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太后、贾谊和晁错:儒道之争的本质
汉文帝离世时的西汉王朝在财政上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由于汉文帝治理带来的长期和平让大部分人享受到了好处,故而,人们对西汉政权的态度由以前的漠不关心,变成了当下的不希望它崩溃。人们担心它会被巨大的离心力分裂。人们害怕在未来还会有无数的问题等待着这个年轻的庞大怪物。
汉文帝死后,他的休养生息政策仍在继续实行。这时,黄老之术的代表人物是窦太后(即汉文帝的皇后)。[28]这位已经失明的老太后把影响力一直延续到汉武帝六年。窦太后去世后,汉武帝才转变政策,彻底抛弃了黄老之术。
窦太后不像当年的吕太后那样强势,她对于政策的影响力是依靠干涉教育获得的:她要求太子和宗室子弟都必须学习与黄老之术相关的理论,并以此为基础治国。汉景帝虽然面临着众多的结构性问题,需要他主动做调整,但并不反对继续施行黄老之术。
可另一方面,在经济继续发展的同时,依靠汉文帝的威望和仁慈来维持的王朝体系出现了危机。
由于汉景帝已经是高祖的孙子辈,与同姓王侯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再紧密,诸侯们不像对待汉文帝那样尊敬现在的皇帝。汉景帝的性格也并不招人喜欢,他心胸狭小、优柔寡断,又缺乏担当。
诸侯们已经在汉文帝时期积累下了巨大的财富。在皇帝放弃经营正规的财政系统时,诸侯们却牢牢控制着封地。在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中,地方逐渐占据了优势。与此同时,与匈奴的摩擦也逐渐增多。虽然汉朝仍然保持着克制的态度,但越来越多的人在经济富裕后,已经压抑不住皇帝梦,有些跃跃欲试了。
如何抑制诸侯的发展?如何对付匈奴?如何建立健康的财政体系?这些问题依靠黄老之术是回答不了的。
皇帝发现,在黄老之徒以外,另一拨人正在摩拳擦掌——儒家。
与黄老之徒着重于解决经济问题不同,儒家对经济和财政都不感兴趣,他们采取的是另一种思路:利用对皇权有利的政治思想,加强对社会的软性控制。可以说,他们只对政治和社会控制感兴趣。
在儒家看来,如果中央王朝的权力失控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国家势必在未来出现新的危局。要避免危机,就必须在政治上进行结构性的改革,让中央政府掌握更大的权威,削弱地方上的诸侯势力。
赞同黄老之术的人更注重经济发展,而赞同儒家的人则偏爱政治稳定,两者看问题的出发点是完全不同的。
汉代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是贾谊和晁错,然而两个人的观点又有着明显的区别。贾谊希望通过严格的等级规则来限制地方势力的发展,加强中央权威;晁错则除了儒家外,还采用了一套法家的方法,不考虑手段的正当性,只考虑是否管用,直接对诸侯采取行动。
汉文帝继位不久,太中大夫贾谊就根据五行学说提出了一套礼仪制度,希望皇帝能定制度、兴礼乐。[29]在中国古代,礼乐和制度是相伴相生的,每个阶层都拥有各自的礼仪,使用不同的音乐,甚至连穿着和配饰都有所不同。贾谊希望通过兴礼乐的做法,使整个政治制度更加固化,并突出皇帝的地位,让人们形成皇帝威严不可侵犯的思维定式,再辅之以烦琐的规章制度,把诸侯和其他权势阶层都限制住。
贾谊的做法是典型的儒家做法。之后,董仲舒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采取的同样是这个办法:通过强调人在宇宙中的秩序和等级,将每个人都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
贾谊在经济上则采取了完全不同于黄老的做法,提倡政府干预,重视发展农业,贬低其他行业。这样的做法对于经济是有破坏作用的,很可能会使社会全都围着农业打转。但在当时,这么做是为了防止诸侯势力借助工商业坐大,带有很强的针对性。
由于汉文帝时期强调放松对民间的控制并发展经济,因此,贾谊的学说无法得到皇帝的赏识。他最后郁郁而终。
到了汉景帝时期,晁错作为儒家和法家的代表,则抢得了先机。
晁错希望直接削藩,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威。他主张像汉高祖一样,不惜利用阴谋诡计,抓住一切机会,剪灭诸侯王。[30]
汉景帝一着手削藩,以吴王刘濞为首的七国就准备造反。在中央必须考虑经济的全盘政策时,每一个诸侯王却像是一个独立的公司,他们有土地收入、山海收入,又有效忠于己的高管团队。[31]每一个诸侯治下的官员设置都几乎和中央一样:诸侯王也有丞相、九卿,也有太傅辅佐;对应于皇帝掌管财政的大司农(最早叫治粟内史),诸侯王有内史;掌管军队的叫中尉,对应于皇帝的太尉。在这些官员中,只有丞相一职是由皇帝指定的,其余的职务都由诸侯王自己决定。
诸侯借口帮助汉景帝清理身边的恶人晁错,发动了七国之乱。汉景帝在面对诸侯王的叛乱时,显出了投机本色。他首先杀掉晁错,希望诸侯止兵。当看到诸侯无意退兵时,才坚决迎战。
诸侯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的叛乱却成为皇帝解决最终问题的契机。汉景帝在镇压叛乱的同时,完成惊人的一跃,粉碎诸侯对中央王朝财政的阻碍,实现了更有效的集权。
在叛乱之前,皇帝始终无法插手诸侯的财政。最明显的问题来自山海收入,由于诸侯领地拥有大量的矿产资源,皇帝无法对这部分矿产资源征税,因而,皇室丧失了大笔的收入,而诸侯则可以利用经营矿产积累的巨额财富来对抗中央。
七国战败后,皇帝乘机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削弱了诸侯的财政基础。
