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满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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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同志,给我大哥带句话,烧个神仙姐姐给我吧(求收藏)

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著甚干忙。

事皆前定,谁弱又谁强。

。。。。。。

江南好。

千钟美酒,一曲满庭芳。

八月半,仲秋正好。

扬州府城向东三百五十里,有个叫东海的县城,城虽小却闻名天下,因为这里产盐,淮扬产盐占天下之三,东海产盐却占淮扬之二分有余。

故而东海富庶,属于扬州府数一数二的上县,城内百业兴旺,在运泰运河边上有一座气派的酒楼叫宴宾楼。

宴宾楼是东海县城中最好的酒楼,宾客如织,昼夜如此,今日仲秋更是添了三分人气,熙熙攘攘一座难求。

二楼雅间,几个书生酒局正酣,喝着抱龙山的黄酒,品着澄阳湖秋膏正肥的大闸蟹,行酒令的彩头,也是吟诗作对。

好一群风雅快活的读书人。

“曹兄,明年的岁试可要下场?”

“倒是叫张兄见笑了,曹某身为读书人,自当有进学之志,不求书中的颜如玉,只求将来中了举,为朝廷效力。”

“那张某就祝曹兄早日心想事成了。”

“曹某谢过张兄。”

“张兄,别说曹兄了,马某听说你科试过了,为何今科乡试不下场啊,莫不是要等着我们几个老童生一起上进啊?

听说今科主考可是咸宁十三年的榜眼,官拜翰林侍读学士的姚耀光姚大人,其文风稳健,张兄文风与之甚是贴合,不下场着实有些可惜啊。”

“唉,一言难尽,都是命中注定,不说这扫兴事了,咱们难得聚在一起,今日只谈风月,不谈此事,喝酒,喝酒。”

“张兄豁达,刘某佩服,当浮一大白,今个仲秋咱们不醉不归,晚上也别走了,怡春院来了几个清倌人,我做东,都与我同去如何?”

“刘兄大气,那马某就却之不恭了,能入刘兄之眼,想来是颇有异处。”

“那便同去,曹兄为何犹豫,莫非家中有虎啊?”

曹云礼稍微踌躇了一下,摸了一下腰中钱囊,一咬牙。

“同去便是,哪个不敢。”

“如此甚好,喝酒。”

“喝酒,喝酒。”

。。。。。。

雅间内的气氛高涨,尽显当代士子风流。

但是这样的氛围,一点都没有影响到县城向东三十八里外,半躺在大曹河边大石头上的曹信。

大曹河风平浪静,毫无波澜,他头枕着右手,嘴里叼着一根枯草,左手遮在眼前,看那蔚蓝天空,一尘不染。

煞是好看,不过已经不是家乡的那种味道了,有点芳香。

曹信还是曹信。

身体变成了九岁顽童,连毛都没有长齐。

魂穿了。

灵魂也才十八岁。

如今身体、灵魂二者已经合一,回肯定是回不去了。

三天前来的这个世界,又逢今日是八月十五,前世的旧事浮上心头。

够倒霉的,早知道这样,说什么也不能听曹非那个混蛋的话,什么长的像神仙姐姐,啥眼神啊,狗屁不是,难怪只要398一套。

关键是人生第一回PC,就能碰到警察临检,你说这些警察加什么班啊,八月十五也不说在家团圆团圆,太敬业了。

当时是又惊又怕,只有一个念头,千万不能被抓住,事实证明,能在脚手架上如履平地,不见得能在窗台上来去自如。

一失足,就从七楼掉下去了,这穿越方式反正是够传统的。

倒霉催的,自己彼时刚泡完澡,搓的舒舒服服的,连手都没碰上,典型的裤子脱了,是没有办成。

执念,绝对是执念。

被抬上担架的时候,自己还干了一件蠢事,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居然趁着最后一口气,抓住警察的手。

“同志,我可什么都没干,就嗦了一碗粉,啊,不是,一定要好好抢救,我觉得自己还能抢救一下,真的,千万别放弃。

要是真不行了,拜托给我大哥带句话,烧个神仙姐姐给我吧。”

再往后,就没有了,应该不会上头条吧。

俱往矣,连魂儿都在这儿了,说什么都晚了。

如今是万千穿越大军其中一员,承蒙老天爷眷顾啊,此前种种过往,皆是序章罢了,再说了,穿也穿了,还能有什么用。

活过来第一眼,是有些懵的,幸亏起点看的多啊,遇到穿越不算太惊讶,只是这里是古代,还是一个国号大乾的朝代。

这严重超出了曹-初中毕业生-信的知识储备,实在是想不出除了小说里,哪里还出现过一个叫大乾的朝代,而且立国已经近百年。

究竟是历史拐弯了,还是别的原因,一无所知。

大乾立国近百年的这个信息,也是听大人们吹水时候说的,毕竟这辈子才刚九岁,能探索的地图有限,走过最远的距离,也不过是离村子六里地的大洋口镇。

上辈子是个初中生,这辈子连名字都还不会写,两辈子加起来,生活阅历都是新手未出村的水平,简直就是噩梦级别的副本。

CTMLGB,绝了。

现在一切都未明了,就连之前看小说上头那会,记的那些所谓穿越必备技能,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再说了,即便是清楚,也不敢随便拿出来啊。

一个泥腿子,怎么可能保得住这些东西?

不过也不算坏到极致,脑袋里还有个未觉醒的系统,虽不知好坏,但总算是有了标配,也不枉穿越一场。

在古代,老百姓的日子就没有好混的,当然即便是在现代也是如此。

想出人头地,简直是痴人说梦,即便是狗屎运赚了钱,那也是给别人积攒的,懂的都懂,想有命挣还有命花,那就需要一定的技巧了。

曹信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不能辜负了重来的这辈子人生,不求闻达于天下,但求苟全性命于今世。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诸葛武侯那般,智近乎于妖,从来就没听说过一事无成之人,重活一次便可事事皆通。

嗯,生活就像是被QJ,不能反抗,那就尽可能的享受吧。

就这点念想,不过分吧。

至于什么拉杆子造反,当皇帝这条道。

那可不是一般人干的。

主打的就是一个天命在身,但咱不是,朱重八的盘可不好复。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在这个人吃人的时代,想不受屈、还过的好,那就得有个像样的身份。

范进中举中,那屠户老丈人什么表现都清楚。

再想想自己三叔曹云礼,尽管资质平平,一个二十二岁的老童生,可是在这十里八乡是很有面子的,就连娶的三婶子,都是识字的。

曹信想到这,自己都笑了。

人呐,就是贱,早这么想读书,也不至于只混个初中毕业,说不定能一路过五关斩六将,考公上岸,混个一官半职,养上三五好(炮)友。

岂不快哉。

这年头想读书,尤其是一个农家子弟,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都说穷文富武,但那只是相对的。

要是真穷,也只能做做梦。

一般家庭可承担不起束脩、书本、笔、墨、纸、砚等费用,想想自己家情况,着实有点发愁,已经有一个耗钱大户的童生三叔曹云礼,要是再加上自己,够呛。

万事开头难,可是自己的第一步也太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