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文集(第2卷):论法的精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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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培尔先生的悖论

培尔先生声称,他能证明,与其做一个偶像崇拜者,不如做一个无神论者,换句话说,与其信奉一种不良宗教,不如什么教也不信[1] 。他写道:“我情愿让人说我这个人并不存在,也不愿让人说我是一个坏人。”这只是一种诡辩,其依据是:对人类来说,相信某人存在毫无用处,反之,相信上帝存在却非常有用。如果认为上帝并不存在,就会以为可以不受约束、为所欲为,如果没有上帝存在的观念,那就会萌发叛逆念头。如果因为宗教并非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约束作用而断言它不是一种约束因素,那就等于断言公民法也不是约束因素。在一部卷帙浩繁的著作中罗列宗教引发的种种弊端,以此作为反对宗教的理由,却不罗列宗教带来的好处,这种推理方法是不可取的。若是把世界上的公民法、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所产生的一切弊端罗列出来,一件件无不骇人听闻。即使宗教对于臣民们没有用处,对于君王们也不会没有好处,因为那些不怕人类法律的人只受一种约束,而这种约束就像是马嚼子,所以,以白沫清洗马嚼子不会没有好处[2]

一个既热爱又畏惧宗教的君主犹如一头狮子,对于抚摸它的手和安抚它的吆喝,驯服而又听话。畏惧而又憎恨宗教的人犹如困兽,拼命撕咬防止它伤害路人的铁链。完全不信教的人犹如可怕的动物,只有当它撕咬和吞噬猎物时才感到自由。

对于某个人或某个民族来说,问题不在于弄明白,是根本不信教好还是过度信赖宗教好,而是要知道哪个害处少,是过度信赖宗教呢,还是根本不信教。

为了减轻无神论的可怖程度,人们对偶像崇拜的攻击有些过头。古人在社坛供奉某些恶神,并不意味着他们喜爱恶神,恰恰相反,这意味着他们仇恨恶神。斯巴达人建庙供奉恐惧之神,并不意味着这个好战的民族祈求恐惧之神在战斗中夺走斯巴达人的胆量。人们向一些神明祈求,为的是不要激励罪恶,而向另一些神明祈求,则是为了远离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