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人靠衣装
一个深夜,所有人都已经睡下,营地的煤油灯火光微弱,与平原沟壑间吹来的微风一同轻轻摇曳。
余司肇悄悄直起身,见所有人都睡熟了,遂蹑手蹑脚地爬下草料堆,往马掌望台东边走去。
见看守营地东面的凯伦小姐已经靠着枯木桩睡着了,余司肇小心翼翼地从她面前轻轻爬下小土坡,离开营地。
应该就是这个方向……
余司肇按着记忆中的方向谨慎地前进。手里的煤油灯照亮附近不到三米的范围,前方的黑暗弄得他心里不禁打起鼓来。
19世纪的荒郊野外少不了豺狼之类的食肉动物,而他手里只有一把从帮派大厨皮尔逊那顺来的切肉刀。搞不好就身死魂灭了。
走了大概一个小时,跟印象中游戏里长得差不太多的一片烧焦的房区终于出现在余司肇的视野中。
果然没错。
找到这片房区终于证实了余司肇的猜想:这个世界的区域相较原作游戏只是等比例放大了,并没有根本的变化。他的启动资金估计能到手了!
剿灭奥德里斯科帮一战后,余司肇就已经有了这个猜想,把自己的经历和游戏中该任务的整个过程场景对比,竟有八九分相像。
如今这一点被彻底证实了。
既如此,钱就有了!
在《荒野大镖客2》原作游戏中,整个地图上有好几处地点藏着金条,这些金条每个都能在黑市中换取游戏内的500美金,是游戏玩家前期不可多得、不可错过的快速提升实力的渠道。
既然地图一样,十有八九地图资源也是一样的了!
余司肇兴奋地想到。
对照全智资料中的场景,余司肇熟练地找到一栋二层的废弃商店,摸到已经腐朽大半的柜台后,上下摸索了一番。
找到了!
余司肇的手指感受到一阵冰凉的触感,煤油灯凑过去一照,就是熟悉的大铁盒子。
大铁盒子很沉,余司肇把煤油灯放到柜台上,双手并用拖出盒子,抽出切肉刀,用刀柄狠狠地砸了几下锁头,早已锈尽的锁头应声而落。
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里面赫然放着一块金灿灿的金砖,和一张纸。
余司肇一把拿走沉甸甸的金砖,塞进裤袋,看也没看那张纸就走了。
他知道那张纸是马匹特效兴奋剂的配方,但这样的配方早就收录于全智的资料库中,他不需要。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余司肇特意在马掌望台外休息喘息了一阵,待心率恢复正常之后,才又蹑手蹑脚地爬上土坡,绕回自己的“床铺”上。
虽说范帮如今已接纳了他,但他绝不敢冒被这帮恶汉发现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己手持一块金砖的险。
特意侧身将装着金砖的裤袋压在身下,余司肇强压着兴奋闭目养神,为第二天的行动做准备。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好好活下去的关键一步。
天色未亮,余司肇便又悄悄地起身,和看守营地正门的暗哨比尔打了个招呼,假装自己要到丛林中小解,混了出去。
“去翡翠牧场吗!我的朋友!”
大路边,余司肇每见到一个骑着马的过路人,就把他拦下来,求他顺路搭一程。终于有一位好心的牧羊人愿意捎他一程。见余司肇爬上马背的过程十分笨拙,牧羊人不由得轻笑了一下,弄得余司肇有些尴尬。
“您好啊朋友,我叫提姆,你呢?”
“余司肇。”
路上,牧羊人和余司肇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Strong(司肇)?死壮?你这名字听着太奇怪了,不是美国人吧?”
果然,美国人都读不明白我的名字。余司肇无奈地想。
牧羊人甩了一下马绳,“也是,看你的样子,倒像从那个东方帝国拉来这里修铁路的家伙。话说你不会就是从路易斯安那州跑出来的吧?”
余司肇小声答应了一声,不再多言语。高中历史就教过,19世纪有大批中国人被卖到美国修铁路,这是每个中国人民都不会忘记的血泪历史。
牧羊人见余司肇态度有了变化,笑着安慰道:“放心,我不会举报你的,到了真正的西部——伟大的俄克拉荷马,你就是自由人了!”
他呜呼一声,大力甩动缰绳,双腿一夹,马刺便刺痛臀下的大马,马儿即刻开始奔跑起来。“欢迎来到真正的自由之地,大地之心!”
太阳日上三竿时,余司肇来到了翡翠牧场。
这里看起来和游戏中别无二致,只是地盘要大上许多。
“祝你生活愉快,死壮!”
牧羊人提姆爽朗一笑,领着它的羊群离去了。
凭着资料,余司肇没费多大事儿就找到了伪装成农夫的黑市商人谢默斯。
“您好,谢默斯先生。”
余司肇上前轻松地打了个招呼。
“这位……先生,有什么能帮到你的?”
