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摒弃圈子文化,拒绝结党营私
“君子之交淡如水,为政之道清似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10月8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强调:“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这既是党的政治纪律,也是党内政治生活不可触碰的红线。“十个严禁”明确规定,决不允许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新时代政法干警要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远离“小圈子”,靠拢“大家子”,积极靠拢党组织、靠拢人民群众。反之,就是给自己“挖坑埋雷”,早晚会出事。
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小圈子”,是搞亲亲疏疏、团团伙伙,拉山头、搞宗派,结党营私、谋取私利的小团体。在我们党的不同历史时期,“小圈子”都以不同的形式存在过。时至今日,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沉渣泛起,甚至愈演愈烈。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封建思想残余。团团伙伙是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和江湖帮派文化的产物。一些人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影响,热衷于搞人身依附、“君臣关系”那一套,搞一言堂和家长制,对个人尽忠,讲江湖义气,把分管领域变成“独立王国”。在某市公安系统,熟悉市公安局局长的人用“三无”来给他画像,即“目无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目无群众”。他的口头禅是:“我就是党委,你最终还不是听我的。”在担任市公安局局长期间,这位局长先后两次大面积提拔干部,竟然不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把市公安局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
二是不良圈子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的干部信奉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搞关系、套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这些问题尽管触目惊心,但都是不容否认的事实。一些干警明目张胆拉关系、找靠山,投机钻营,建立各种“关系群”,搞派别之争、门第之见,党内关系变成了利益关系。
三是权钱交易行为。一些干警热衷于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看上去是同学、老乡、战友等关系结成的“铁哥们”,实则是以利益为核心,以权力为纽带,以谋利为目的,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抱团腐败,严重败坏了政治生态,带坏了社会风气。有一个叫“小四毛”的涉黑案件,就是一起监狱、法院、检察、公安系统人员和“黑”律师交织的司法腐败窝案,他们以老乡、同学等关系为纽带结成圈子,相互依托、利益输送。
还有一些干警可能认为,防范“小圈子”是领导干部的事情,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其实不然,有的普通干警出于对自己不自信、对规矩不放心、对组织不信任,热衷组织战友会、同乡会、同学会等,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背后大都有利益上的考量、关系上的算计,纯粹的、不沾染利益的友谊微乎其微。这就提醒我们,要对拉帮结派的“圈子文化”保持高度警惕,始终铭记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永远明白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一方面,要筑牢思想篱笆,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敢于对“圈子文化”说“不”;另一方面,一切厚重的成功必须用心血和汗水换来,广大政法干警要踏实干事创业,靠实干实绩赢得组织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深度把握
如何准确把握非组织活动违纪行为的构成要件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汪建华、许展《非组织活动违纪行为辨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9月29日整理)
依据参考
关于严禁结党营私、搞团团伙伙的有关规定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坚决防止野心家、阴谋家窃取党和国家权力。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二十七条 纪律检查机关必须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口是心非、阳奉阴违,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
(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营私舞弊;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五十四条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攀附、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案例解析
结拜“把兄弟”,大搞“一言堂”
某县公安局原政委林某某与个别县领导、科级干部结拜为“兄弟”,每年8月18日定期组织“兄弟”聚会,并在公安局内部培植心腹,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和“一言堂”。该县公安局甚至出现了“政委说了算”的现象。因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等问题,林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解析
结拜俗称“拜把子”,指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以磕头换帖、同饮血酒、对天盟誓等方式结为兄弟姐妹,是一种带有明显封建色彩的社会交际习俗,以所谓的共同誓言来约束和维护共同利益关系。
党员干部之间当然应该讲团结、讲友谊,但“拜把子”显然超出了正常同志、同事关系。一旦有了这种非正常关系,重大原则就可能敌不过“兄弟情分”,公正大义就可能败给“团伙私利”。事实上,不管是党员干部之间的“磕头结拜”,还是官商之间的“勾肩搭背”,都是为了破坏原则、服务私利。
本案中,林某某与个别县领导、科级干部结拜为“兄弟”,搞“小圈子”和“一言堂”,在县公安局内呼风唤雨,甚至将公安局长架空,所依靠的正是他背后的团伙。拉帮结派虽然一时风光无限,到头来却是“忽喇喇似大厦倾”。综观大大小小的腐败案件,不少都是“窝案”,有的地方甚至整个班子基本全军覆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腐败分子们抱团取暖,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兄弟们”自然会互相掩护。
广大政法干警要以林某某为反面教材,进一步认识到“拜把子”等行为给党和人民事业、政法队伍形象,以及自己造成的严重损害,自觉远离各种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让同志之间的关系真正成为纯净的“君子之交”。
学习思考
1.两面人有什么具体表现?有哪些危害?
2.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什么重要意义?
3.政法干警如何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政法干警怎样做到对党绝对忠诚?
5.当前为什么还会出现结党营私、团团伙伙?如何防范这一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