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修道院(司汤达代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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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后期,结构主义文学批评竭力主张文学研究把注意力倾注于文本的结构分析,因为文本一旦生成,便是一个自足的符号体系,对它的认识应该从其自身的结构出发,无须关注作家主体的状况,如生平、个性、感情、思想等。这种曾经风行一时的观点后来受到了质疑,因为作品是作家意识的载体,割断作品与作家主体的联系,实际上是想用所谓的“客观”“科学”的态度取代人文态度,这对文学研究未见得是一条康庄大道。当然,作品与作家主体的联系随不同的作家而有程度差异,有的作家的创作与个人的经历、个人的内心世界、个人的生活方式以及个人生存状态紧密相连,有的则若即若离;有的明若烛火,有的则晦暗幽曲。司汤达高度感性化并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写作方式说明他正属于那种个人的主体生存状态、生存经验与作品丝丝相扣、息息相通的作家。

这一点首先反映在他经常将自我的情感、自我的经验和经历大量投射到作品中。非但自传体小说《亨利·布吕拉尔传》是如此,其他叙事作品也都包含了大量的亲身经验和感受。例如《红与黑》的于连和《巴马修道院》的法布里斯都有一个专横、令人反感的父亲,这显然是司汤达少年时代与父亲紧张关系的再现。又如《吕西安·勒万》中,吕西安与大使夫人的恋情来自司汤达本人在西菲塔-维切亚领事任上与大使夫人的一段暧昧关系。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司汤达研究者们早已做了大量翔实的考证,这里不详细介绍。我们要指出的是,在司汤达的创作中,自我在作品中的投射,不仅仅是自我经历或经验的移植,更重要的乃是作者个人对世界的感受和认知的再现,是作者个人生存状态的再现。在这方面,司汤达的小说是很有代表性的。司汤达在塑造吕西安·勒万这个人物时,在手稿页边写道:“模特儿——多米尼克自己。啊,多米尼克自己!”这个多米尼克不是别人,正是司汤达本人,是他为自己起的诸多别名、笔名中的一个。如此直截了当地宣布把自己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模特儿,这在小说家中并不多见,可见司汤达进入创作状态后,观照自我,体验自我,成为他的一个重要创作审美需要。

读司汤达的小说,人们往往有一种感觉,几部小说的主人公,《红与黑》的于连,《巴马修道院》的法布里斯,《吕西安·勒万》的吕西安,面貌有些相近,有时竟仿佛孪生兄弟。其实,这几个人物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条件相差十万八千里。于连出身下层手工业者家庭,生活贫困,父亲没有文化,粗暴贪婪;法布里斯出身上层贵族家庭,虽然没有继承权,却衣食无忧,虽然得不到父爱,却受到母亲、姑母、姐姐的溺爱;吕西安的家庭是富有的大银行家,母亲温柔体贴,父亲则不遗余力地为他进入上流社会创造条件。他们选择的生活道路,他们的生活经历,更是各不相同。就性格而言,这三个人物也有很大差异,简言之,于连多疑,法布里斯热情,吕西安简单。既然如此,我们何以会感到他们彼此互为影像呢?表面层次的解释是,三人都是英俊少年,富于才智,对女人都具有独特的吸引力,而且事实上他们的确都曾卷入多个爱情旋涡。不过这个解释虽然有一定的道理,却没有抓住事情的本质,应该做更深层次的挖掘。这里,法国两位十九世纪文学专家的观点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认为:“于连、吕西安、法布里斯之所以相似,主要不是因为他们的性格,他们的性格其实存在很大差异。他们相似,是因为他们面对问题的态度。在一个充斥着怯懦和虚伪的世界上,怎样才能具有某种价值?怎样才能凭借这个价值而无愧于一个蔑视或无视社会评价的人的爱情?怎样才能做到既有一颗伟大的灵魂,又是一个幸福的人?对司汤达来说,这是生存的核心问题。”[1]两位专家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不仅揭示了这三个人物彼此相似的深层原因,而且触及了司汤达小说创作的一个根本特点,即司汤达笔下的人物,体现了他本人回答“生存核心问题”的方式,是他通过艺术手段对自己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方式所进行的一种体验,是对如何既活得幸福又不丧失个人尊严这个重大人生课题的思索[2]

司汤达在1832年发表的《自我主义者回忆录》中问道:“我曾是怎样一个人?”“我现在是怎样一个人?”类似的问题他后来又在不同的场合,用不同的方式多次提出来。这种对自我价值、自我地位、自我生存状态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以及在这种状态下寻求幸福的可能性、途径和过程的强烈关注,构成了司汤达创作的支撑点。这个支撑点,用司汤达喜爱的一个词来表达,就是égotisme。这个词是向英语借来的,按法语词典的解释,第一层语义是“自我夸大的情感,喜欢谈论自我,崇拜自我”;另一层语义是“司汤达用语,指作家对自己人格的分析”。所以这个词有人译作“自我分析”。这个译法不能说不对,但是容易误导读者,使读者以为égotisme是一种理性的分析活动,并联想到心理分析和精神分析。其实正如这个词的基本语义所显示的那样,它是一种情感,而司汤达正是在情感层次上使用这个词的。为了避免误解,笔者以为将égotisme译作“自我主义”或许更为确切。