谢默斯见来人衣衫褴褛,一副没见过的异国面孔,愣了一下,圆滑地问道。
“我听过您除了替主家养些动物之外,还有点……收藏的爱好。我这里或许有些你感兴趣的东西。”
财不露白,在确定对方意图之前,余司肇必须先试探一番。
干黑活儿,最怕的就是黑吃黑。
余司肇不是没有想过直接去银行兑换——在游戏里虽不可行,但这里是现实世界。唯一的问题是,按记录中的官方汇率,1.6克黄金才能换1美元,这根金砖顶多一斤重,在银行顶多换出来300多美元。但如果按游戏中的效果,这块金砖说不定能换出来500美元。
中间这将近200美元的差价,足够余司肇活好久了。
这个险是值得冒的。
谢默斯听见这话,脸色沉了下去。他阴恻恻地说:“有这回事儿吗?谁跟你说的?”
“我的朋友马修斯先生跟我说的。”
余司肇熟练地报出范帮军师何西阿的大名,何西阿是谢默斯的朋友,这个黑市也是何西阿介绍给亚瑟的。
听到熟悉的名字,谢默斯的神情缓和了下来。他热情地招呼余司肇到马棚旁的遮荫处坐下。“原来是何西阿的朋友,看来应该不是小打小闹的交易了?”
余司肇微微一笑,从裤袋中抽出金砖的一角。金砖的反光差点炫花了谢默斯的眼睛。
“有多重?”
“大约500克,一块标准的金砖。”
“让我看看……”
双手接过金砖,谢默斯用手掂了掂,“确实是500克,标准的金砖。”
谢默斯伸出一个巴掌,“500块。”
“成交。”
和预测中的一样美好,整个过程也很爽利,余司肇甚至有些喜出望外。但他不敢表露出来,只得绷紧了一张脸。
谢默斯快速把黄金放进一个抽屉,又从里面掏出一个钱夹递给余司肇。
余司肇快速数了数,确实数额无误后,便赶紧离开了,不再理会还在身后讲什么“欢迎下次光临”的谢默斯。
现在他只想换上一套干净舒适的衣服,吃上一块正经的肉。
搭上前往瓦伦丁的驿站马车,余司肇兴奋地畅想将要吃到的美食有多美味。
到了瓦伦丁,不顾街道的泥泞,余司肇快步狂奔到最近的酒馆,直接朝酒保喊道:“朋友,快来一份肉吧,什么都行!”
酒保嫌恶地撇了他一眼,手中擦拭杯子的动作没有停下,“看呐,一个乞丐说他想吃肉!”
余司肇一愣,这才意识到他还穿着这身破烂,看上去确实像个乞丐。
一个手握500美元巨款的乞丐。
无奈地笑了笑,他没有责怪这个酒保,转身离开了酒馆,前往本地唯一售卖衣物的杂货铺。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如此残酷。
杂货店老板见余司肇进店,同样的嫌恶出现在脸上,“苹果在左边的货架上,5美分一个。不要想着偷东西,我有枪。”
余司肇没有在意,掏出钱夹,抽出一张100美元,拍在柜台上。“我需要一套干净的衣物,最好是新的。”
看着那张100美元,杂货店老板眼睛都直了,态度变化之快能让变色龙俯首称臣,“这位尊贵的客人,我们的衣物区在这扇门后,请跟我来。”说着,还躬下身子作出一个请进的手势,可谓毕恭毕敬。
这就是tmd美国呀,金钱奴役着所有人。余司肇戏谑地想。
纯白色日常衬衫……
煤黑纯色马甲……
黑色骑行工装裤……
黑色头层水牛皮背带……
黑色棉布风衣……
崭新的黑色真皮牛仔靴……
崭新的马刺……
黑色露指射手手套……
没有选取那些花里胡哨的19世纪流行款,余司肇挑了一整套以黑色为主的衣裤套装。
如果要成为一个枪手,衣物首先要考虑实用性和隐蔽性。余司肇的想法得到了全智的认可。
吩咐老板将旧衣物扔掉,余司肇穿着虽不贴身但也凑合的新套装离开了杂货店。
摩挲着兜里老板找回来的95美元,余司肇不禁感叹美元的购买力之强大。
这就是1美元大于1克黄金的时代。
这回,余司肇终于在酒馆吃上了厚实劲道的大牛排,牛排中流淌的血水像甘泉一般滋润着快半年没尝过荤腥的胃。
再请酒馆里的理发师帮忙理了个圆寸,刮干净胡子,这才算是体面起来了。余司肇对着镜子左扭右看了一番,摸着下巴想道。
接下来……是枪和马。
余司肇揉搓着滚圆的肚子,盘算着接下来要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