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麦田里的守望者(3)
你这一辈子大概没见过比我更会撒谎的人。说来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铺子里买一份杂志,有人要是在路上见了我,问我上哪儿去,我也许会说去看歌剧。真是可怕。因此我虽然跟老斯宾塞说了要到体育馆去收拾东西,其实完全是撒谎。我甚至并不把我那些混账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馆里。
我在潘西的时候,就住在奥森贝格纪念馆副楼的新宿舍。那儿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屋的是一个高中生。这个馆是以一个从潘西毕业的校友奥森贝格命名的。他离开潘西以后,靠做殡葬生意发了横财。他在全国各地都开有殡仪馆,你只要付五块钱,就可以把你的家属埋葬掉。你真该见见老奥森贝格。他或许光是把尸体装在麻袋里,往河里一扔完事。不管怎样,他给了潘西一大笔钱,他们就把我们住的新宿舍以他的名字命名。今年头一次举行橄榄球赛,他坐了他那辆混账大凯迪拉克来到我们学校,大伙儿还得在看台上全体肃立,给他来一个“火车头”——那就是一种欢呼方式。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向我们演讲,讲了大概有十个钟头。他一开始就讲了五十来个粗俗的笑话,向我们证明他是个多么风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着他告诉我们说,每逢他有什么困难,他从来不怕跪下来向上帝祷告。他教我们经常向上帝祷告——跟上帝无话不谈——不管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他教我们应该把耶稣看作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说他自己就时时刻刻在跟耶稣谈话,甚至在他开车的时候。我听了真笑疼肚皮。我可以想象这个假模假式的大杂种怎样挂上一挡,同时请求耶稣多送几具死尸给他。他演讲最精彩的部分是在正当中。他正在告诉我们他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多么出人头地,坐在我们前面一排的那个家伙,爱德加·马萨拉,突然放了个响屁。干这种事确实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里,可也十分有趣。老马萨拉,他差点儿没掀掉屋顶。可以说几乎没一个人笑出声来,老奥森贝格还装出压根儿没听见的样子,可是校长老瑟默也在讲台上,正好坐在他旁边,你看得出他听见了。嘿,他该有多难受。他当时没说什么,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让我们到办公大楼上必修课的大教室里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讲。他说那个在教堂里扰乱秩序的学生不配在潘西念书。我们想叫老马萨拉趁老瑟默正在演讲时照样再来一个响屁,可他当时情绪不在状态,放不出来。嗯,不管怎样,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老奥森贝格纪念馆的新宿舍。
离开老斯宾塞家回到我自己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为人人都去看球赛了,房里又正好放着暖气,使人感到十分惬意。我脱下大衣解下领带,松了衣领上的纽扣,然后戴上当天早晨在纽约买来的那顶帽子。那是顶红色猎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我发现自己把所有那些混账花剑都丢了之后,刚下了地铁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看见了这顶帽子,只花一块钱买了下来。我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俗气,我承认,可我喜欢这样戴。我这么戴了看着挺美。随后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书,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间房里都有两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沃德·斯特拉雷德坐另一把。扶手都不像样子了,因为谁都坐在扶手上,不过这些椅子坐着的确很舒服。
