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美学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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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善待自然:作为生命形态与生活方式的自然

古希腊时代,自然还作为某种异己力量,人类只从认知的角度去观照外在的自然。中世纪,在基督教原罪思想的影响下,自然被上帝用来惩罚亚当与夏娃,是一片受过诅咒的蛮荒之地。像在但丁的诗中,他往往用黑暗、寒冷,阴郁这些词来形容森林。在文艺复兴以前的欧洲文学中,大自然很少作为审美对象进入艺术创作。即使是在人对自然的审美意识开始觉醒的文艺复兴时期,虽然在诗歌和绘画等艺术领域中有了自然景物的一席之地,像《歌集》《阿卡狄亚》等诗歌作品和《蒙娜丽莎》《丽达》《田园音乐会》《巴拉斯》等绘画作品,但是此时的自然还未成为完全意义上的审美客体,在艺术作品中仍然还只处于人物背景的从属地位,自然还只是“黄铜世界”[23]。但是到了古典主义时期,大自然在艺术领域中的位置又被取代了。表面看来,古典主义者也坚信文艺要模仿“自然”,布瓦洛的“你们唯一钻研的就应该是自然人性”[24]的观点也是力劝人们要遵从大自然的指示去模仿,要广泛地涉足各种社会场合去发现美。这仿佛与卢梭在《爱弥儿》中“一切真正的美的典型是存在在大自然中的”[25]声明是一致的。但实际上,古典主义者所推崇的自然与卢梭话语中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的自然是截然不同的。

古典主义文艺理论中的自然概念是合式、得体的代名词,从模仿的内容上来说,指的是贵族宫廷生活;从形式上来说,是“方法过的自然”——古典主义的三一律;从模仿原则上来说,是抽象化的“人性”——古典主义理性原则;从审美趣味上来说,讲求“高贵的单纯与静穆的伟大”。而原始、粗犷的大自然也因为不符合这一审美趣味而被视为野蛮、丑陋的事物,而进入不了艺术模仿的范围。因此,到了17世纪,山川仍然是一件绝对丑陋的事物,更无美感可言,以下这类描写在当时的诗中比较常见:

那里自然只受着侮辱

地土如此的畸形,行旅者

应该说这些是自然的羞耻;

像疣肿、像瘤,这些山……[26]

山川破坏了造物主为大自然规定的和谐与优美,因此就被当作“羞耻”和“怪态”,这种观念代表了那个时代的审美趣味与倾向。和谐论的美学观代表着当时人们的审美理想,优美的观念自然就备受人们的重视,各种造型艺术总是讲究比例的和谐匀称。这种风气也影响到18世纪人们的审美取向,“自然仿佛想从人们眼睛里避开它真正的魅力,因为人们对它不但很少感受,而且在力所能及时还要丑化”[27]。自然的审美价值在卢梭那个时代仍未被充分发现。因为启蒙运动时期的法国,权威的法兰西学士院的浮华、矫饰的口味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上流社会的贵族趣味。就卢梭而言,这种原始、粗犷的自然反倒是艺术应该模仿的对象,而带有文明特征的宫廷生活则恰恰是不自然的。日本学者柄谷行人就肯定了卢梭将大自然引入文学创作中去的功绩:

卢梭在《忏悔录》中描写了自己在1728年与阿尔卑斯的大自然合一的体验。此前的阿尔卑斯不过是讨厌的障碍物,可是,人们为了观赏卢梭所看到的大自然纷纷来到瑞士。[28]

在他的诗里,湖光山色、寂静的月夜、雄伟的海洋,都是可以感发生命、契合心情的美妙事物。卢梭首先在最直接、最简单的意义上展示了自己的“自然”观念。

从自然主义哲学出发,卢梭把美视为客观事物本身的属性,提出事物“最共同的特点综合起来就是美”[29]的论断,认为美要从现实的事物当中去寻找。自然为美的观念提供源头,“田野的风光,接连不断的秀丽景色,清新的空气,由于步行而带来的良好食欲和饱满精神,在小酒馆吃饭时的自由自在……”[30]都可以给人带来甘美舒畅的感情,正是这种本真、质朴使自然具有打动人的心灵的魅力。在卢梭看来,“凡是自然存在的东西都是好的”[31],本真、质朴、符合自然秩序的一切事物都是善的,因而也都是审美的客体。因而在进行美的创造活动时,我们必须遵循自然这位老师的指导:

