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方应用型高校的界定
我国高校主管部门包括教育部和中央其他部委、省政府或者市政府、省教育厅或市教育局等。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归口于教育部,而不归当地政府及教育部门管辖,这些高校的人事任命权属于教育部,学校所在地政府及教育部门没有这些高校的人事管辖权;学校的财政收支归属于教育部,即其经费来源是教育部拨款,而不是地方拨款。除了少数高校属于教育部或中央其他部委管理外,我国大部分高校归口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教育厅或教育局。这些归地方政府或教育部门管理的高校,属于地方性院校。地方所属高校是指隶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大多数靠地方财政提供资金,由地方行政部门划拨经费的普通高等学校。其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着力为地方培养高素质人才。地方高校既包括地方所属的公办本科院校,也包括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院校。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国际高教界逐渐形成重视实践教学、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新潮流。国内诸多高校纷纷在教育教学改革的探索中注重实践环境的强化,人们逐渐意识到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2014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重点举办本科职业教育。因此有必要对应用型高校和地方应用型高校做出进一步界定。
应用型高校是指办学定位以应用型为主,以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高等院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认真吸收世界上先进的办学治学经验,更要遵循教育规律,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要有更加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紧密围绕当地的实际需求,调整优化办学结构和内容,积极发展地方应用型高校。应用型高校通常指的就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对地方应用型高校的界定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地方应用型高校是指办学定位为应用型高校的地方所属高等学校,这里的地方应用型高校既包括地方所属的公办应用型高校,也包括地方所属的民办应用型高校。在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迈入普及化阶段的新时期,地方应用型高校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已成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