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百句(中华经典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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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自然会知”

知是心之本体,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传习录》上,八)

译文:

知是心的本体,心自然会有知觉。看见父亲,自然知道孝顺;看见兄长,自然知道敬重;看见小孩掉入井中,自然知道同情不忍。这就是良知,无须从外面寻求。

上面说到,我们每一个人的本心便是自己的真正主宰,叫作“真己”。人之所以有生命,也完全依赖于这个“真己”。事实上,在阳明晚年提出“致良知教”以后,这个所谓的“真己”便成了良知的专用名词。另须注意的是,在阳明心学的词典中,还有一个专用名词经常出现,即“心之本体”。

一般而言,在宋明儒学中,“本体”一词含有三重涵义:一是指某种存在的本来状态、本来属性、本来面目;一是指“体用”范畴之下的存在于现象背后的本原性实体,涵指现象背后的原因或本质;还有一种特殊的用法,就是与工夫相对而言的本体,意思是指行为的根据。

此条中“知是心之本体”的“知”,根据下文“此便是良知”,显然是指“良知”。一般认为,阳明四十九岁时才明确提出“致良知”思想,明确提出“良知者心之本体”(《传习录》中,一五二)的命题,而《传习录》卷上只有两处出现“良知”概念(另一处见《传习录》上,一〇七)。然而,根据徐爱此处的记录,可以看出阳明对良知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意识。

更重要的是,依照阳明此处“心自然会知”的论述,可以确定这就是阳明晚年再三强调的“良知自知”思想。意思是说,良知作为一种根源性的道德意识,是每个人都具有的一种自己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以及关于是非对错的判断能力。所以,只需完全信赖、依靠自己良知的自知能力即可。可见,“良知自知”作为阳明良知学的基本要义,是他在“龙场悟道”之后不久便悟出的一个道理,只是良知理论的完成则要到他四十九岁之后。

“心自然会知”或者说“良知自知”,在阳明看来,其道理就是我们每一个人为什么见父自然知道尽孝,见兄自然知道敬重,见小孩掉入井中自然会有恻隐之心发动,然后知道援之以手,所有这一切“知孝”“知弟”“知恻隐”的所以然之根据,就是人人心中的良知。这样的良知是我们每一个人天生就有的,根本无须从外面假借。

当阳明提出“良知是心之本体”之时,意思是说,良知构成了心的本质。此处所谓“本体”概念的意思就是现象存在之原因或本质。阳明认为,人心有知觉活动,也有情感因素,这一点不可否认,然而更重要的是,导致这些知觉活动或情感活动之所以可能的根据、原因则另有所在,那便是“性”或“天理”。而按照阳明“致良知教”的说法,也就是良知。

在这个意义上,阳明提出了“良知是心之本体”这一重要的心学命题。阳明是要告诉我们,良知是一种知善知恶的道德本心,是每一个人天生具有的,而不是有赖于后天的知识学习。简言之,人为什么能知善而为、迁善改过,自觉地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这样一个作为本体的良知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