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长枪比武
“谁?青铜?青铜是...哦,对了!青铜是我。”这突如其来的效忠让威玛忘记了自己化名。
说起来,欧森还不知道自己的本名呢。
“咳咳,仪式就免了吧,不过也该让你知道我的真名了。”
威玛作出一副庄严的姿态。
“吾乃符石城的威玛·罗伊斯,青铜约恩的第三个儿子。”
但欧森不为所动:“好的,威玛阁下,我向您效忠。”
“嗯?”威玛一脸疑惑。
“嗯?”欧森跪在地上也一脸疑惑。
“我说,如果你接受或不接受我的效忠的话,可以先让我起来吗?”欧森摸了摸酸胀的大腿。
“我可是来自符石城的罗伊斯诶,谷地第二大家族,整个七国的一线大贵族哈!看到平时朝夕相处的小鬼身份如此尊贵,你就这点反应?”威玛本还期待着一些装逼打脸、扮猪吃虎的情节,但看到欧森如此平淡的反应着实让他感到有些愤懑。
网文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是哪个贵族有什么关系?对我来说区别只是纹章上画的东西不一样罢了,反正都是可以要我脑袋的人。”
“呃,好像也是。”
“那你接受我的效忠吗?”
“....那我就接受吧,旅行过程中多一把剑也是好的。”
“好的,我现在可以起来了吗?”
“哦哦,请便,请便...”
就这样,效忠仪式结束了,虽然可能有点什么不对,但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你们家族的纹章是什么?”欧森突然问道。
“我记得,好像是橙底上被符文包围的一堆卵石。”威玛努力回忆着
“是吗?大家族不一般都画点动物在上面吗?像是什么猎鹰啊,狮子啊,冰原狼啊,海怪啊之类的,这些凶猛的动物可以让他们威慑其他家族。”欧森质疑道。
“猛兽会在时光下老去,而卵石见证着时光。”威玛耸耸肩。“你呢,欧森,现在你有携带自己纹章的权利了,你想要在盾牌上画点什么。”
“现在先不想这个了吧,我可不想成为刚有自己的纹章就死掉的骑士。”欧森看着人们正在搭建马上比武的横拦。
“竟然选择马上比武,我可从来没有接受过长枪训练。”欧森不免苦涩的说。
“马文爵士正是看准了这点,不过没关系,能赢得长枪比武的人不一定能赢得战争,雷加·坦格利安就是个死去的例子。”
威玛低着头仔细挑选着地上的骑枪。
“你只要想办法在第一轮不被他的长枪杀死,不过马文爵士不会这么做的,他需要你活着说出金子在哪,所以他的目标可能会是你的马或肩膀,好把你击于马下。”
“你得小心不要摔碎盆骨或被马压断腿,不然可就任他摆布了。”
“我该做些什么呢?”欧森爵士问道。
“想办法把他从马背上击落。”威玛挑选到一根令他心满意足的骑枪。
“马上比武你没有赢他的可能,所以只能在步战上找补,为此你需要和他在泥巴上战斗。”
“可我如何把他从马上弄下来呢?”欧森问道。
“为此你就需要这个。”威玛拿出一把很长的木质骑枪。
“这根骑枪可真长啊。”欧森感叹道。
“这是长枪比武时用的练习骑枪,足足有十二英尺长,前端是没有铁皮包裹的,遇到外力就会变成碎片,在战场上没人会用这种蠢东西,他太长了不好操控,但在过家家的一对一比武中常能发挥意外的作用。”
“而我们的马文爵士作为一个自诩经历战争洗礼的骑士,他会使用八九英尺长的军用骑枪,那东西确实要好操控的多,但古语常道:‘一寸长,一寸强’。”欧森露出一个微笑。
“我没听说过这种古语。”
“那是我老家的谚语,没关系,骑马作战吧骑士,只要把他打下马,后面的就照我之前说的做就行。”
正在欧森感叹符石城的文化底蕴如此深厚时,威玛将他往前一推,替他穿戴好了装备,并扶他上马。
“明明是你向我效忠,为什么反而我像是你的侍酒?”威玛有些不满的说道。
“您...正是做侍酒的年纪...大人。”欧森有些不知道怎么使用措辞。
“你以为我老爹不想把我送去哪个大贵族家里当养子,好攀一攀关系吗?说不定就能像琼恩·艾林一样投资成功了呢。”威玛无所谓的说道。“还有,别把我叫做什么‘大人’,我最讨厌就是跪人和被人跪了。”
“好的,青铜...威玛。”欧森暂时还转换不了人称的变化。
“上吧,欧森爵士,别死了啊。”威玛拍了拍马屁股,欧森架着长枪,骑着马准备着。
如威玛所料,马文爵士选择了更灵巧的军用骑枪,枪头下方悬挂着贝尔隆家族的银铃纹章,身上是用铁片武装的鳞甲,外面套着一件紫色的羊毛衬衣,上面画的是马文爵士的个人纹章,牛皮腰带上挂着一把长剑和流星锤,头上的平顶桶盔正是在屠戮河谷百姓时所戴的那一顶。
“咳咳,愿七神公正的审判他们。”贝尔摩伯爵作为审判长象征性的进行了致辞,随后马上长枪比武开始。
“驾!”马文爵士率先出击,骑枪只有在速度达到最快时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冲吧,马儿!”马文爵士一抖缰绳,同样向前冲锋。
两人相差大约一百五十步左右,差不多十秒骑枪与盾就会发生冲击,但欧森觉得这十秒是如此漫长,这是他第一次进行长枪比武,但好在老人教过他马术,欧森便学着自己在比武大会上看到的,右手腋下夹住长枪,左手持盾,双腿则紧紧夹住马背。
一百步。
五十步。
三十步。
十步,欧森可以感觉自己的血液好像在沸腾,身心因为握紧长枪而全都是汗。
欧森将身子的重心压低,用盾牌护住肩颈,他不期待一击就能将马文打于马下,他只想第一击能打碎他的盾牌,长枪比武若是不分胜负将会折断很多杆长枪,雇佣骑士都喜欢吹嘘自己在哪场比武中折断了多少根长枪,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克莱蒙特·克莱勃爵士与莱安·雷德温爵士的比武中共折断三十根长枪也无法分出胜负,于是“人瑞王”杰赫里斯一世便宣布两人都是冠军。
但欧森和马文爵士不行,他们今天必须有人要死。
念及此,欧森用力刺出长枪。
但他忘了,马文爵士不是喜欢在比武场上舞枪弄棒的花瓶骑士,他是一个从战场中摸爬滚打,屠戮百姓的刽子手。
马文·贝尔摩突然将手中的长枪抛下,这让他可以侧身躲过欧森的长枪,然后顺势取出腰间的流星锤砸在欧森的脑门上,他随之从马上跌落,掉到泥巴地上,观众发出惊叹的声音。
这下万事休矣,欧森在落马时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