能
(1)线上集约查控。目前,北京法院在线集约查控有两套系统:一是最高法院开发的“总对总”系统;二是北京高院开发的“点对点”系统。综合事务中心设立在线集约查控专员,通过进入承办人办案系统,集中发起在线查询财产请求。一旦发现反馈的财产线索,即时入卷标记,提醒承办人及时采取措施,极大提高了承办法官查找财产线索的工作效率。
(2)线下集约查控。对执行中涉及不动产、车辆、股权等无法采取线上查控措施的案件,承办人在制作执行文书后统一交到中心,由中心集约送达组负责登记,并向相关协助执行部门进行统一送达,减少各执行团队办案人员的重复奔波,提高线下查控效率。
(3)建立查控台账。传统的财产线索查控管理由承办人自行解决,存在管理碎片化、单一化的问题,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容易产生管理盲点,在承办人离开执行岗位后更容易因工作衔接不畅产生管理隐患。中心建立财产查控统一管理平台,对集约送达的各类查封手续进行统一登记,实现集中管理。查封措施到期前,按照设定的预警期限逐级向法官、庭、局、院领导发送到期提醒短信,堵塞管理漏洞。同时,查控台账为后续的司法网拍工作提供了数据源,确保财产从控制到处置都有记录,确保全程留痕,为执行监管提供了重要抓手。
4.案款管理区,主要有两项功能
(1)发款监督。一是通过岗位监督,在案款收发专岗设3名工作人员,2人为执行局案款专管员,1人为院办公室派驻的财务人员,确保双方既能够有效配合,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二是通过流程监督,由案款专管员同时对接承办人和财务人员。承办人完成线上发款审批后,由案款专管员通知财务汇款,案款收据一联交承办人入卷归档,一联由案款专管员留底备查,有效降低案款管理风险。
(2)催发督促。对于案款到账后超过30日未发放的,由案款专管员向承办人发出督促警示,提示承办人按期发放。未按要求发放的,需书面说明原因,由专管员记入台账备案。
5.案件复查区,主要有两项功能
(1)接待初审。设立案件复查岗,由专人负责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接待、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恢复执行,确保能执行的执行到位,不具备执行条件的,工作到位;对不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当场释明。
(2)定期复查。按照最高院规定,对未实结案件进行定期复查、动态追踪,建立起未实结案件台账,逐年对以前终本案件进行复查清理,发现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启动执行程序。力求通过恢复标准化和管理常态化,稳步推动终本案件的清理。
6.信访接待区,主要有三项功能
(1)常态化接访。为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西城法院改变每周五上午由庭长固定接待群众信访的惯例,改为安排一名员额法官负责日常接访,使来访群众可以随时反映问题,将信访接待纳入常态化轨道。
(2)信访需求分流。接访法官能够解决问题的,现场予以回复;需要联系承办人解决的,及时联系承办人;确有必要的,由接待人员呈报院、局、庭领导,预约接访时间,实现信访需求有序分流,防止信访人滞留。
(3)信访督办。对当事人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查属实后转至承办法官,信访窗口全程跟踪督办,定期向信访人反馈结果,提升群众对执行信访工作的满意度。
除此之外,西城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还承担着重点案件督办和委托案件督办的职能,确保受关注案件监管有力、管理有序。在过去对执行工作的监管中,许多关键环节、风险节点淹没在执行案件中,导致执行工作缺乏监管抓手。设立了执行综合事务中心之后,不仅方便了对当事人提供集约化的诉讼服务,更重要的是,执行监管能看得见、找得准、抓得住。
(三)改革后端,建设团队化执行实施队伍
1.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着力建设团队化的执行实施队伍
(1)配强执行团队。西城法院制定实施《执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全力推进执行团队的建设。以历年执行收结案为参考,科学测算执行部门员额法官数;以案件类型和工作量为依据,在执行局组建3类、22个执行团队。其中,执行一大队、二大队“1(员额法官)+1(法官助理)+1(书记员)+1(法警)”团队各有9个和8个,负责金钱给付类和行为类案件的执行实施;执行二大队“1(员额法官)+2(法官助理)+1(书记员)+2(法警)”团队1个,负责刑事涉财产类案件的执行实施;执行指挥办公室“1(员额法官)+1(书记员)”团队4个,负责办理未实际执结案件。
(2)加强分工协作。对执行工作按照工作性质进行分类,梳理权责清单,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分工。将执行实施中的决定、判断、指挥等核心事项交由员额法官负责,具体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交由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团队辅助人员负责。以分权制约强化执行内部监督,以团队协作提高执行工作质效,通过团队运行实现“1+1>2”的整体效果。
(3)推进专业执行。西城法院执行局制定《团队化执行模式工作流程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根据不同执行案件类型,梳理执行操作要点,推进建立标准化执行流程和专业化操作规程,实现执行实施的高效和规范;结合该院已有的专业化执行经验,大力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简案按照标准流程快速办理,难案由法官牵头研究强力推进;着力培养执行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以专业能力提升推动执行质效提高。
2.突出风险防控理念,着力健全规范化的执行监管机制
(1)强化节点前置监督。综合事务平台将执行流程中较隐蔽的高风险节点,逐项前置、透明管理,从执行立案到文书制作、从财产查控处置到案款到账发还、从终本案件复查管理到执行案件信访接待,均有对应窗口专人管控,实现了执行案件关键节点全程监管。
(2)实现全程可视管理。前端平台与后端团队均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全程可视,生成的各项业务数据,为执行局管理指挥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执行公开不断深化,执行节点信息的有效推送,进一步便利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管人管案、内外监督得以有效融合。
(3)加强人员配备制衡。平台人员配备实行派驻合署制,即立案庭、财务科、文印室派驻人员到相应窗口,与执行局人员合署办公,这种人员配备方式既便于合作开展工作,也有助于相互监督制约,促进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