我看的这本书是从图书馆里误借来的。他们给错了书,我回到房里才发现。他们给了我《走出非洲》,伊萨克·迪内森著。我本以为这是本烂书,其实不是。写得还挺不错。我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过看书倒不少。我最喜爱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纳。在我进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纳写的书,作为生日礼物。书里有几个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剧,还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交通警察怎样爱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是开快车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经结了婚,因此不能再跟她结婚什么的。后来那姑娘撞车死了,原因是她老开快车。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爱看的书是那种至少有几处是别出心裁的。我看过不少古典作品,像《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内森。还有林·拉德纳,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萨默塞特·毛姆著的《人性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绝不想打电话给萨默塞特·毛姆。我说不出道理来。只是像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倒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斐伊。
嗯,我戴上我那顶新帽子,开始阅读那本《走出非洲》。这本书我早已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还只看了三页,就听见有人掀开淋浴室的门帘走来。我用不着抬头看,就知道来的人是谁。那是罗伯特·阿克莱,住在我隔壁房里的那个家伙。在我们这个宿舍里,每两个房间之间就有个淋浴室,老阿克莱一天总要闯进来找我那么八十五回。除了我,整个宿舍里恐怕只有他一个没去看球赛。他几乎哪里都不去。他是个十分古怪的家伙。他是个高中生,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可是谁都管他叫“阿克莱”,从不叫他名字。连跟他同屋住的赫伯·盖尔也从不叫他“鲍伯”甚至“阿克”。他以后万一结了婚,恐怕连他自己的老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莱”。他是那种圆肩膀、个子极高极高的家伙——差不多有一米九二——牙齿脏得要命。他住在我隔壁那么长时间,我从来没见他刷过一次牙。那副牙齿像是长着苔藓似的,真是脏得可怕,你要是在饭厅里看见他满嘴嚼着土豆泥和豌豆什么的,简直见鬼,会使你恶心得想吐。此外他还长着满脸的粉刺。不像大多数人那样,在脑门上或者腮帮上长几颗,而是满脸都是。不仅如此,他还有可怕的性格。他为人也近于下流。说实话,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好感。
我可以感觉到他正站在我椅子背后的淋浴台上,偷看斯特拉雷德在不在屋里。他对斯特拉雷德恨得入骨,只要他在屋里,就从不进屋。他对每个人都恨得入骨,几乎可以这样说。
他从淋浴台下来,走进我的房里。“嗨——”他说。他老是这么开腔,好像极其腻烦或者极其疲乏似的。他不愿意让你想到他是来看望你或者拜访你什么的。他总要让你以为他是走错了路撞进来的,天知道!
“嗨。”我说,可我还是照样看我的书,并没有抬起头来。遇到像阿克莱这样的家伙,你要是停止看书把头抬起来,那你可就玩儿完了。你反正早晚要玩儿完,可是你如果不马上抬起头来看,就不会完得那么快。
他像往常一样,开始在房间里溜达起来,走得非常慢,随手从你书桌上或者五屉柜上拿起你的私人物品来看。他老是拿起你的私人物品来看。嘿,他这人有时真能叫你心里发毛。“击剑比得怎么样?”他说。他的目的只是不让我看书,不让我自得其乐。对于击剑,他压根儿不感兴趣。“我们赢了,还是怎么?”他说。
“谁也没赢。”我说。可仍没抬起头来。
“什么?”他说。不管什么事,他总要让你说两遍。
“谁也没赢。”我说。我偷偷地瞟了一眼,看看他在我五屉柜上翻什么东西。他在看一张相片,是一个在纽约时经常跟我一起出去玩的名叫萨丽·海斯的姑娘的相片。自从我拿到那张混账相片以后,他拿起来看了至少有五千次了。每次看完,他总是不放回原处。他是故意这样做的。你看得出来。
