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市财务规范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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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创业板

(1)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 000万元。

(2)公开发行股份达到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3)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财务指标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①最近2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 000万元。

②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1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③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同时规定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