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办公室文书写作要领与范本全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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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决定

一、决定的用法

(一)决定与决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决定的功能作如下阐述: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和决议是近似文种,在写作实践中,一定要区分二者的差异性。这些差异性大致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内容有所不同。决议涉及的内容原则性、理论性较强;而决定涉及的内容相对比较具体,实践性更强一些。

二是形成程序有所不同。决议的形成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而决定虽然有时也要经过会议讨论通过,但没有规定必须如此。

三是表达方式有所不同。决议的一个突出特点在于“议”,所以较多使用议论;决定则较多用来布置工作、提出要求,不一定要展开充分的议论。

四是成文日期标写有所不同。决议的成文日期,用括号标写在标题下方,有时还要包括会议名称;决定既可以这样标写,也可以像一般公文一样,将成文日期标写在正文之后。

(二)决定的特点

1.权威性

决定是一种权威性很强的下行文。决定是上级机关针对重要事项和重大行动,经重要会议或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对所辖范围内的工作所做的安排。决定一经发布,就对收文单位具有很强的约束力,必须遵照执行。

2.指挥性

决定在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也提出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方案,要求收文单位依照执行。决定通过对原则、任务、措施、方案的确定和安排,指挥下属单位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从而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3.全局性

决定一般不是向某一个具体单位发出的,行文对象有一定的普遍性。这是由于决定所涉及的事项和解决的问题,具有全局性的意义。如依法行政、西部开发等,都是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即使有时涉及的事件比较具体,其意义也必然是全局性的。

(三)决定的写法

1.标题

决定的标题一般采取公文标题的常规模式,即“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的写法,如《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标题中有时可在主要内容部分加书名号,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但标题中一般不得使用其他标点符号。

2.正文

正文采用公文常用的结构,由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组成。

开头一般写发布决定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如果是批准某一文件的决定,则写明批准对象的名称。如果是表彰、惩戒性的决定,开头部分则要叙述基本事实,也就是先进事迹或事故情况,篇幅要比一般决定长一些。

主体写决定事项。用于指挥工作的决定,这部分要提出工作任务、措施、方案、要求等,内容复杂时要用小标题或条款显示出层次。用于批准事项的决定,这部分要表达批准意见,如有必要,还可对批准此事项的根据和意义予以阐述。用于表彰或惩戒的决定,这部分要写明表彰决定和奖励种类,或处分决定和处罚方法。

结尾比较简单,主要用来写执行要求或希望号召。

二、决定实例简评

(一)指挥性决定

【例文】

国务院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

国发〔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现决定如下:

一、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务院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城市在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国务院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国务院委托部分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具体实施方案由试点省份人民政府制定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三、有关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审查把关,特别要严格审查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的用地,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相关用地审批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将承接的用地审批权进一步授权或委托。

自然资源部要加强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明确审批要求和标准,切实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用地审批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0年3月1日

【简评】

指挥性决定是发文机关用来部署重大工作的决定,是针对带有全局性的某一方面工作或某一类问题,用来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方针,阐述基本原则,或提出工作的方案、步骤、措施和要求。

这份决定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以及成文日期等部分构成。总体上看,全文结构严谨、逻辑清晰、篇章布局合理,达到了理周辞切的行文效果。

决定常用标准的三项式标题,例文标题与其完全吻合。发文机关为“国务院”,事由为“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文种为“决定”。例文标题凝练地概括了文件的主旨,即“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可以说是题出旨见,令人一目了然。

指挥性决定作为部署某项工作的决定,其正文部分的写作通常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简要说明做出决定的意义、目的、背景和根据等。例文开篇即交代了行文的目的和依据,并用公文首段常用的模式化语言“在……前提下,现决定如下”引出该决定正文内容的写作,这一方面体现了公文用语的规范性,同时也使得文件内容丝丝入扣,合情合理。

二是决定的内容、事项。对某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尽在其中,此部分写作为撮要显旨,通常采用分条列项式写法,并以概括凝练的语言作为段首或小标题来显示段旨。例文中即从三个方面说明了决定内容,简明扼要,用语凝练。

三是决定的结尾。通常利用最后的自然段强调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或各单位相关的责任,同时对各有关方面提出执行要求。例文最后段落的写作符合这样的要求。

(二)法规性决定

【例文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8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 李克强

2019年8月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烈士褒扬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烈士褒扬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军队评定的烈士,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送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按照本条例规定评定为烈士的,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将烈士名单呈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烈士证书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制发。”

四、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在烈士纪念日举行颁授仪式,向烈士遗属颁授烈士证书。”

五、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四条,并将第二款中的“颁发烈士证书的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修改为“领取烈士证书的烈士遗属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烈士褒扬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序号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简评】

