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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租金,村委会能否要求分成?
案例背景
某村的老王最大的愿望就是儿子能考上大学,走出农村。为了供儿子读书,老王承包了本村40亩耕地,承包期限为30年。儿子考上某市的大学后,老王觉得靠种地也挣不了几个钱,便和爱人商量着把耕地租出去,老两口进城打工,一边陪儿子读书,一边挣钱,老王的爱人也表示同意。后来,老王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村里的夏某。夏某告诉老王,耕地租金要记得分给村委会一点,不然村委会日后会找老王的麻烦。
学法有疑
夏某的说法正确吗?村委会有权要老王的钱吗?
法律讲堂
夏某的说法错误,村委会无权要求分成。本案中,老王可以将自己依法承包的耕地转租给他人,而且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租金无须分给村委会,村委会也无权索取。我国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依法合理流转,《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九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的价款,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一句话说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流转费,具体数额应当由双方在流转合同中协商确定,包括转包的转包费、出租的租金、转让的转让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流转费,不得侵犯承包方的土地流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