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心乱
近些日子,叶三的心乱如麻,有时候碰见青曦,也总是低着头假装没看见。
两个人生着闷气,谁也不肯先低头,青曦好一点,他自知自己没有错,有时候厚着脸皮故意看她。
可身在锄灵殿,她无时不刻地能看见他。
他在睡觉,他在自恋地照镜子,他在穿衣服,甚至……他在泡澡。
叶三满面羞红,闭着眼睛将帕子给她递过去,她跪坐在地上,尽量不靠近他的浴池。
青曦颇有得意地接过帕子,转身趴在浴池边上抬眼看她。
“我都为了你穿着衣服洗澡了,你就不能为了我睁开眼睛伺候吗?”
叶三将头别得更深了,啐道:“你倒是穿着衣服,衣服紧贴着身子,比没穿还……还……”
叶三直接红透了耳朵根,青曦哈哈大笑,沉入池中,将衣服窸窣脱得干干净净,水面仙气缭绕,根本看不清水下的景象,他三两下在水中洗干净了自己,飞身上岸,穿好衣袍。
叶三听得他出来了,闭着眼试探着向他的方向摸索着走来,一步,两步。
青曦惊呼,却已经是来不及了,叶三一脚踏空,翻身跌落在浴池。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飞身跳入水中,捞出浑身湿漉漉的叶三,惊魂未定之时,却发觉下半身被什么东西顶着,撩开云雾,见一条闪着星辰一般的光屑鱼尾。
这一盯,竟半天愣了神,那鱼尾之上,鱼鳞缺失好多,处处伤痕累累,青曦心口莫名一阵心痛。
叶三一拳打到他胸口,他这才回过神来,放开挽着叶三腰肢的胳膊。
“你跳下来干嘛!”她怒道。
“我……我怕你有危险……”
“我是鱼!”
“我……我一着急,就忘了。”
看着面前这张人畜无害的脸,叶三气不打一处来,却不想,她这番湿漉漉的模样,正衬得她娇俏动人,美艳无比,青曦看了直愣神,喉结不由得上下滑动,咽了口唾沫。
此刻叶三红着脸,低着头,过了一会儿,她缓缓的,用几乎求饶的语气道:
“你能先出去吗?”
青曦立马收拾衣服飞身出了浴池,将衣服迅速穿好,然后伸出手来拉叶三。
叶三没有接上他的手,自己挣扎着,爬出了浴池,一条鱼尾迅速变成两条修长的双腿,青曦别过头去,将披风解下,递到地上,匆匆说一句抱歉后,慌乱离场。
这一日,神君又失眠了。
第二日,神君仍旧失眠,也开始躲着顾频频。
第三日,顾频频收到了神君让商歌代笔的道歉信,称自己行事鲁莽,有失风度。信的最后,几滴水渍,像是泪迹,翻过背面,一个巨大的,用神君朱笔画着一个奇丑无比的裂开的圆。
顾频频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只随手扔了纸篓。
封赏战功彪炳的臣子,是战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只是贵族利益盘根错节,稍有不慎,让一派独大,可若是长期冷落这一派,又助长了另一派头的势力。
旧势族分为海派和山派两派老神族,双方想凭借这一点为难青曦,青曦略使小计,让海派的拟了山派的封赏,而山派的拟了海派的封赏,二者鹬蚌相争,他自己倒是坐收了渔翁之利。
只是这样一来,海派和山派心中都有了些许怨怼,青曦也处乱不经,倒是趁机提罢了几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氏族。
其中卢氏全氏族散尽,只剩下卢章这一个独苗,这卢氏本来是掌管天书史料的氏族,因平日里养精蓄锐,修得了高深妙法,这次也被派去了,却不料全族残灭,只剩下一个在凡间历劫的大公子,唤做卢章。
青曦趁机将卢章封为上神阁阁主,主要掌管新神飞升上神一事,剔掉了原先的旧贵族。
一个海派老神族不服,不满道:“这次战功最为显赫的便是顾家,顾家一父二子,回来时只剩下一个儿子,虽儿子犯过错误,但顾家曾经也是名门望族,如今骤然落败,真是叫老臣寒心。”
商歌为青曦奉茶的时候,也小声嘟囔:“神君未免太过偏心,别人最次也封个什么阁主公主,顾家的小姐却封了个洒扫侍女的位子。”
青曦面上突然有些潮红,他辩解道:“我给她的,自然是最好的安排。”
次日,锄灵殿运来一大棵桃花树,过往的宫人纷纷驻足围观,一边的天使也驻足惊叹。
神殿何时需要灵气这么盛的桃花树了?