我时时刻刻要尽量地接近自然,以便使大自然赋予我的感官感到舒适,因为我深深相信,它的快乐和我的快乐愈相结合,我的快乐便愈真实。我选择摹仿的对象时,我始终要以它为模特儿;在我的爱好中,我首先要偏爱它;在审美的时候,我一定要征求它的意见;在菜蔬中,我将选择已经由它添加了美味、从而尽可能少经人手的烹调便能送上餐桌的食物。我要提防弄虚作假的花招,我要直接享到美味的乐趣。[32]

由此可以看出,大自然在卢梭那里已经作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存在,美的典型只能从大自然中去寻找,任何自然之美都躲不开他那颗敏感的心灵。卢梭正是从山顶、密林、荒岛这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发现了大自然的美,在他的文学作品中,随处可见他对自然景象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和描写。正如郁达夫所言:

应用自然的风景来起诱作中人物的感情的作品,最早还是卢骚的《新爱洛衣食》(The New Heloise,1761)。在这本小说里的山光湖水、天色溪流,是随主人公的情感而俱来,使读者几乎不能辨出这美丽的大自然是不是多情多感的主人公的身体的一部分来。其后法国的一批后起的作家,随了卢骚的后尘,把小说中风景描写的艺术,弄得日进一日。[33]

壮丽雄伟的阿尔卑斯山脉上的悬崖峭壁和岩石瀑布、赤道上多种多样繁密茂盛的植物、圣皮埃尔岛上的湖光山色、在最宁静的日子里骤然降临的暴风雨、田园乡间的丘陵和房屋……他把自然作为寄托情感和表达理想的重要载体,对浪漫主义文学的产生有着重要的影响。

卢梭之所以推崇自然美,我们可以从自然美与艺术美的比较中得出原因。在卢梭看来,自然美要高于艺术美。艺术美是对自然生存秩序的一种破坏,打乱了自然的秩序而勉强获得的享受是不会带来真正的乐趣的。他举例说明自己的观点:

正月间,在壁炉架上摆满了人工培养的绿色植物和暗淡而没有香味的花,这不仅没有把冬天装扮起来,反而剥夺了春天的美;这等于是不让自己到森林中去寻找那初开的紫罗兰,不让自己去窥看那胚芽的生长……[34]

从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卢梭的自然逻辑:符合自然秩序的事物就是美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就是真;而自然的东西就没有不好的,美又是善。真与善就是自然的本质特征,符合这些特征的事物就是美的。卢梭在其他地方对此也做出了论证:文明人逆季节而行,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不仅让他们享受不到大自然真正的美,反而会使他们自食恶果:在冬天要过夏天,在夏天又跑到北方去取暖反倒会使季节的寒暑更加难当;富翁们花很多钱建造火炉和温室来栽培四季的蔬菜和水果既没有营养,也没有价值;室内的精心设计与装饰反倒收不到应有的效果。对此,卢梭认为应该顺应自然的秩序去享受大自然的美:

至于我,我却要呆在一个地方,而且同他们的做法恰恰相反:我将尽情地享受一个季节中一切令人赏心悦目的美,享受一个地方独具一格的特殊风味。我的爱好是多种多样的,我的习惯是互不相同的,然而它们都始终是合乎自然的;我将到那不勒斯去消夏,到彼得堡去过冬;有时候我将侧着身子躺在塔兰特的人迹罕到的岩窟中呼吸清风,有时候我跳舞跳疲乏了,便气喘呼呼地去看明亮的水晶宫。[35]

而且,卢梭批判意义上的艺术,专指那种矫揉造作、卖弄式的贵族艺术;他所批判的艺术美,不过是上流社会中所崇尚的人工技艺或曰矫揉造作的外部装饰。这种人工的技艺“太偏重形式了,太一般化了,弄得处处都很呆板和做作”[36],并不能给人以真实的感官享受。由此他推广到人的美的分析上,他认为一个人的美并不在于外在华丽的装饰,而在于内在心灵的高尚。一个心灵高尚、教养有素的人绝不会因为衣着起居的朴实而丝毫损害其风度,一个心底邪恶、空虚的灵魂并不会因为穿金戴银就有所改变。卢梭还特别谈到了女性的美,他认为女性的美在于其天然的机智、品德、风韵,“真正的美,是美在它本身能显出奕奕的神采。爱好时髦是一种不良的风尚,因为她的容貌是不因她爱好时髦而改变的”[37]。美丽的容貌并非每个人都有,况且也会因为意想不到的事情、年龄的增长和风俗的不同而大打折扣,所以并不能太执着于外在的修饰,女性真正的资本只能是内在的高尚的品质。在卢梭那里,回归自然就是返璞归真。他的美学思想将美与美的事物混淆起来,把美与真实混同在一起,带有明显的经验主义的特征。

