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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再现
建筑女工从7米高空坠落受伤
董某光系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长胜村人,2012年5月6日她和工友项某等人一起受雇于周某谭,在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棉花岛的一处教学办公楼建筑工地上,干捆绑钢筋的活儿,劳务费为每天170元。
2012年5月6日早晨,原告上班第一天,在工地施工过程中,由于工程脚手架没有拉横网和立网,脚手架上的跳板也没有用铁线固定,雇主也未向原告等工人发放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在董某光施工时,跳板突然滑落,导致正在高层干活的她猝不及防,从7米多高的跳板上摔下,当时就昏死过去,后被送到大连市第三医院紧急救治,诊断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左肺挫裂伤、腹部闭合伤、头外伤等,入院当天进行了长达2个小时的肝修补手术,前后共住院82天,花去医疗费13余万元。
原告出院后,找到“二包”周某谭、“大包”赵某,二人均表示让原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