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之路:律师的理性思维是怎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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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术业专攻

律师,应当学一点党史

唐太宗在《贞观政要》中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七十余年的政党,其兴起、发展、发达、前进的历程,其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坎坎坷坷、成败得失,自然是一部宏大的历史长卷。作为将继续带领一个十四亿人口的大国前行的执政党,更应该客观、准确、理性地对自己的功过得失全面总结、理性反思。

中国律师现在已发展到67万人之巨。中国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至今,同样也走过了一条波澜壮阔、风雨坎坷的艰难之路。中国律师的兴衰之路已经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之路休戚与共、命运相连。

“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党的三大法宝。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是近几年律师行业的一项主要工作。加强党建,不能就党建论党建,而是要切切实实地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了解党的前世和今生。因此,学习党史应该成为党建的一项主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唯物史观来认识历史,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分清主流和支流,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扬经验,吸取教训。这些都是我们党对党的历史的一贯立场和态度,体现了我们党对学习运用党的历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深刻认识。”

一、学习党史,有助于提高广大律师的使命感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律师负有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全面制定一系列涉及国计民生的实体法、程序法,再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而对相关法律的修订,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备。不论是全国人大制定各种法律,国务院及相关部门、地方人大及政府制定大量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各类司法解释,都留下了中国律师的足迹,也都凝聚了广大律师的汗水。在经济建设和司法实践中,中国律师更是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主力军。在所有的经济活动中,大量的经济合同谈判、签订,都是广大律师推动的结果;所有民事、商事案件都是由广大律师主导推进……

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党领导下进行的,法治社会的建设历程本身就是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广大律师通过对党史的学习研究,对国家取得的巨大经济成果的研究,更加能够增强广大律师的使命感,反过来也增强了广大律师的荣誉感。

二、学习党史,有助于提高律师的归属感

现代律师业来源于西方,中国封建社会中的“讼师”不是现代律师。因此,中国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更需要增强归属感。

1980年制定的《律师暂行条例》曾经将律师定性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现行《律师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由于现行《律师法》对律师行业的上述定性,导致社会上对律师群体的社会定性产生了很多认识误区。

新中国成立以来,1953年开始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实现,使中国这个以农耕文明为主体的国家迅速实现了向工业化的转型,基本构建了较全面的工业体系。随后,由于指导思想偏差,犯了人民公社、“大跃进”、总路线所谓“三面红旗”的冒进错误,国民经济几乎处于崩溃边缘。自1959年第一次庐山会议后开始纠偏,到1962年“七千人大会”进行全面反思,再到1964年12月15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颁布“二十三条”期间,国民经济再次得到了恢复。但不幸的是,从1966年开始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再次使国民经济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

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真正的辉煌时期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全面改革开放,特别是2001年加入WTO后,国民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期,最终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可以说,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中国律师不但见证了中国经济的腾飞,也完全融入了经济建设的大潮,更亲身经历了经济建设的全面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巨大经济成就,我们不能想象如果没有广大中国律师积极参与的后果。中国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功不可没。通过对这些重要历史时期的研究和反思,能够自然而然地增强广大律师的归属感。

三、学习党史,有助于提高律师的理性思辨能力

理性思辨能力是律师最重要的一项能力。理性思辨能力从后天角度看,主要来源于对形式逻辑的学习和对自然科学的学习。因此,我们不仅要在律师业务活动中提高这种能力,更应该在更广阔的党史学习中得到提升。

例如,关于中央红军撤离苏区开始长征的战略目的,很多文艺作品定性为“北上抗日”是不准确的。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2002年版中,包括“遵义会议”“两河口会议”中都没有如此表述,而是描述为在第五次反围剿无法取得胜利的情况下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因为全面抗战是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后才爆发的,而中央红军1936年10月19日就已抵达陕北吴起镇。中央红军最终落脚陕北也是长征到甘肃宕昌县召开“哈达铺会议”才决定的,此前的目的地是北出蒙古,依托苏联。