在我国,除了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外,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可以制定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还可以制定地方行政规章。这些法规性文件在公布实施后,如果需要做局部修改,通常都由制发机关写作决定,在文中逐一说明修改之处,然后用公布令予以公布。例文即是由第7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发出的。

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不仅可以使用决定修改、补充、废止有关的法规性文件,而且还可以使用决定来直接发布有关法规。

从上述例文可以看出,该决定的使命是对《烈士褒扬条例》进行修改。

正文有三个层次:一是明确了被修改文件的标题。二是修改条款的具体内容。写作中也做到了按照条款划分自然段,且每一条款的修改都要写明是“删去”、“增加”、“合并”还是“修改为”,以求明确清晰。如例文中“一、将第三十八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便是很好的例证。三是结尾,一定要写明生效施行的日期。

【例文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

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会议认为,近年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凸显,“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各类违法活动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公然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如下决定:

一、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维护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确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二、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外国和境外势力利用香港进行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

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四、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强化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力量,加强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工作。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六、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简评】

从上述例文可以看出,该决定的使命是直接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方面的法规。其正文的写作与“修改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决定”相比有不同之处。

直接发布法规的决定的正文一般包括如下三个层次:

一是正文首先交代制发此决定的原因和目的。并常以“为了……做出如下决定”的句式引出下层内容。例文“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如下决定”便明确了制发此决定的原因和目的。

虽然“修改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决定”也可在此部分写明修改的目的、依据,但其常用的写法还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写出被修改文件的标题。

二是法规性决定的具体条款。要做到层次清楚、语句准确严密。此处发布的“法规性决定的具体条款”是全新的,而“修改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决定”中的具体条款是在原有法律、法规基础上进行的修补。

三是要求式结尾,或者写决定生效施行的时间要求,或者对有关方面提出要求。例文最后写明了决定生效施行的时间要求,目的明确、态度坚决、责任清晰,这就为顺畅地执行此法规性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修改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决定”的结尾处一般仅写明生效施行的日期。

(三)知照性决定

【例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决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北京召开。

【简评】

知照性决定是发文机关用来布置安排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并告知全社会或有关方面的决定。它的写作目的只在于发布某一信息,要求一般读者的只是了解,通常并无直接的执行要求。在写作上,它的篇幅相对较短,文字简约。

该知照性决定由标题、正文以及通过的日期三部分内容构成。

由于此类决定一般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在格式上通常省略主送机关、抄送机关等要素,所以常以题注的形式,即在标题之下附加圆括号,内注“某年月日某会议通过”字样,阐述会议名称及通过日期。

此种决定一般篇幅较短,所以要求其用语高度凝练,明确清晰。

(四)表彰性决定

【例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林业

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吉政函〔2014〕110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有关单位和广大林业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措施,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野生东北虎、豹、东北红豆杉等濒危物种种群数量明显恢复和增长;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面积不断扩大;湿地保护与恢复实现较大突破;森林病虫害防治水平持续提高,得到国际国内广泛关注和较高赞誉。同时,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发干劲,进一步推动全省林业生态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省政府决定,授予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等10个单位为“吉林省林业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先进单位”,颁发奖牌;授予王××等100名同志为“吉林省林业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先进个人”,颁发奖励证书。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林业生态保护工作中再创佳绩。

全省各级林业部门、有关单位和广大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不辱使命,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力争上游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立足新起点,着眼新形势,把握新任务,不断谱写林业生态保护事业新篇章,为构建和谐吉林、生态吉林、美丽吉林,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吉林省林业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名单(略)

2.吉林省林业生态保护绩效考核先进个人名单(略)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22日

【简评】

这是一份由地方政府发布的对相关单位和众多人员进行表彰的决定。

表彰性决定是发文机关用来表彰先进的正式文件。被表彰的对象必须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发文机关制发这种决定的目的是树立榜样、引导人们学习先进。

从上述例文可以看出,此类决定的正文一般包括三层:一是表彰奖励的根据、目的;二是表彰奖励的决定;三是对被表彰者提出的希望以及对广大群众学习先进的号召。

在表彰奖励决定部分,若表彰奖励的个体或单位数量过多,一般选择其中某一个体为代表,然后在此个体名称后加“等”字以及表彰奖励的总计数量,这一方法使得正文的写作更趋合理,如例文中“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业局等10个单位”、“王××等100名同志”便是如此,达到了表意清楚的目的。表彰奖励的名单通常以附件形式出现。

(五)处理性决定

【例文】

国务院关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处理决定

1987年5月6日至6月2日,在林业部直属的大兴安岭森工企业,发生了特大森林火灾。这场森林大火,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