卢梭完全把自然的特征作为审美的价值与尺度。在他看来,“世人所谓的美,不仅不酷似自然,而且硬要做得同自然相反”,因此,世人所推崇的美并非真正的美,它们代表了社会上的“奢侈与不良的风尚”。卢梭认为,自然美的天然魅力直接作用于人的心灵,不带有任何的功利目的,而艺术是以自然美为“模特儿”的拙劣模仿,“至于臆造的美之所以为美,完全是由人的兴之所至和凭借权威来断定的”[38],艺术美是凭判断和兴致来断定的。卢梭否定艺术美,是因为艺术家们是把它作为炫耀财富、牟取暴利的手段,使艺术充斥着苍白虚弱、无病呻吟,不仅歪曲了美的本来面目,而且还势必腐蚀人类淳朴的天性。而自然美则恰恰相反,它真实地呈现了事物的原生态,也有利于社会风俗的敦化。

卢梭之所以倾心自然的美,另外一个原因在于自然本身。自然作为上帝的创造物,自身的存在就是美好的。卢梭认为,“有一个意志在使宇宙运动,使自然具有生命”[39],而这个意志存在着一种智慧,它使宇宙的各个部分都能具有秩序和互相帮助,这种具有智慧的意志力只能是上帝,而上帝所创造的地球最大的奇观就是“万物的和谐”,大自然则“最明确不过地表明了它的意图”[40],以致当文明带来人类的混乱与无序的时候,大自然依旧能够保持和谐和匀称。在自然的背后存在某种潜在的神秘力量或者说推动力,这种力量或推动力决定着自然的性质与运动。具体到自然美而言,我们无法否认自然在感官上呈现给我们的丰富多彩的美,自然所呈现出的神奇的美恰恰就是上帝存在及其善的意志的明证。可见,卢梭的自然美思想具有浓厚的宗教意味,可以让我们感受到自然宗教的色彩。

可以说,自然在卢梭那里不再是近代认识论所认为的那种单纯的机械存在,而是一个上帝赋予其灵性的生命体。但是,其自身存在的美还不足成为被赞美的理由。卢梭并没有把大自然与自然美混为一谈,他认为,对大自然的热爱并不同于矫揉造作的无病呻吟,热爱大自然的美是人所具有的天性,人与自然之间是息息相通的,正是因为拥有了这种天赋的审美判断力,人类才具有美感。只有当大自然的形式与人类想象力和理解力的活动相和谐的时候,大自然才具有合目的的性质,在人的心中才引发美感。对此,卢梭做了这样的论述:

凡是具有上天赐予的想象力的人,是一定会自然而然地频频想到许多欢乐的景象的。……这一切,必须在一个树木繁茂的孤立的岛上做起来效果才更加美好。……他可以随他的心意尽情幻想,使各种各样能真正打动他的感官的东西都听从他的安排。当我从长时间的幻想回到现实中来时,看到我周围浓密的树木和各种各样的花和小鸟,极目远眺,观看那围绕在辽阔的和明净的湖水四周的湖岸,我还以为这些美好的景色是出自我的幻想。直到我一步一步地恢复自我,回到周围的现实事物中,我也不知道应当把虚幻的景象与现实事物的分界线划在何处。[41]

与之类似,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的这种爱美天性,也做过生动的描述:“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资产阶级生活的锁链脱去了,玛丽花可以自由地表露自己固有的天性,因此她流露出如此蓬勃的生趣、如此丰富的感受以及对大自然美的如此合乎人性的欣喜若狂……”[42]为什么大自然有如此强大的魅力可以激起人的爱美天性呢?因为自然之为美,除了自然物的客体属性,也有审美者的主体感受在起作用,它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大自然向自然美的转化,同时又是人的自身存在价值的确证。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卢梭所言的自然美绝不限于大自然,它有时还是指一种本真的行为状态与质朴的趣味倾向,而这又是属于社会领域的范围。但是,无论是天然的自然风光还是社会风尚中的本真、质朴的事物,我们都可以一概作为一种审美的客体来对待,它们都因为其自身存在的“自然而然”而受到卢梭的推崇。卢梭美学思想中对自然的推崇,其实是与其整个思想体系中一以贯之的“自然”与“文明”的对立思想相一致的,同时也包含强烈的生态意识,主要表现为尊重自然,推崇自然之美,主张人与自然的亲和,这些观点有助于加深当代人类对于环境问题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