“谁也没赢,”他说,“怎么可能呢?”
“我把花剑之类的混账玩意儿全都落在地铁上了。”我还是没抬起头来看他。
“在地铁上,天哪!你把它们丢了,你是说?”
“我们坐错了地铁。我老得站起来看车厢上的一张混账的地图。”
他走过来干脆挡住了我的光线。“嗨,”我说,“你进来以后,我把这同一个句子都看了二十遍啦。”
除了阿克莱,谁都听得出我他妈的这句话里的意思。可他听不出来。“他们会叫你赔钱吗?”他说。
“我不知道,我压根儿不在乎。你坐下来或者走开好不好,阿克莱小子?你他妈的挡住我的光啦。”他不喜欢人家叫他“阿克莱小子”。他老是跟我说我是个混小子,因为我只十六岁,他十八岁。我一叫他“阿克莱小子”,就会气得他发疯。
他依旧站在那里不动。他正是那种人,你越是叫他不要挡住光线,他越是站着不动。他最后倒是会走开的,可你跟他一说,他反倒走得更慢。“你在看什么鬼东西?”他说。
“一本混账书。”
他用手把我的书往后一推,看那书名。“好不好?”他说。
“我正在看的这个句子妙呆了。”我只要情绪对头,也很会说讽刺话。可他一点也听不出来。他又在房间里溜达起来,拿起我和斯特拉雷德的一切私人物件翻看。最后,我把那本书扔在地上了。有阿克莱那样的家伙在你身旁,你就甭想看书。简直不可能。
我往椅背上一靠,看老阿克莱怎样在我房里自得其乐。我去纽约一趟回来,觉得有点儿累,开始打起哈欠来。接着我就开始逗笑玩儿。我有时候常常逗笑取乐,好让自己不至于腻烦。我当时干的,是把我的猎帽鸭舌转到前面,然后拉下来遮住自己的眼睛。这么一来,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了。“我想我快要成瞎子啦,”我用一种十分沙哑的声音说,“亲爱的妈妈,这儿的一切怎么都这样黑啊。”
“你是疯子。我可以对天发誓。”阿克莱说。
“亲爱的妈妈,把你的手给我吧。你干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
“老天爷,别那么孩子气了。”
我开始学瞎子那样往前瞎摸一气,可是没站起身来。我不住地说:“亲爱的妈妈,你干吗不把你的手给我呢?”我只是逗笑取乐。自然啦,这样做有时候能使我觉得十分快活。再说,我知道这还会让阿克莱烦恼得要命。他老是让我变成虐待狂。我对他往往毫不留情。可是最后,我终于停止逗趣儿了。我仍将鸭舌转到脑后,稍稍休息一会儿。
“这是谁的?”阿克莱说。他拿起我同屋的护膝给我看。阿克莱这家伙什么东西都要拿起来看。他甚至连你的下体护具也要拿起来看。我告诉他说这是斯特拉雷德的。他于是往斯特拉雷德的床上一扔。他从斯特拉雷德的五屉柜里拿出来,却往他的床上扔。
他过来坐在斯特拉雷德的椅子扶手上。他从来不坐在椅子上。老是坐在扶手上。“见鬼,你这顶帽子是哪儿来的?”他问。
“纽约。”
“多少钱?”
“一块。”
“你上当啦。”他开始用火柴屁股剔起他的混账指甲来。说来可笑。他的牙齿老是污秽不堪,他的耳朵也脏得要命,可他老是剔着自己的指甲。我猜他大概以为这么一来,他就成了个十分干净利落的小伙子了。他剔着指甲,又望了我的帽子一眼。“在我们家乡,就戴这样的帽子打鹿,老天爷,”他说,“这是顶打鹿时候戴的帽子。”
“扯淡。”我脱下帽子看了一会儿。我还闭了一只眼睛,像是朝他瞄准似的。“这是顶打人时候戴的帽子,”我说,“我戴了它拿枪打人。”
“你家里人知道你给开除了吗?”
“不知道。”
“斯特拉雷德到什么鬼地方去了?”
“看球赛去了。他约了女朋友。”我打了个哈欠。我全身都在打哈欠。这房间实在他妈的太热了,让人困得要命。在潘西,你不是冻得要死,就是热得要命。
“伟大的斯特拉雷德,”阿克莱说,“——嗨。把你的剪刀借给我用一秒钟,成不成?拿起来方便吗?”
“不。我已经收拾起来了。在壁橱的最上面呢。”
“拿出来借我用一秒钟,成不成?”阿克莱说,“我想把指头上一个倒刺铰掉哩。”
他可不管你是不是已经把东西收拾起来放到了壁橱的最上面。我没办法,只好拿给他。拿的时候,还差点儿把命给送掉了。我刚打开壁橱的门,斯特拉雷德的网球拍——连着木套盒什么的——正好掉在我的头上。只听得啪的一声巨响,疼得要命。可是老阿克莱乐得差点儿送了命。他开始用他极高的假嗓哈哈大笑起来。我拿下手提箱给他取剪刀,他始终哈哈地笑个不停。像这一类事——有人头上挨了块石头什么的——总能让阿克莱笑得掉下裤子。“你的幽默感真他妈强,阿克莱小子,”我对他说,“你知道吗?”我把剪刀递给了他。“让我来当你的后台老板。我可以送你到混账的电台上去广播。”我又坐到自己的椅子上。他开始铰他那看上去又粗又硬的指甲。“你用一下桌子好不好?”我说,“给我铰在桌子上成吗?我不想在今天夜里光着脚踩你那爪子一样的指甲。”可他还是照样铰在地板上。没素质。我说的是实话。
“斯特拉雷德约的女朋友是谁?”他说。他老是打听斯特拉雷德约的女朋友是谁,尽管他对斯特拉雷德恨得入骨。
“我不知道。干吗?”