可这棵树,偏偏种在了青曦寝宫的后面。
顾频频被安排的新工作,就是浇灌这棵树,直到它结出果子。
“到时候你就可以放我走了吗?”她问他。
他默然,点了点头。
于是顾频频每日都辛勤浇水、施肥,甚至晚上的时候,她躺在桃花树杈上,提着一壶酒沉沉睡去。
可笑的是,整个朝堂都在因顾频频的封赏太少而替她不平,偏偏她自己置身事外。
桃树美艳,一如从桃树下款款走出的青曦。
看着树上的顾频频,他长叹一口气,道:“天星河中,你嫌寂寥,没有人和你说话,我将你安排到和我一起,你却自己不愿意说话了起来,是不是你果真讨厌我,只有离开我才会觉得快乐呢?”
顾频频望着遥远的月,道:
“倒没有讨厌你,只不过现在你我身份云泥之别,你不再是兰府普通的贵公子,我也不再是自由的说书先生,自从我遇见你,就再没有过自由,有的只是万般无聊。”
哪里无聊呢?青曦被这话刺得生痛,每日白天,他要和朝臣周旋,晚上总是抽空来看她,这会儿子她倒委屈上了。
但看到顾频频满心寂寥,青曦只觉得自己错了。
第二日,顾频频一大早便收到了神秘邀请。
下午时分,青曦推了一切公务,专程穿了件曜白色的广袖长袍,也拿了件样式颜色差不多的给频频,拉着她的手便往殿外走。
“去哪里?”
青曦回过头来,笑着对频频说:“我记得你爱骑大鸟,今日带你去看神族最耀眼的大鸟。”
日暮苍山远,晚霞映照千里江山,秋水长天一色,火烧上了整片大海,将山川万物都粉饰了一层金。
青曦拉着顾频频蹑手蹑脚地走往汤谷。
十只金乌早已在那里等候,几只梳理着羽毛,另外的几只仿佛遗世独立,尊贵非凡,无一例外的是,它们全都金光闪闪,眼如裂日,嘴如利刃,浑身晶莹中带着红色的血丝,火焰密布于长尾,嘹亮的凤鸣声时时爆发,三足傲然于天边,巨大的身影之中,有着太阳内核般闪耀的光芒。
青曦拉过顾频频的手,带她前往金乌后面的金辇。
“这扶桑鸟浑身是火,尤其是尾巴上的明火,是神族最圣洁的火焰,所以我们只能坐在金辇上,你靠我近些,以免灼伤。”青曦将身边的位置空开一些。
“这……这是太阳吗?我……我可以和太阳同乘一车?”顾频频激动到不敢相信,奈何身边的火球过于耀眼,她一边用手挡着,一边激动不已地问青曦。
他微笑着点点头。顾频频欣喜不已,听话地小步跨上金辇,坐在他身边。
背后是巨大的火球一般的太阳。
顾频频不敢回头去看,心惊胆战地,缩成一团。
很快,拉动缰绳,扶桑鸟向天清啸一声,挥动翅膀,载着两人向西方飞驰而去。
巨大的,无数挥洒着金光的长尾挥动在两人身边,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可奇怪的是,虽然火光灼人,她和青曦两个人却是丝毫不感觉炙烤,原来青曦刚刚给她拿去的袍子,就是专门隔断这种炙烤的衣服。
耀眼的日光,即使偶尔为乌云所遮蔽,也终会焕发出巨大光芒,顾频频伸出手去,渴望接住一些扶桑鸟的光屑。
害怕她被遗落的火光灼伤,青曦将手附在她手后面。
“怪不得人们都喜欢光明和金子呢!原来这两者到了一定程度是同样耀眼,而光明更耀眼一些,也怪不得人们总是更崇尚光明!”顾频频赞叹道。
扶桑鸟飞驰向西方,风吹动千万金羽,吹得金屑漫天,待回头时,已离地千万里。此刻,顾频频乘坐着巨大的金辇飞过上空,无论是人间还是妖界,六族众生,都在她的脚下匍匐!
而被众生仰望的感觉,怎能不打动这天下任何一个女人的心!
“真希望这光明能找到魔族、妖族,能照到六族的每一寸土地上!他们的子民长年住在又冷又潮的地方,一定没有见过这样壮丽的景象!”
青曦笑着偷偷将手搭在顾频频肩头:“我们喜欢的东西,他们未必喜欢,你不如希望有朝一日,六族子民喜欢阳光的可以尽情享受阳光,喜欢阴暗清冷的,尽情享受寂静,各得所爱,各有归宿!”
顾频频张开手掌,伸回手时,手心已经落满了金色辉光,她大笑道:“各得所爱,各有归属!”
却没有发现身边一双比那日光更要灼热的目光。
“你喜欢太阳吗?”他问。
“嗯。”顾频频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金辉扣下,刮落在一方手帕中,又将手帕叠好,放进怀里。忽然,她意识到自己旁边还有一个人,便不好意思地笑笑,问道:“我可以把这金辉带回去一些吗?”
青曦点点头。他感觉心中更暖一些了,他忽然想起了母亲儿时常唤他小太阳,父亲也将他比作清晨的日光。
他第一次觉得,做别人的太阳,竟然是这样幸福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