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与食
“饮”与“食”相对而言时,前者指喝水、喝酒,后者指吃饭。《诗经·小雅·绵蛮》:“饮之食之,教之诲之。”郑玄笺:“渴则予之饮,饥则予之食。”可见“饮”与“食”的分工。但是在很多地方,“食”既有时包括了“饮”,“饮”也有时能代替“食”。《周礼·天官》有“膳夫”之职称,郑玄说“膳夫”是“食官之长”,而这种官不但管吃,也管喝。《宋史·食货志》说:“民之欲茶者售于官。其给日用者谓之食茶,出境则给券。”这里的“食茶”即“饮用之茶”。直到现代,很多方言里“喝茶”还说“吃茶”,“喝酒”还说“吃酒”。古代饮食通称,还表现在“饮”也可以统“食”。《史记·高祖本纪》:“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过请饮,吕后因之。”这里的“饮”其实是吃饭。从这些迹象可以看出,在更古老的语言里,“饮”与“食”本是不分的。恐怕待到饮料和酒的制作较成熟后,“饮”才专门针对液体而言。
“食”字甲骨文作或,画的是个盛了食物的有盖的簋(guǐ)。簋是古人盛黍、稷、稻、粱等熟食的器具,方形,有盖用来保温。、就是“簋”的象形字。可见,“食”在古代作名词用时,专指主食。后来才变为泛指饭食或食物。
在殷商卜辞里,就有“大食”与“小食”之称。大食后来称“饔”(yōng),甲骨文写作,画两只手从簋里取食物。这顿饭上午八九点钟吃,所以又叫朝食。小食后来叫作“飧”(sūn),又叫“”(bū)。这顿饭下午四五点钟吃,吃这顿饭时,天就快黑了,所以春秋时宫廷里吃这顿饭要催请,叫作“誎”(sù),古代文献里都借作“速”字,所以有成语“不速之客”,就是没经邀请就来的客人。可见起码是殷商时代,一般是吃两顿饭,因此“饔飧”时常连用。《孟子》中有个主张平等的许行曾说过:“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就是说,贤能的君主要和老百姓干一样的活儿,吃一样的饭。
“食”所从的、(簋)字,到小篆时形变作,读bì,又读xiǎng,这是讹变的结果。《说文解字》说:“谷之馨香也。象嘉谷在裹中之形。匕,所以扱之。或说皀,一粒也。”这完全是根据形变以后的字另讲本义,是形与义在新的基础上再度统一。文字学对这种现象有一个专用名词,叫作“理据重构”。小篆的“即”“既”“卿”都从“皀”。其实,考其字源,这三个字里的“皀”与“食”下的“良”,都是的变形:
“即”甲骨文、金文都作,象一个人面对一个盛饭的簋坐着,因而有“靠近”“就”的意思。
“既”甲骨文作、金文作,象一个人面前放着一个盛饭的簋吃饱了回头不顾,因而有“终了”“完了”的意思。
“卿”甲骨文作,象宾主二人面向食器对坐,所以是“飨”(xiǎng)的本字。“飨”和“享”在上古时是有区别的,“飨”是人吃饭,“享”是神鬼吃饭。到了后代,这两个字在“食用”义上已不分给人吃还是给神吃了,所以唐宋的祭文最后总要说一句“呜呼哀哉,尚飨!”或“尚享!”这是请鬼神享用祭品,而字也可写作“飨”。
小篆里的“食”也从这个“皀”,分析字形的演化,“亼”是上面的盖子变来的,“皀”是下面的变来的。在小篆里,“亼”是“集”的古字,“皀”当一粒米讲,一粒一粒把米集起来,就成了饭食。小篆里的“食”就是按这个理据,重新把形义统一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