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消散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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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道格拉斯·提摩西·皮特森

我们的儿子阿尔比十月份就要搬走,我老婆紧跟着也要走,这前后脚的两件事给我一种错觉:要是阿尔比当初考砸了得重读,我们的美满婚姻就还能多苟延残喘一年。

且让我先谈谈自己,勾上几笔“文字肖像”,再回头说这件事以及那年夏天的种种,耽搁不了多少时间。我叫道格拉斯·皮特森,今年五十四岁。诸位可注意到“Petersen”的最后一个音节里有个耐人寻味的“e”?这据说是斯堪的纳维亚民族的古风,承某位曾祖辈的先人所留,然而我并没去过那地方,当地的趣闻故事更是一个也讲不上来。传统上认为斯堪的纳维亚人俊美、健壮、爽朗、豪放,而我通通沾不上边。我是英国人。父母——已故——在伊普斯威奇镇将我抚养长大;我父亲是医生,母亲是生物教师。本人之所以得名“道格拉斯”,实在是因为母亲对好莱坞偶像派明星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抱着少女春心。言归正传,这么多年来,大家换着花样地称呼我“道格”“道吉”“杜吉”之类的,什么都有。我妹妹凯伦自称皮特森家族第一号“强势人物”,她管我叫“D”“大D”“D号人物”或“D教授”——她说我万一哪天坐了牢,准会得这么个称呼——但这些名字渐渐都无人问津,我依然是道格拉斯。我的中间名是个鬼见愁的“提摩西”。道格拉斯·提摩西·皮特森,受过正规训练的生物化学家。

再说外表。想当年刚遇见老婆时,彼此的长相、脾气,还有“打心眼里觉得顺眼”的地方,说上三天三夜也不尽兴。老婆说我长得“没毛病”,见我失望,又忙不迭地说我的眼睛“实在善良”,这究竟算什么意思,我也无心追究。话倒没错,我的脸蛋儿的确没什么不妥,眼睛虽极可能是“善良”的,却是成色十足的“丑褐色”[2],我的鼻子尺寸合理,我咧嘴一笑,照片就得报废,其余的实在乏善可陈。一次晚宴上,话题扯到了“找哪个明星演你的传记”。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地热议着影视明星,一时间妙趣横生,满是欢声笑语。一位十八线欧洲女演员被拿来跟我老婆康妮相提并论,而康妮刚一表示反对——“她可比我惊艳多了”之类的——我立即听出她心里其实美滋滋的。游戏往下进行,到我的时候突然冷场了。客人们品味起葡萄酒,用指尖一下一下轻点下巴。大家不约而同地注意到还有背景音乐。看样子,我大概与整个人类历史长河中的任何一位名人骚客都没有任何共同点——想来我要么天下无双,要么过于寻常。“谁要奶酪?”主人发话了。大家赶紧换了话题,品评起科西嘉岛和撒丁岛的优缺点,或是别的什么有的没的。

总而言之,我今年五十四岁——好像说过?——有个独生子阿尔比,绰号“鸡蛋仔”,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他,他却时时报以纯粹而饱满的轻蔑,使我的胸中涌起无限的、不可名状的凄凉之感。

家是小家,怪可怜的,我们三个人也常觉得这家太小了点儿,若是天塌了,多一个人扛着岂不更好。原本康妮和我还有个女儿,可惜出生不久就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