这起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企业管理混乱、纪律松弛、违反规章制度、违章作业和领导上严重官僚主义所造成的。这次火灾充分暴露了这个地区护林防火制度和措施很不落实,防火力量严重不足,消防设备、工具和手段准备很差,以致火灾发生后不能及时彻底扑灭,小火酿成大火,造成了建国以来损失最为惨重的特大火灾事故。这次大火不仅烧掉了许多森林资源,而且烧毁了城镇、民房、贮木场、仓库和火车站,造成职工、居民死亡193人,伤226人,使许多人丧失了家园。这次火灾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目前还难以完全计算清楚。要将这样大面积火烧后的森林恢复起来,没有相当长的时间是难以办到的。这场大火给这一地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也是严重的。

森林防火工作是林业部的主要职责之一。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林业部领导对这项重要工作没有给予应有重视,也没有吸取近年来频频发生森林火灾的教训,对国家的森林资源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这是严重的官僚主义和重大的失职行为。林业部主要负责同志对此负有不可推诿的重大责任。但是,从这场大火燃烧起,一直到彻底扑灭的25天内,林业部主要负责同志没有任何自我批评和检讨,只是在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批评后,才作了表态性的检查。

为了严肃认真地处理这次火灾事故,国务院全体会议决定:

一、撤销杨钟的林业部部长职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责成林业部和大兴安岭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对这次特大森林火灾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处理情况报国务院。

三、国务院对在这次特大火灾事故中死亡的人员表示沉痛的哀悼,对受伤人员和死亡人员的家属致以深切的慰问。并将采取措施组织灾区人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四、国务院高度赞扬在这次灭火抢险斗争中做出了重要贡献的人民解放军指战员、森林警察、公安消防人员和职工群众以及有关部门,并责成有关各级人民政府对军队和地方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责成林业部和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林业企业的防火制度、防火组织进行认真整顿,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到人。要加强职工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法制教育、提高职工对防火重要性的认识。对防火队伍、设备、工具和手段要进行充实和加强,彻底改变目前极其薄弱的状况。

国务院认为,多年来,林业系统的全体职工,包括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的职工,在艰苦的条件下,为我国林业资源的开发做出了重大贡献。这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林业部领导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失误,他们特别应当从南方森林乱伐,北方森林大火的事实中认真吸取应有的教训。国务院严肃处理这次事故,既是维护人民和国家利益所必需,也是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林业工作所必需。希望林业部及其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同志振奋精神,切实总结教训,制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希望林业系统的广大职工团结一致,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我国林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继续努力奋斗;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更要认真吸取教训,改善领导,健全制度,严格纪律,加强管理,组织好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的工作。

大兴安岭林区特大火灾事故,也是对全国其他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的一个严重警告。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特别是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企业及其主管机关的行政领导,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国家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严防事故发生。在生产劳动中,发生某些确实不能预料和不能抵抗的不幸事故是难于完全避免的,但是这决不能成为我们对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不负责任的借口。要坚决反对严重不负责任和做官当老爷的官僚主义的恶劣作风,坚决纠正玩忽职守、违章作业、粗心大意、漫不经心的恶劣行为。

我们的社会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要求我们尽一切努力,在组织生产劳动和其他活动中避免和消除一切伤亡事故,否则就是违背了我们工人阶级的立场和社会主义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对于一切重大的责任事故,都必须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的和法律的责任,对任何人都不得姑息宽容。

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重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保卫机构和科技人员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对工人、技术人员和专家关于安全情况、安全措施的批评和建议,必须认真对待。对于揭发控告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职工和技术人员,绝不允许打击报复;如有打击报复者必须严肃处理。一切重大事故均应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和歪曲。

国务院相信,在党中央领导下,只要各级政府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国整个生产安全和劳动保护状况就一定会得到改善,重大事故将会大大减少,亿万劳动人民勤俭建国、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一定会大大提高,从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简评】

处理性决定一般也称惩戒决定,与表彰奖励性决定相对应。从上述例文可以看出,处理性决定的正文一般有如下三个层次:一是惩戒处理的根据、原因及目的,通常要简洁清楚地介绍事故或错误事实及其原因、后果和危害;二是处罚决定,要写明处分、处罚的名称;三是结尾,可以提出普遍性的要求。

该例文堪称处理性决定例文中的经典之作。例文从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事故本身入手,交代了火灾事故的原因、后果及危害,并在此基础上利用较大篇幅写作处理依据和具体处理事项,最后提出普遍性要求。在结构上符合处理性决定的写作要求,在内容上无任何冗余累赘之处,在篇章布局上做到了最优化,在词汇选用上符合处理性决定的用语要求。