“不干吗。嘿,我受不了那个混蛋。那个混蛋实在叫我受不了。”
“他可爱你爱得要命呢。他告诉我说,他以为你是个他妈的王子。”我说。我逗趣儿的时候,常常管人叫“王子”。这能给我解闷取乐。
“他老是摆出那种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莱说,“我实在受不了那个混蛋,你看得出他——”
“你能不能把指甲铰在桌子上呢?嗨?”我说,“我已经跟你说了约莫五十——”
“他老是摆出那种他妈高人一等的臭架子,”阿克莱说,“我甚至觉得那混蛋智力不行。他认为自己很聪明。他认为他大概是世界上最最——”
“阿克莱!天哪。你到底能不能把你爪子似的指甲铰在桌子上?我已经跟你说了五十遍啦。”
他开始把指甲铰在桌子上,算是换换口味。你只有对他大声吆喝,他才会照着你的话去做。
我朝着他看了一会儿。接着我说:“我知道你为什么要痛恨斯特拉雷德,那是因为他偶尔叫你刷牙。他虽然大声嚷嚷,倒不是有心侮辱你。他说话方式不对,不过他并不是有意侮辱你。他的意思不过是说你要是偶尔刷刷牙,就会好看得多,也舒服得多。”
“我怎么不刷牙。别给我来这一套。”
“不,你不刷牙。我看见你不刷牙。”我说。我倒不是成心给他难看。说起来我还有点为他难受呢。我是说如果有人说你不刷牙,那自然不是什么太愉快的事。“斯特拉雷德这人还不错。他心眼儿不算太坏,”我说,“你不了解他,毛病就在这里。”
“我还是要说他是混蛋。他是个自高自大的混蛋。”
“他的确自高自大,可他在某些事情上也十分慷慨。他的确是这样的,”我说,“瞧。比如斯特拉雷德打着条领带,你见了很喜爱。比如说他打着的那条领带你喜欢得要命——我只是随便举个例子。你知道他会怎么样?他说不定会解下来送你。他的确会。要不然——你知道他会怎么样?他会把领带搁在你床上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可他会把那条混账领带送你。大多数人恐怕只会——”
“他妈的,”阿克莱说道,“我要是有他那么些钱的话,我也会这样做的。”
“不,你不会的。”我摇摇头,“不,你不会的,阿克莱小子。你要是有他那么些钱,你就会成为一个最最大的——”
“别再叫我‘阿克莱小子’,见鬼了。我大得都可以当你倒霉的爹啦。”
“不,你当不了。”嘿,他有时候的确讨人厌。他从不放过一个机会让你知道你十六他十八。“首先,我绝不会让你进我那混账的家门。”我说。
“呃,只要你别老是冲着我叫——”
突然间,房门开了,老斯特拉雷德一下冲进房来,样子十分匆忙。他老是那么匆忙。一切事情在他看来都是了不起的大事。他走过来像闹着玩似的在我两边脸上重重拍了两下——这种举动有时真是叫人哭笑不得。“听着,”他说,“你今天晚上有事出去吗?”
“我不知道。我可能出去。外面怎么啦——下雪了?”他的大衣上全是雪。
“是的。听着。你要是不到哪儿去,能不能把你那件千鸟格上衣借我穿一下?”
“谁赢了?”我说。
“还只赛了半场。我们不看了,”斯特拉雷德说,“不开玩笑,今晚上你到底穿不穿那件千鸟格上衣?我那件灰法兰绒上面全都溅上脏东西啦。”
“穿倒不穿,只是我不愿意你那倒霉的肩膀把它给撑大了。”我说。我们俩的身高差不多,可他的体重几乎超过我一倍,他的肩膀宽极了。
“我不会把衣服撑大的。”他急忙向壁橱走去。“小伙子你好,阿克莱?”他跟阿克莱说。斯特拉雷德倒是个挺和气的家伙,和气里面带着点儿假,不过他见了阿克莱至少总要打个招呼什么的。
他说“小伙子你好”的时候,阿克莱好像是哼了一声。他不会回答他,可是他没胆量连哼也不哼一声。接着他对我说:“我想我该走了。再见。”
“好吧。”我说。像他这号人离开你回他自己的房间去,你绝不至于为他心碎的。
老斯特拉雷德开始脱大衣解领带。“我想马上来个快速刮脸。”他说。他是个大胡子。他的确是。
“你的女朋友呢?”我问他。
“她在侧楼等我。”他把洗脸用具和毛巾夹在胳肢窝下走出房去,连衬衫也没穿一件。他老是光着上半身到处跑,因为他觉得自己的体格挺他妈魁伟。他的体格倒也魁伟。这一点我得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