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新命(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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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农民的终结与农民的开始

晚近以来,“终结”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热门话题,不同领域的学者宣称历史的终结、民族国家的终结、意识形态的终结、政治的终结等。但正如英国学者安德鲁·甘布尔(Andrew Gamble)指出的:“那些终结论的倡导者并不认为现代社会将会灭绝。他们所宣称的不过是理解这个世界的某些旧的方式、某些旧的行为模式以及某些制度正在走向终结,新的正在取代他们或者说已经取代了他们。”1

在农民研究方面,法国学者孟德拉斯也提出了“农民的终结”。他认为,传统意义上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已经不存在了,目前在农村从事家庭经营的是以营利和参与市场交换为生产目的的农业劳动者,这种家庭经营体从本质上说已属于一种“企业”。一言以蔽之,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正走向终结。2

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模式上农民走向“终结”,似乎是现代市场体系演进所带来的普遍性后果。但如果将“农民的终结”放入中国独特的政治社会语境中,那么在此之外,又有着更为深长的意味。因为“农民”在中国,不仅附带职业和生产方式的特征,也指向特定的社会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特征。这种制度身份或者社会体制的终结,是中国“农民的终结”中更加意蕴丰富的问题。

《诗经》有言“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中国的农民正在走出旧体制给予他们的身份歧视和限制,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农民目前正在体验和展现这种“旧邦新命”。因为传统农民身份的终结、新的公民权利的获取,并不仅仅是现代市场和现代社会的变迁所致,而更重要的,是与现代国家的构建(state building)密切相关。“农民研究”也因为当下农民的际遇而具有了更多的思考维度和更大的想象空间,成为理解诸如政权构建、公民身份、权利结构等众多根本性问题的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