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与实践: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二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一、治理与治理结构

自20世纪90年代起,“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科学术语,在各个学科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大学管理同治理有一定的关联性,二者的界限模糊,要区分二者的关系首先要明确治理的内涵。詹姆斯·罗西瑙(James N.Rosenu)作为治理理论的创立者,其对治理的理解为“治理”作为一种管理机制,其主体不一定是政府,但其也能有效地发挥管理作用。在国外,对“治理”的诸多定义中,199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研究报告中对“治理”的界定更具有权威性,治理是各公共或私人领域中个体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国内学者对于治理有着各自的见解,其中俞可平对于治理含义的见解更具有代表性,其认为,治理是需要各类治理权的引导、维护秩序,满足公众需求的管理活动,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1975年威廉姆森首次提出治理结构的定义,即治理结构是通过各类治理权间制衡的制度安排以实现组织中的经济利益。治理结构关注组织利益,最初被应用于企业管理之中。治理结构是治理的部分内容,实现治理需要建立相对应的治理结构,保障治理的合理运行,同时也是治理的制度体制机制。治理是一个依据现状不断变化、调整的动态制衡过程,治理结构则基于制度视角,是静态的,通过分配合理均衡的治理权,用以服务治理运行机制。

二、大学治理与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要求行政权与学术权并存并达到合理的平衡,然而国内外普遍存在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内外边界不明确问题,导致学术权被忽视以及行政权与学术权之间界限不明。可见,高校内部治理权的合理分配是一个难点。卡尔·维克(Karl Weick)(1976)认为,教育系统中不同机构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但这种关系起不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因而不同机构存在独立性的特征。一方面这种独立性可能会影响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在运行中的效率,另一方面也带来内部治理创新的可能性并保留内部治理的内在逻辑。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的高校治理改革浪潮,我国越发重视高等教育领域的发展改革,为响应国家对高校治理改革的需求,高校治理逐渐成为国内学术界关注的焦点与研究的课题。1973年,美国《大学的治理》报告中指出,大学治理是通过重点分配各人员治理权,并合理协调治理权之间的关系,以达到对高校的共同管理与决策。李立国(2015)提出,大学治理需要去行政化,根据大学独特的组织结构,回归大学本源,践行属于高校特有的治理模式。

大学治理结构包含外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两种类型。王清和、邹晓红(2012)指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通过各治理权分配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以实现高等教育的目标。郭平、黄正夫(2013)认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是利益相关者对于治理权和利益的分配,并形成相互和谐的关系。熊庆年、代林利(2006)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概括为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