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2018年11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决定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其产品基础上,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正式启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定义为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核心力量。由此可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我国中小企业的杰出代表,是我国制造业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
2019年6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企业函〔2019〕153号),公示了首批24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2020年11月、2021年7月、2022年8月、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分别认定第二批1584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293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四批435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五批3671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将培优中小企业与做强产业相结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优中选优,联合财政部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财政奖补力度,全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领头雁、排头兵,即重点“小巨人”企业。
2021年2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约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以直达方式分3批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强梯度培育优质企业的关键环节。同时,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巨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快上市步伐。
2023年1月,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四条关于“专精特新”的措施如下:
①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健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建立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善企业画像,加强动态管理。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完善服务专员工作机制,支持创新专属服务产品,开展个性化、订单式服务,“一企一策”精准培育,着力提升培育质效。中央财政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
②加大人才兴企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优化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深入实施“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择优派驻一批博士生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实施“校企双聘”制度,遴选一批专家教授担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管理导师,为企业提供“一对一”咨询指导等服务,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
③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专人对接、即报即审”机制,加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进程。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创新。
④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加强政策引导和资源统筹,构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壮大集群主导产业,促进集群内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23年5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质量工作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2023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增强质量意识,视质量为生命,以高质量为追求。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经济发展中质和量的关系,为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