(六)变更性决定

【例文】

关于撤销××市房产管理局×市房管〔20××〕47号文件的决定

20××年6月9日,我局应××县房产局的申请做出了《关于注销何××、何××、何××所持<房屋所有权证>的决定》(×市房管〔20××〕47)。后经查实,××县房产局在申请中出现笔误,将×房权证××县字第0000579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县共字第00000062号《房屋共有权证》、×房××县共字第00000063号《房屋共有权证》写成了×房×字第00005792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字第000062号《房屋共有权证》、×房×字第0000632号《房屋共有权证》,导致我局在×市房管〔20××〕47号文件中发生错误。

鉴于上述原因,我局决定撤销××市房产管理局×市房管〔20××〕47号文件。

20××年×月×日

【简评】

变更性决定是发文机关用来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时使用的决定。

公文应发挥其法规约束、领导指导、宣传教育、公务联系以及依据凭证作用。在实际行文中若出现与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文件,或由于工作疏忽带来文件关键内容的严重错误,其不但不能发挥公文应有的作用,反而会给日常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便。在此情况下变更性决定便应运而生了。

从上述例文可以看出,变更性决定的正文主要包括撤销文件的缘由,做出的具体撤销决定(要严肃郑重地宣布撤销文件的全部内容还是其中的某一部分内容)。有的变更性决定还用专用尾语“特此决定”做结。

该例文标题在引用拟撤销文件名称时,仅引用了发文字号,这一点不仅符合标题引用规定,也使得在文本上介绍的东西能够很好地应用到现实写作中。这在简化引用对象的同时,使现行公文标题的主旨更清晰。

三、决定写作小结

(一)表达方式要恰当

写作法规性决定、指挥性决定,由于内容比较复杂,在表达方式上应当以说明为主,适当结合议论。说明文字用来表达决定的具体内容、事项与要求,而议论文字通常用来明确篇或段的主旨,起到突出核心内容的作用。奖惩性决定常用说明文字表述事物经过,当涉及事物的性质、意义、后果或影响时才涉及议论性文字。

(二)结构形式要多元

决定结构形式的多元化是由决定内容的多样性所决定的。

法规性决定可分为“修改有关法规性文件”的决定以及“直接发布有关法规”的决定。前者虽分条列项来写,但内容比较单一,即将原法律、法规中的某些条款“修改为”或“删去”等,思路简单,一目了然,一般篇幅不长。后者通常按照决定的背景、目的、决定事项以及决定要求这一思路进行写作。由于发布的是全新的法规,所以在具体决定事项部分,通常采用“撮要分条式”写法,一般内容较多,篇幅较长。

知照性决定由于内容单一,文字简短,所以多采用“篇段合一”的结构形式。指挥性决定作为部署某项重大工作的决定,其篇幅通常长于其他类别的决定。其内容较知照性决定充盈,篇幅较长。

奖惩性决定要视表彰奖励或惩处的对象的多少来安排结构。若对象数量过多,自然采用附件形式,反之,则正常行文即可。

变更性决定旨在有依据地交代变更原因及具体变更事项,但作为撤销某一文件时常用的文种形式,其篇幅一般较短,能清楚地表述事实即可。

(三)文种使用要区分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的事项”,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因为这三个文种都具有向下级机关布置安排工作,提出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做法的共性,因此有必要对其使用情形进行区分。

1.指挥性决定

容易与另两者混淆的决定是指挥性决定。指挥性决定往往是发文机关就带有全局性的某一方面工作或某一类问题(往往是一项新工作或者新举措)做出重大安排而形成的明确而又具有原则的决定。它通常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工作任务,确定工作方针,阐述基本原则,甚或提出工作的方案、步骤、措施和要求。立足全局、事由重大、内容相对比较原则、篇幅一般较长是指挥性决定的特点。

2.指示性通知

易与另两者混淆的通知是指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是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布置带有普遍性的工作、做出相应指示时使用的通知。其所布置的工作或者是对一项已开展的常规工作进行补充完善,或者是对此前通过指挥性决定提出的具有方向性、原则性的新工作或新举措做出具可操作性的具体安排。事由可大可小、内容可重可轻、要求明确具体、便于下级执行,是指示性通知的特点。

3.下行意见

意见行文方向灵活,可以上行、下行和平行。而以独立文件形式直发的下行意见与指挥性决定、指示性通知最为相似,都可以向下级机关直接布置工作。三者的不同在于,指挥性决定和指示性通知都是把上级机关确定成型的原则想法或具体做法交代给下级机关,要求其贯彻执行;而下行意见通常是针对没有先例和经验的新情况或新问题提出见解、方案与处理办法,它具有方向性和指导性,是告诉下级机关工作的原则和方向,一般没有十分明确的具体要求,下级机关可结合实际情况相对灵活地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