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权益保护手册(以案释法版)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7.表兄妹结婚,婚姻关系有效吗?

李某的母亲和刘某的母亲是亲姐妹,20世纪70年代初,为了亲上加亲,两家人让李某和刘某成了亲,并领了结婚证。数十年间,二人经历了风风雨雨,日子倒也过得安稳,但直到2018年,刘某去国外和儿子生活一段时间后回到国内,竟然发现李某有了外遇,这让原本很安稳的家庭产生了巨大的波动。刘某坚持要离婚,离婚后自己去国外跟着儿子生活。但李某却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坚持不离婚。最后,刘某将此事起诉到法院,交由法院裁决。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本案中,李某和刘某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婚姻法上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刘某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无论李某是否同意离婚,都将会被法院判决婚姻关系无效。

司法实践中,涉及婚姻无效的案件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来认定,婚姻登记部门无权认定。此类案件不能调解、不能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