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听呀,听呀,狗儿在叫
上学第一周,有天早上,我偷偷溜进爸妈卧房,拉开梳妆台最上面那个抽屉,里面存放着“从战场带回的硬币”,我毫不客气地抓了一把。然后一转身,直奔爸爸挂在门背后的那条周日才穿的裤子,伸手到口袋里(那衬里又凉又滑),摸出两枚硬币来。就在这时,听到有人来,于是赶忙把钱塞到梳妆台下,匆匆离开。少顷,感觉危险已经解除,便返回取出藏货。上学路上拐进希斯家的小店,打算买几块口香糖。
希斯先生盯着我,一脸严肃。“这是埃及钱,什么都买不了。”他说。
我赶紧撒了一个谎:“这个我晓得。”说着便递给他从爸爸口袋里弄来的钱,口里问道:“这个能买口香糖吗?”
“这还差不多。”说着便找了我一枚硬币,是那种值1/4便士的铜子儿。到了学校,我就站在学前班教室门口等。那间教室很大,一头有个平台,或者说是舞台,还有一对双扇门,通向一年级教室。我口袋里塞着口香糖,凡有同学要进门,便递上一块“小枕头”模样的糖块。后来上课的时候,身穿蓝色套装的博廷小姐,你知道那种颜色的,跟蓖麻油瓶一个样,她突然停止了讲课,问道:“比利·达拉麦尔,你吃什么呢?”
“口香糖,博廷小姐。”
“哪儿来的口香糖?”
“简·弗雷姆给的,博廷小姐。”(在学校大家叫我“简”,在家才叫“妮妮”。)
“迪兹·麦基弗,你的口香糖又是哪儿来的呢?”
“简·弗雷姆给的,老师。”
“那么简·弗雷姆,那你的呢?”
“在希斯先生的店子里买的,博廷小姐。”
“那你哪儿来的钱呢?”
“我父亲给的。”
博廷小姐显然不肯上当,一时间铁了心,要从我嘴里挖出“真相”。她又问了我一遍:“钱从哪儿来的?我要听真话。”
我还是那句话,不过把“父亲”换成了“爸爸”。
“你出来。”
我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座位。
“站到讲台上来。”
我走到讲台上。
“好,现在说说,钱是从哪儿来的。”
我横下一条心,左右就是那句话。
游戏时间到了。班上其他同学都跑出去玩,只剩下我和博廷小姐,拉着脸面面相觑。
“跟我说实话。”她说。
我答道:“那钱是爸爸给的啊。”
她让人叫来默特尔和布鲁迪,二人矢口否认,说爸爸哪里给过我钱。
“是他给的,”我还死鸭子嘴硬,“你俩去上学了,他把我叫回去给我的。”
“他才没呢!”
“他给了!”
整个前半晌我都戳在讲台上。同学们接着上阅读课。午饭时间到了,我依旧站在那儿,而且一直站到下午,就是不肯交代。我渐渐害怕起来,那股子倔强开始馁了,就好像我在世上没一个朋友。而且我也知道,默特尔和布鲁迪一回家就会“告状”,弄得我再也不想回家了。我曾发现的那些地方,格莱纳姆那根白桦木,伊登代尔的粮堆顶端,歌与诗中提到的地方,似乎都消失无踪,令我不知何去何从。我一直硬挺到下午过半,挺到日光逐渐暗淡,那背后的一块块暗色透着疲惫,教室里浮动着来处不明的尘埃,博廷小姐的问题一遍遍重复着,惊恐的我发出细微的声音,回答道:“我从爸爸口袋里拿的。”
先前我一直在扯谎,多少保护了自己;可事到如今,明摆着已无法自保了。我就是个小偷,现在尽人皆知。想到未来我胆战心惊,哪里还记得博廷小姐是否打了我手板。我知道她当着全班说了这事,很快全校都传遍了:我是小偷。放学后我在校门口转悠,不知该去哪里,也不知该做什么,瞅见默特尔和布鲁迪像往常一样,无忧无虑地往家走。沿着两边长着鸭茅草的路,我缓缓地向前挪。我不记得何时学会了看书,却记得初级读物中有这样的故事:路边猛地跳出只狐狸,一口就把小孩儿给吞了。这一幕没人瞧见,也没人知道小孩儿的下落;直到有一天,狐狸大摇大摆上街,肚子里发出“放我出去,放我出去”的叫声,碰巧给一位好心人听到,当即要了狐狸的命,一刀划开肚腹,嘿,那孩子全须全尾,毫发无损地蹦了出来。好心人带他住进森林小屋,那屋子是椰子冰做的,还有甘草做的烟囱……
到头来我还是挪回了家。默特尔斜倚在大门口儿,不咸不淡地说:“爸爸知道了。”我朝屋子走去,前门开着,爸爸手里攥着皮带,在等我。他黑着脸说:“到卧室去。”像往常一样,他“痛打”了我一顿,不过并不狠,换了是有些家长,下手要重得多。只不过他气坏了,骂得我狗血淋头,他的孩子怎么会去偷。小偷,小偷。这下可好,无论在家在校,人家都叫我小偷。
我偷拿了四便士、一把埃及币和一个铜子儿。此后不久,又发生了一件令我记忆深刻的事,即便在当时我都明白,就人情世故,它给我好好地上了一课。
校长千金玛格丽特·库什要过生日。父亲贵为校长,女儿的地位自不待言。博廷小姐依旧穿着蓖麻油瓶子颜色的套装,让我不禁想到大青蝇。她当众宣布,今天是玛格丽特的生日,然后请她站到讲台中央,听我们献上“生日快乐”歌。
歌声一停,她便递给玛格丽特一个信封。“这是令尊的礼物,打开吧,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双颊绯红,无比骄傲地打开信封,抽出一张纸,举起来展示给众人。她惊喜地嚷道:“是一英镑!”