汉景帝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七国之乱九年之后,汉景帝推出改革措施,剥夺了诸侯治理国家的权力,而诸侯治下的官员也都改由皇帝任命。[32]
其中,最为重要的改革是剥夺诸侯的财政权和司法权,将诸侯领地内的少府、御史大夫、廷尉等重要官职直接裁撤。
少府是掌管王室收入,特别是矿产税收的官员。少府被裁撤,意味着皇帝已经将诸侯领地中的矿产资源收归中央。从此以后,诸侯除了从规定的封地收取粮食之外,没有了其他收入,也就很难造反。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增加了矿产收入,财政状况得到极大的缓解。
御史大夫、廷尉等监察、司法官员的裁撤,意味着诸侯王再也没有能力控制其下属官员。皇帝将中央政府监察权的触角伸进了诸侯辖区内。
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颁布了《推恩令》。在这项法令之前,诸侯王死去后,他的继承人将继承完整的领地,而其他子孙一无所有。但《推恩令》允许诸侯将封地分封给不同的子孙。大的诸侯国慢慢地被分隔成小国,再也无力与中央抗衡。
随着中央政府权威的扩大,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也趋于完善。皇帝的官员对地方的控制力加强,建立起更加正规的财政制度。
与汉文帝时期的放任政策不同,汉景帝做了许多完善财政系统的工作。与他的几位前辈汉高祖、吕后和汉文帝,以及后来的汉武帝相比,汉景帝名声最不响亮,形象也最模糊,然而他对于政治、财政的理解,却可能是几位统治者中最透彻的。
他并没有像汉文帝那样彻底减免人民的土地税,而是将土地税维持在非常低的水平——1/30,这个税率成为两汉的标准税率,除了偶尔的中断之外,直到东汉末年仍然在实行。
如果说,汉文帝时期经济发展的硕果还只集中于民间,而政府一直受困于财政问题的话,那么到了汉景帝时期,通过税收,政府已经将仓库全部填满。皇室的财政收入也由于收回了诸侯领地内的自然资源税,得到了极大的扩充。
经过汉高祖、吕后、汉文帝、汉景帝的努力,人们终于确信新的中央王朝模式是可行的。在如此广大的疆域内,的确可以建立统一的中央王朝。即便在世界范围内,这也是一次重大的创新:数百万平方千米土地上的人们和平、富裕、安宁地生活在一个皇权之下,即便出现了天灾,也只是短时间的困难;一旦风调雨顺,生活立即回到正轨。
汉代之所以有如此成就,在于汉高祖和他的子孙们把秦始皇用一代时间想解决的问题摊到了数代、几十年里慢慢地解决。他们一点一点地将中央集权的观念灌输给世人,等那些不接受新形势的老人死去后,新成长起来的一代已经将这个中央王朝视作理所当然。当年的战国和分封制都已经成为过去,再也没有人希望回到从前。
汉景帝时期,财政和经济也达到高峰,在吕太后、汉文帝、窦太后、汉景帝等人的主持下,一直施行的黄老之术让民间尝到了甜头。
但谁也没有意识到,中央集权的王朝一旦建立,就没有人能够控制它的最终走向,而集权制本身的死穴也越来越明显,并最终侵蚀国家的肌体。
在文景时期,这个死穴还很模糊,没有人能够觉察。但随着汉文帝和汉景帝的逝世,皇帝和官僚集团就开始膨胀。为养活他们的家族,以及满足他们的野心,民间经济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财政问题最终有可能会把整个社会拖垮。
汉武帝六年,最后一位支持黄老之术的人——窦太后驾崩,中央王朝骤然转向。
[1].本章涉及的时间范围是公元前221—前141年。
[2].汉武帝在经济上进行集权的同时,采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政策,并采纳公孙弘、董仲舒等人的主张,梳理了以《公羊传》为核心的儒家理论,着力推崇“大一统”“通三统”等理论体系。董仲舒又借此发展了“天人合一”的夹杂了阴阳家的儒家学说,将儒术从学派变成了宗教。此外,汉武帝将儒教与官僚体制相结合,使得大一统成为中国传统政治的核心理论之一。由于这些内容超出了本书论述的范围,仅简单以注释作为说明。可参考《史记》《汉书》中相应人物的传记,以及任继愈主编的《中国哲学发展史·秦汉》等,也可见本书作者的《哲学密码》。
[3].《史记·秦始皇本纪》:“山东郡县少年苦秦吏,皆杀其守尉令丞反,以应陈涉,相立为侯王,合从西乡,名为‘伐秦’,不可胜数也。”
[4].六国复国,参考《史记》本纪第六至八,表四、五,世家第十八,列传第二十九至三十四。
[5].虽然后来刘邦一直指责项羽违背了当初“先入关中者王之”的约定,只把关中的一部分(汉中和四川)交给了他,而不是把原属于秦国所有的土地都给他,但这种指责是空洞的。实际上,项羽为把天下划分成十九块,对原本六国的领地也都进行了进一步的分割,不仅仅是针对原秦国的土地。
[6].如波斯的小居鲁士就做过位于今土耳其的小亚细亚的总督,但小居鲁士并不听命于他的哥哥波斯王,反而利用希腊人武装入侵波斯本土,抢占王位。见色诺芬的《长征记》。
[7].参见《史记》的世家部分和《左传》。
[8].初税亩在古代常常受到批评,特别是对古代政策推崇备至的复古主义者。他们认为,古代存在一种理想的公有制叫井田制,在如同“井”字形的九块土地上,中间一块是公田,周围八块分给八户人家作为私田。私田产出归个人,而公田由八户人家共种,产出归封君。初税亩的出现打碎了复古主义者心目中的理想模式。
现在,人们虽然不再认为古代存在过于理想化的井田制,但都承认,初税亩出现之前,中国的土地所有制是封君所有制,耕种者没有所有权。正是初税亩给了劳动者土地所有权。