关于卢沟桥事变的起因,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2002年版第一卷下册第463页记载:“1937年7月7日夜,日军一部在卢沟桥附近借‘军事演习’之名,向中国驻军寻衅,并以一名士兵失踪为借口,要求进入宛平县城搜查。日方的无理要求遭到中方拒绝。当交涉还在进行时,日军即向卢沟桥一带的中国驻军发动攻击,并炮轰宛平城。”

近年来,由于新史料出现,对卢沟桥事变的起因便有了更多新解读。除了前述正统党史的说法外,还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卢沟桥事变完全是一个偶然事件,因为在解密的日本档案中,当时日军突然违背《何梅协定》大规模向中国全境发动侵略战争,在日军参谋本部意见并不一致。包括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本人也坚持主张,尽管日军的力量强大,但没有能力全面占领、统治中国辽阔广大的地域。最终不但难以取得胜利,而且会严重影响日军最终占领整个太平洋地区的战略重点。还有一种说法是,当时丢失的日军士兵川茂长秀系被第三方绑架,并非无意走失。三种说法究竟哪一种更符合历史真实,首先需要历史资料的证实,更需要研究者的理性思辨分析。

客观理性判断这一历史事件的真相就需要对《塘沽停战协定》及《何梅协定》有一定了解。大多数人只知道张学良1928年易帜归入国民政府,1931年9月18日,“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关东军全面占领东北,张学良的东北军随即退出山海关进入华北、西北。但对于日军如何越过山海关并占领华北地区知之甚少。这段历史主要起源于两个协定,一是《塘沽停战协定》,二是《何梅协定》。

《塘沽停战协定》是1933年5月31日,由南京国民政府中日停战首席代表熊斌与日本关东军副参谋长冈村宁次所签订。主要内容是中国军队停止对进攻长城沿线日军的抵抗,中国军队撤出长城以南大片地区,并将这一地区划为“非武装区”,实现了中日军队在长城沿线武装冲突的平息,进而“相安无事”。

《何梅协定》是1933年7月6日,由国民政府军政代表何应钦与日军驻华北地区司令官梅津美治郎达成的秘密协定。主要内容是撤退驻河北的国民军和东北军,停止抗日活动等。

这两个协定的签订实现了中日军队自1933年到1937年卢沟桥事变期间的4年“和平时期”。应该说,这两个协定的签订,不仅从法律层面实现了日军对东北地区的占领权,而且实现了对部分华北地区的占领权。而当时日军在亚洲的侵略扩展主要目的在太平洋战场而非中国战场。日军不惜两面开战在军事上与发动珍珠港战役无异,显然是不明智的。

当然,对于一个历史事件的研究和评判,在客观史料不全的情况下,肯定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评判本身就是一个理性思辨的过程。律师不是历史学者,不可能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寻找答案,只要能进行理性思辨的分析,本身就是对自身能力的培养。

四、学习党史,有助于提高律师的历史唯物史观

党的历史不是一帆风顺,也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国际局势变化的大趋势与时俱进的产物。

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早在1940年1月9日,毛泽东主席就发表过著名的《新民主主义论》,从15个方面系统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将要建设一个怎样的国家,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的特性等核心问题。

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主席在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再次系统地论述了中国共产党所要建设的新民主主义政府的基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特性,并深刻阐释了党的三大作风。

毛泽东主席设想和论述的新民主主义制度,是一种既不同于美欧的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也不同于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一种介于欧美资本主义制度和苏联社会主义制度中间的状态。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2002年版中,只将解放战争定性为新民主主义革命。

自1949年10月后,我国并没有继续按照设想持续实施新民主主义政体建设,而是直接进入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渡时期。原因在于,从1949年12月到1950年3月,毛泽东主席率领中共代表团第一次赴莫斯科参加斯大林70岁生日庆典活动,在莫斯科长达两个多月访问期间,最终与苏联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在政治上彻底“一边倒”地倒向苏联,也就因此断绝了与美国的交往、与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交往。此后,我国的所有政治、经济、文化模式完全按照苏联模式进行,新民主主义社会完成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后,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