全班回应道:“一英镑!”
“大家说,玛格丽特是不是很幸运啊,爸爸的生日礼物居然是一英镑?”博廷小姐似乎跟玛格丽特一样,既兴奋又开心,后者晃着那张纸币回到座位上,全班人紧盯着她,眼中流溢着敬畏、嫉妒和羡慕。
这突如其来的情形把我弄蒙了,财富怎会有如此巨大的差异。我很怀疑,面对当时的情形,我还能保持清醒的思维。有的只是错乱的感觉:为什么从战场带回来的、显然给当作宝贝的钱,却什么都买不了?为何四便士在人人眼里都是一大笔财产,而我是偷了这财产的贼,而有的人,尤其是爸爸,会给自己女儿几英镑作生日礼物,好像跟四便士比,英镑既更值钱又更不值钱?令我不解的还有博廷小姐,她为何硬要我在讲台上站一天,等我坦白交代。
我当时的处境是:既是个小学生,也是众所周知的贼。这隐隐让我察觉到,这世界既不公平,也不公正。碰巧这时,外面的世界,甚至就连温德姆的渡船街,整个气氛都发生了变化。渡船街多了些晃来晃去的流浪汉,上门讨饭的人也多起来,他们在我脑中与一首童谣弄混了:
听呀,听呀,狗儿在叫,
叫花子们往城里跑。
破衣烂衫背着袋,
有些穿着丝绒袍。
每听到这歌谣,我便惴惴不安,思忖着乞丐和流浪者的命运,他们大多给当作贼。夜晚来临,烛火与灯光亮起,透过窗,我凝视黑沉沉的渡船街,只有守夜人推着粪车往来忙碌,间或打破这夜的宁静。我想到破衣烂衫、背着袋子、穿着天鹅绒“牲口服”的乞丐和流浪者,狂吠的狗儿追着他们的脚后跟。同样给我留下深刻记忆的,是周日一家人围坐在厨房大桌边,一边研读红色字母版圣经,一边听妈妈讲故事。她说,有时呢,门口会来个穷人讨饭,有的人家不给吃的也就罢了,还放狗去“咬”,可你猜怎么着,那人摇身一变,竟是个天使,更厉害的,居然是耶稣本尊。母亲告诫我们,但凡看到古怪蹊跷的人,千万别取笑人家,保不准是披着伪装的天使呢。这谁说得准,世上到处都是披着伪装的人,看着是乞丐、流浪汉,可骨子里是不是个天使,只有上帝才知道,可即便就是个讨饭的,上帝也是爱他的,才不管他多穷多怪呢。
尽管如此,随着越来越多的流浪者途经温德姆,人们议论的口吻里也充满了害怕与惊惧。于是乎,一种末日感、孤独感弥漫开来,似乎有什么正在或即将发生,不光会落在温德姆渡船街弗雷姆一家人的头上,也会落在那条街、街坊邻居以及其他城镇的头上。然而,我一如既往地缺乏想象力,想不通为何歌谣里说有乞丐穿着“丝绒袍”,因为我听说,国王和王后才配穿天鹅绒。而且,就个人经验而言,围场里的牲口才穿天鹅绒。若是这样,乞丐和流浪汉该不是掖着藏着什么财富吧?
妈妈什么都知道,这次也不例外。乞丐和流浪汉是王国的财富。“王国?”“对啊,妮妮,是主的王国。”
也许是老天开眼,我们这个铁路工人家庭又要调动了,这次是从温德姆搬去奥塔戈北边的奥马鲁,至少对我来说,这是值得庆幸的,在那里,没人知道我曾是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