关于对初税亩的批评,典型的如《穀梁传·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初者,始也。古者什一,藉而不税。初税亩,非正也。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私田稼不善,则非吏,公田稼不善,则非民。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
[9].《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三十六年,王为东帝,秦昭王为西帝。”
[10].《史记·齐太公世家》:“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
[11].见《史记·商君列传》,部分思想参考《商君书》。
[12].《汉书·食货志》载董仲舒言秦之弊:“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13].见《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李斯列传》。
[14].见《史记·陈涉世家》《史记·高祖本纪》。
[15].贾谊《过秦论》:“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16].本表总结自《史记》《左传》《战国策》《管子》《孟子》等。
[17].赵武灵王是另一个可与秦孝公对比的人物,代表另一种思潮。他进行了激烈的军事改革,却未进行经济改革,希图以强大的军事力量对秦国进行打击,最终出师未捷身先死。实际上,由于经济没有跟上,即便赵武灵王不死,变法也有可能被巨大的战争开支拖垮财政而失败。见《史记·赵世家》。
[18].中国道路系统的开辟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以四川为例,从陕西通往四川盆地的道路在战国时已经开通,秦国从这条路征服四川。但从四川沿长江进入湖北的道路,却并没有开通,只有少数的军事冒险做过尝试(秦袭楚郢都之战,见《史记》)。直到东汉、三国时期,随着水运的发展,从长江入四川的通道才具有重要意义,打破了必须从陕西入蜀的局面。可参见本书作者的《军事密码》。
[19].汉高祖当政后,推出了一系列对商人不利的政策,试图通过限制商人的做法来发展经济。参见《史记·平准书》。
[20].《汉书·食货志》:“民三年耕,则余一年之畜。衣食足而知荣辱,廉让生而争讼息,故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余三年食,进业曰登;再登曰平,余六年食;三登曰泰平,二十七岁,遗九年食。然后至德流洽,礼乐成焉。”
[21].《汉书·食货志》记载汉高祖:“上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而《汉书·惠帝纪》提到,他登基那一年“减田租,复什五税一”。说明在高祖时期,有增加田租的举动。
[22].《汉书·文帝纪》:“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23].《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至孝文皇帝,闵中国未安,偃武行文,则断狱数百,民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
[24].《汉书·食货志》载晁错《论贵粟疏》:“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
[25].《汉书·食货志》:“上复从其言,乃下诏赐民十二年租税之半。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
[26].汉文帝时期,贾谊对于诸侯王问题看得非常清楚。在《治安策》中,他认为,诸侯王问题在未来会成为西汉政府的大危机。“然而天下少安,何也?大国之王幼弱未壮,汉之所置傅相方握其事。数年之后,诸侯之王大抵皆冠,血气方刚,汉之傅相称病而赐罢,彼自丞尉以上偏置私人,如此,有异淮南、济北之为邪!此时而欲为治安,虽尧舜不治。”
[27].《史记·孝文本纪》:“孝文帝从代来,即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育群生。减嗜欲,不受献,不私其利也。罪人不帑,不诛无罪。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
[28].《汉书·外戚传》:“窦太后好黄帝、老子言,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尊其术。”
[29].《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余年,天下和洽,而固当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悉草具其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秦之法。孝文帝初即位,谦让未遑也。”
[30].《汉书·爰盎晁错传》:“迁为御史大夫,请诸侯之罪过,削其支郡。”
[31].《汉书·百官公卿表》:“(诸侯王)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
[32].《汉书·百官公卿表》:“景帝中五年令诸侯王不得复治国,天子为置吏,改丞相曰相,省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谒者、郎诸官长丞皆损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