司汤达重要作品的主人公,于连、法布里斯、吕西安,读者之所以感觉他们面貌相似,就是因为他们都是自我主义者。他们虽然性格不同,生活环境不同,生活经历不同,但是在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执着于自我体验与自我观照上却如出一辙。这一点,读过《红与黑》的读者一定有体会,阅读完本书时也一定会留下深刻印象,这里无须多言。我们想强调的是司汤达小说人物自我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即表现与掩饰这一对矛盾。司汤达笔下的这些自我主义者沉湎于“自我夸大的情感,喜欢谈论自我,崇拜自我”,他们在自我感情与感觉的体验中膨胀,有时候会采取相当夸张的形式谈论自己或者表现自己,例如于连夜闯德·莱纳夫人的卧室,爬梯子进入玛蒂尔德小姐的房间;又如法布里斯的滑铁卢之行,他与自己并不爱的女艺人小玛丽埃塔、弗斯塔调情;等等。另一方面,他们又无时无刻不在有意无意地掩饰自己,生怕他人发现他们的真实自我,而且他们表现自我往往正是为了掩饰真实的自我。杰拉尔·热奈特说:“自我主义的悖论在于,以最不加掩饰、最不顾廉耻的方式谈论自己,却可能是掩饰自我的最好办法。这个词从任何一个意义上说,都是一种躲闪。”[3]所谓躲闪,就是掩饰,就是回避,就是逃避别人的目光。瑞士著名文学批评家让·斯塔罗宾斯基对此也有论述。他说自我主义者期望,他人面对他,却不知道他是什么人,最令自我主义者沾沾自喜的是:“我并不在你想发现我的地方。”[4]自我主义这个悖论构成了司汤达小说人物的一个重要特征。一方面,审视、体验、表现自身的经验以及经验感受,构成他们生存方式与生活价值的基石;另一方面,他们最不情愿、最害怕的是他人的目光深入到他们的自我经验和经验感受中,换句话说,他们害怕自我的真实被他人的目光穿透。因此,他们在表现自我的时候,往往刻意回避他人的审视。以本书主人公法布里斯到滑铁卢参战的一章为例。滑铁卢是法布里斯人生的起点,他抛开舒适安逸的生活,只身闯入烽火连天的滑铁卢战场。值得玩味的是,他还未到滑铁卢,便不得不以“另一个人”的面目出现在他人面前,也就是说,他戴着假面具踏上了生活的征程。这个假面具是一套法国轻骑兵制服。法布里斯穿上制服,骑上了一匹买来的骏马,操起不熟练的法语,混入了奈伊元帅的卫队,他真实的自我便隐藏起来。这样便出现了小说最精彩,也是最为评论者津津乐道的关于滑铁卢战役的描写。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说,这一段描写采用了内聚焦的叙事技巧,把关于战役的描写限制在主人公法布里斯个人的感觉(主要是视觉)范畴之内,与当时许多作家习惯采用的全知全能式的宏大描写形成了强烈的反差。通过法布里斯的所见所闻,以及他对这些见闻的直觉反应,揭示了主人公的精神世界,叙事与心理分析融合得天衣无缝。从作家主体投射的角度说,法布里斯的心理活动恰恰是司汤达主张的自我主义的典型反映。法布里斯全神贯注于自我的种种新鲜感受,表现了一个自我主义者的生存态度。我们看到,法布里斯对周围实际发生的事情,具体说就是对关系到拿破仑、法国乃至整个欧洲命运的滑铁卢战役的进展和结果几乎毫不关心,尽管周围炮火纷飞,他却完全沉浸在自我的感觉与体验之中。正因为如此,他对英国士兵(红军装)的死,不像其他法国轻骑兵那样兴奋,对法国轻骑兵的死,他也不感到悲哀沮丧,他只是注意到有人短促地叫了一声(这里,小说的叙事手法表现出了高超的技巧)。身临历史性的决战,当着法国军队和英国军队即将开始其结果将会改变欧洲命运的铁与火的撞击的时候,唯一让这位意大利青年感兴趣的是法国统帅奈伊元帅的脸,而这张脸之所以引起他的注意,是因为“他发现元帅的头发是纯金黄色的,衬着一张通红的大脸。法布里斯心里说,我们意大利就看不到这样的脸。他又难过地想,我的脸那么白,头发又是栗色的,一辈子也甭想像他那样了。对于他,这些话的意思就是说一辈子成不了英雄”。