从1949年12月到1950年3月毛泽东主席第一次访问苏联,以签订《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为界限,产生了一个重大分水岭,既决定了我国后续发展的根本方向,也决定了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走向,更决定了中华民族的命运。

实际上,决定这一变化的时间应该更早。1949年6月,刘少奇就率领中共党政代表团赴苏联访问。在刘少奇访问苏联期间,斯大林已经完全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也彻底在政治上倒向了中国共产党。不仅为中国的政治经济建设提供了大量经济、技术援助,更提供了大量军事援助。当时我国台湾、西藏、新疆、西南、华南地区都还没有解放。特别是解放军进入广阔的新疆地区所需要的汽车、武器都由苏联提供。尤其是进入新疆必须首先穿越甘肃、青海的马步芳防区。而马步芳的骑兵战斗力比较强劲,对解放军入疆形成了巨大威胁。苏联提供的空军支援,轻松击溃了马步芳的骑兵,为解放军入疆扫清了障碍。也正是因为苏联提供的武器军事援助,对新疆警备区司令陶峙岳、新疆主席包尔汉形成了巨大军事压力,最终促成了新疆和平解放。

也正因为如此,毛泽东主席拒绝了美国驻华大使司徒雷登要求从南京赴北京与中国共产党谈判的要求,毛泽东主席发表了著名的《别了!司徒雷登》一文。从此,中国与美国彻底断绝了联系,后续发生的朝鲜战争更与美国彻底变成了敌对关系,一直到1972年尼克松总统访华。

五、学习党史,有助于提高律师的辩证史观

对于党的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变革和重大事件,特别是党中央在各个历史时期所作出的重大决策都应该全面地进行评价。

1991年“八月政变”后,苏联解体,东欧剧变,柏林墙拆除。合并后的德国到今天已经很难明显看到东、西德国时期的隔阂及差距。因此,朝鲜与韩国的不同存在就变成了一个历史地标。今天的朝鲜与韩国相比,不论从任何一个角度衡量,显然都不可同日而语。

20世纪90年代,以韩国加入联合国和中韩建交这两件大事为标志,过去“用鲜血凝成的中朝友谊”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朝鲜和韩国同时作为联合国成员国,对我国形成了一个不良影响,这对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尤其是在韩国加入联合国问题上,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是投了赞成票的,这更加剧了朝鲜劳动党一定的不满情绪,两国关系虽然表面上风平浪静,但实质上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外交上也形成了一定的压力。

朝鲜战争从1951年6月开始,到1953年7月结束,停战谈判实际上从1951年7月就已经开始了。中间打打停停,边打边谈。在长达三年零一个月的艰苦卓绝战争中,中、朝、韩、美、苏都付出了巨大代价,尤其是我国付出的代价最大。应该说,如果没有志愿军入朝作战,金日成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1951年就不复存在了。而今天的朝鲜不但成了东亚的不稳定因素,更是世界的不稳定因素,朝核问题已经成为国际政治秩序中最不稳定的因素之一。而从地缘政治的角度看,朝鲜的核威胁对我国形成的潜在危险更大。

1953年3月5日,斯大林逝世。赫鲁晓夫上台后完全调整了苏联的外交政策。由原来斯大林的以华沙条约组织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全面对抗政策转变为缓和对抗,集中精力进行国内经济建设。

斯大林逝世后,赫鲁晓夫撤回了苏联空军,美军完全掌握制空权。美军的空中轰炸,使朝鲜人民军和志愿军损失急剧增大,加快了停战谈判的速度。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国共产党历史》2002年版第二卷上册第85页记载:“斯大林逝世。苏联新领导人为稳住国内局势并缓和东西方紧张关系,希望尽快实现朝鲜停战。”

通过对诸如上述重大历史事件的探寻和学习,能够培育我们的辩证历史观,更能唤起我们追寻历史真相的愿望,并对现行工作予以指导。

注:本文相关历史资料来源于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著《中国共产党历史》(2002年版);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韩钢等学者相关著作。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