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看图一点通(案例插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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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可以用土地经营权进行贷款吗?

案例背景

李某是李家庄村民,2013年3月,其承包了村里15亩林地,用于种植果树。起初,果树长势很好,经过精心培育,2015年李某收获了第一批水果,并且获得了很好的收益。但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6月,李某的果树都出现了黄叶症状,随后叶子全部枯萎掉落。李某四处寻找救治方法,终于找到了对症的治疗方法,但缺少资金。就在此时,李某的表哥赵某从城里回来探亲,了解了李某的事情后,他建议李某用15亩林地的土地经营权作为金融担保去申请农业贷款。但李某有些迟疑,因为土地的所有权人并不是自己。

学法有疑

可以用土地经营权进行贷款吗?

法律讲堂

本案中,李某可以用自己承包的15亩林地的经营权作为金融担保去申请农业贷款,因为此处所需要的担保标的物并非土地所有权而是土地经营权。但是,李某在用15亩林地的经营权作为金融担保之前,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而担保物权则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此外,李某需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若不进行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进行抵押贷款,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但需要向发包方备案;若受让方是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那么其不仅需向发包方备案,还需要经承包方的书面同意。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若不进行登记,则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需要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则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七条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

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一句话说法

为了帮助农民致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农民可以承包本村的土地进行大面积的农作物等植物的种植,但在实践当中,有些农民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因资金问题无法开展正常的种植活动。为此,我国法律又明确规定,在向发包方备案后,或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后,土地的经营权人可以将土地经营权作为担保的标的物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当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