与此同时,法布里斯又随时随地小心翼翼扮演着与自己毫不相干的角色。他是意大利人,却要装成法国人;头一次见到战争场面,却要装作老兵;法语不熟练,却要费力拼凑地道的法语句子。凡此种种表现,都自觉不自觉地在掩饰真实的自我。所以,当他发现所有的轻骑兵都在注视他的时候,他人关注的目光立刻使他感到很“窘迫”,“脸发烧”。这不是一般的腼腆,而是自我主义者害怕自我被他人窥视的本能反应。

这就是司汤达笔下的主人公。他们沉湎于自我,同时对外界又十分敏感,甚至敏感过度,不管他人是否真有窥探他们内心世界的企图,他们都会迅速做出反应,并立刻将自我包裹起来,像蜗牛的触角一碰到什么东西,它便躲进坚硬的壳中。自我主义者心理上的这种悖论在《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身上已经有充分的表现,它是于连矛盾复杂的心理与性格的根源。在《巴马修道院》的主人公法布里斯身上,这种心理悖论也有种种表现,不过法布里斯与于连不同,如果说于连是以自己精心设计的言行将自己包藏的话,那么法布里斯则是一直生活在主动或被动选择的各种假身份之中。从滑铁卢战场上的法国轻骑兵,直到他生命最后几年中“圣徒”的假名声和主教的黑衣,这些都成了他的外衣、假面。在这些外衣与假面下,他一方面几乎以全部心智注视自我,有时还自觉不自觉地张扬自我;另一方面又包藏自我,逃避躲闪。他真实的内心体验,除了克莱莉娅(也许还应该除去布拉奈斯神甫),对任何人都是秘密,连他最亲密的朋友,姑母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也是雾里看花,一知半解。

法布里斯与于连不同,大贵族出身和闲逸的生活使他缺乏于连的意志力,因为于连所追求的他已经拥有。所以,虽然他不乏勇气,却不像于连那样主动进取。让-皮埃尔·理查尔指出,司汤达小说中的人物为了逃避他人审视的目光,“为了让他人看见另外一个形象,或者对赋予自己的任何一种形象加以拒绝,他不是靠虚伪,就是靠羞怯”[5]。于连逃避他人目光的主要方法是“虚伪”,就是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让行动之前便设计好的谎言不被戳穿,全部言行都是企图周密地抵御别人探究的目光”[6]。这种努力绝非法布里斯之所长。法布里斯的生活有一半由别人(桑塞维利纳公爵夫人和莫斯卡伯爵)在安排,对于这样一个在很长的时间里不谙世事的自我主义者,要求他像于连那样靠精心的算计和筹划来掩饰自己是不可能的,因而对法布里斯来说,假身份、假名、假面几乎成为逃避“他人探究目光”所必需。从这个角度说,小说第十三章法布里斯被情敌劫持游街的情节具有象征意味。在几十个火把的簇拥下,他被高高地抬在轿子上穿过大街小巷,这是何等张扬。然而围观的市民并不知道轿子上抬的是谁,而劫持他的人则以为他是“王子殿下”。这个情节可以说是法布里斯一生的写照。在小说里,法布里斯多次使用假身份和假姓名。滑铁卢一节不必再说,去滑铁卢的路上,他用的是商人瓦西的护照,从滑铁卢回来之后,从格里安塔去米兰,他冒充皮埃特拉内拉的儿子,而且冒用他哥哥的名字。他隐姓埋名向歌唱演员弗斯塔献殷勤,弗斯塔与弗斯塔的情人M伯爵为弄清他的真实身份煞费了苦心。他避难在博洛尼亚,公爵夫人和莫斯卡伯爵给他送来了正式的身份证明,然而其中所有的身份说明都是假的。更有意思的是,法布里斯还曾冒名顶替,假扮刚刚死于自己刀下的艺人吉莱蒂。在种种假名与假面的保护下,法布里斯关注着自己的内心世界。他站在布道的讲坛上,动情地向崇拜他的信徒宣讲基督教义,信徒们以为他为宗教情感所激动,也有人以为他暗恋着富商的女儿安奈塔·马利尼,实际上他正沉溺于对克莱莉娅的思念。反过来,当他与克莱莉娅单独相会,能够真正敞开心扉的时候,他却必须隐去自己的真实面孔——克莱莉娅要求他们必须在黑暗中相见。外在和内心的分裂与对立,这似乎是自我主义者的悲剧。


[1] 马克斯·米勒奈尔与克罗德·皮叔瓦《从夏多布里昂到波德莱尔》,阿尔多出版社。

[2] 关于司汤达小说的幸福主题,限于篇幅,本文不打算涉及,对此问题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郭宏安先生为其《红与黑》译本所作序言。

[3] 杰拉尔·热奈特《辞格II》,伽利玛出版社。

[4] 斯塔罗宾斯基《活的眼》,伽利玛出版社。

[5] 让-皮埃尔·理查尔《文学与感觉》。

[6]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