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大自然中成长:记忆深处的自然情结(1712~1740)
1712年6月28日,卢梭出生于日内瓦上城区,自幼受的是加尔文教派的教育,父亲是一个钟表匠。其祖籍在法国的蒙莱里,祖先为了躲避法国政府对新教徒的迫害于1549年逃难到日内瓦,并就此定居下来,后代也有人靠手艺和做生意发家致富,因而较早地获得了公民的身份。在日内瓦共和国内,公民属于最高等级,居住在上流社会居住的上城区,因此从祖辈袭得的“日内瓦公民”的称号,成为卢梭毕生的荣耀。
但是,“我的出生也是我无数不幸中的第一个不幸”[2],卢梭一出生其母亲便因患产褥热失去了生命。虽然卢梭一出生就失去母爱,但同耽于幻想的父亲伊萨克生活在一起也算得上是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卢梭很早就学会了认字,经常与父亲一起研读母亲留下的小说而忘记了睡觉的时间。也就在这个时候,他接触到了普鲁塔克,他被普鲁塔克《英雄传》中所描绘的古希腊人的自由精神和罗马人的英勇气概深深感染,“我六岁那年发现了普鲁塔克的书,到八岁时,我就能把它背下来了”[3]。1722年10月,其父与一个名叫皮埃尔·戈迪耶的前法国陆军上尉决斗,随后逃到伯尔尼管制下的尼翁,而让-雅克则被姑妈苏珊娜收养,与表兄亚伯拉罕·贝尔纳一起被送到波塞村的朗贝西埃牧师家里寄宿。在波塞村两年的生活,无拘无束、自由自在,那里优美的自然风光给卢梭留下了许多美好的童年回忆:
乡村对我真是太新奇了,我不知厌倦地享受着它。我对它产生了一种非常浓厚的兴趣,这种兴趣一直没有减退过。[4]
优美的自然风光和质朴的自然状态不仅开阔了卢梭幼小的心灵,而且也让他初次体会到了农村生活的纯真与质朴:
此后,在我所有的岁月中,我一想起在那里度过的幸福时日,就使我对这些年代在乡村的逗留和乐趣感到怅惆,直到我又返回乡村时为止。[5]
卢梭从童年时期就热烈地爱上了自然,只有在大自然中他才会得到放松与安慰。
如果说卢梭在1712~1725年间的生活还算幸福甜美的话,那么1725~1728年的生活则是在沉闷、繁重的工作与师傅的暴虐毒打中渡过的。1725年4月,卢梭被送到圣热尔维街的雕刻匠杜康曼那里当学徒。他要做各种各样的杂活和重活,加上杜康曼的脾气暴虐专横,做学徒不仅辛苦还会经常挨打。卢梭的记忆中开始出现了枯燥、乏味、偷窃、繁重的概念,也开始滋生出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他重新拾起读书的癖好。在投入书中幻想空中楼阁之余,卢梭唯一的娱乐就是和伙伴们一起去郊外散步:
当我们到郊外去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到时候该回去都忘了。[6]
他经常会在星期日和其他闲暇时间去郊外的树林中散步,而且经常会因为忘记时间而徘徊到很晚,这种特点即使是以后在洛桑做音乐教师的时候也没有改变。
1728~1736年,卢梭离开日内瓦,来到了安纳西,邂逅了决定他一生命运的华伦夫人[7]。在这期间他放弃新教信仰,而改信天主教,并且游走于安纳西和都灵、巴黎之间,做过商店的伙计,维尔塞里斯伯爵夫人的秘书,又做过古丰伯爵家的仆人,也充当过一些时日的音乐教师,还冒充过圣彼得-圣保罗修道院的院长阿塔纳斯乌斯的秘书,最终在1731年底,卢梭又重新回到居住在尚贝里的华伦夫人身边。1736~1740年,卢梭在尚贝里附近的沙特麦尔“幸福和纯洁”的住所度过了几个幸福的夏天,并且称那里具备“建立田园生活必要的一切”。[8]在这期间,卢梭自学了哲学、拉丁文、音乐、物理学、几何学和植物学等方面的知识,他还继续自修文学。蒙田、拉勃吕耶、巴勒、波须哀和伏尔泰都纳入了他的读书范围,伏尔泰的《哲学通信》则最早把卢梭引入了创作的领域。1737年,卢梭写成了他的第一部喜剧《纳尔西斯》。1740年,他离开华伦夫人,只身来到里昂,做了马布里先生家里两个孩子的家庭老师,这也让他有机会反思现存的教育制度,为他22年后写作《爱弥儿》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