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与中国社会研究:郑杭生社会学大讲堂实录(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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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就近城镇化与就地城镇化的重大意义

关于中国的城镇化模式,历来有大城市论、中等城市论、小城镇论和多元模式论等不同的争论,其区分更多着眼于城市的规模。主张大城市发展论的认为大城市资源集中,效率高,小城镇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效率低;主张小城镇发展论的则认为小城镇具有拦阻人口流动和蓄积人口的作用,是防止人口向大城市过度集中的“蓄水池”[2],以及连接城乡,具有“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优点,有利于实现就近、就地转移[3];主张中等城市发展论的则认为强调大城市和小城镇的观点各有偏颇,主张采取中庸道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前一阶段粗放型小城镇发展的问题逐渐暴露,农村产业发展动力不足,小城镇生活条件差,公共服务落后。以发展小城镇为主的理论开始强调促进小城镇发展应适度地集中,以发展县城或县域中心城镇为主。[4]

随着东部沿海地区的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学术界开始从迁徙距离的角度注意到就近和就地城镇化的现象。一些学者研究发现,在中国东南沿海部分城镇化发达地区,乡村人口并未大规模向城镇迁移而是实现了就近和就地城镇化。[5]约翰·弗里德曼(John Friedmann)认为这种现象是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不寻常的转变过程之一。[6]一些学者还视其为当今城乡界限淡化条件下人类聚落系统发生重大改变的证据之一。[7]联合国人口基金的《2007世界人口状况报告》甚至专门以案例的形式报道了关于泉州市就近和就地城镇化现象的初步研究。[8]由此,部分学者提出,就近和就地城镇化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有别于异地城镇化的一种独具特色的道路。[9]董宏林等人认为,政府要依据农民的意愿、生存发展能力和经济实力,引导他们及其供养的农村人口,就近循序迁入县级市及县城、建制镇、乡集镇及中心村就业、定居,从而减少农村人口,让农民享受改革的成果。[10]很多学者强调县域经济带动对于农村和农民实现就近和就地城镇化的重要性。[11]更多学者是从空间与内涵的双重视角进行概念界定,认为就近、就地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从过去向大城市、中心城市迁移转变到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小城镇(包括中心镇、乡政府所在集镇和一般集镇)迁移的模式,实现人口的“就近城市化”进城进镇,实现农民职业非农化、生活方式城市化和思想观念现代化。[12]也有学者将城市近郊农村城镇化定义为“就近城市化”,如谭炳才认为,“就近城市化就是以原区域内的中、小城市为核心,按一定的人口容纳规模,把城郊的农村地区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拉大城市骨架,就地建设中心城市的过程”[13]

在就近、就地城镇化的微观机制方面,部分学者研究了东部沿海地区就地城镇化的影响因素,提出发达地区乡村的拉力(就业机会、收入水平、社会保障与乡土情结)的作用强度要远高于大中城市的拉力(就业机会与收入水平、居住环境、子女教育等)的解释。[14]也有学者研究了近年来的资产置换和股份模式,即农民通过宅基地的置换,进入重新规划的“城镇化功能型社区”集中居住;通过土地的股权置换,进入新的农业工厂、工业园区、城镇化之后的服务业工作。[15]

总的来看,现有研究对于农村人口就近、就地实现城镇化的现象、动力和问题都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在具体内涵和空间指向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大多偏向于小城镇的发展和建设,当然也有不少观点同时强调了县城和县域经济。另外,现有研究对于就近、就地城镇化的意义更多依据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现实经验,缺乏从中国城镇化整体战略角度的思考。在就近、就地城镇化的微观机制方面的研究也以总结现有模式为主,缺乏对农民流动意愿、制度设计和引导政策方面的研究。

本人认为,就近、就地城镇化的特别意义在于有利于解决中国城镇化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包括减少城镇化的制度障碍、促进城镇化的合理布局与保障中国农业及乡村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对就近城镇化和就地城镇化进行了区分。“就近城镇化”是指原农村人口不是远距离迁徙,而是近距离迁移到家乡附近的市镇,主要界定为以地级市和县级城镇为核心的城镇化,“就近”主要是相对于跨省和跨地级市的长距离流动而言的。从中国的地理特点来看,地级市和县级行政单位,不仅在地域文化上具有相似性,同时随着交通机动化的发展也在通勤距离范围以内,非常有利于城乡流动和一体发展。而“就地城镇化”则更突出了农村的就地改造,即农民并没有迁移到其他地方,而是在世世代代居住的乡村地区,完成了向城镇化、现代化的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