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及建筑类型
我国现行有3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根据舒适度、成本高低、便利性和安全性将我国城市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新兴候鸟式异地养老4种[2]。根据社会现状,可将我国的机构型养老建筑分为8种类型。
①敬老院:是指在城乡街道、农村村组设立的主要收养“五保”和“三无”老人,同时接待部分残障和社会寄养老人,让他们能够老有所居、老有所养的养老服务机构。
②老年福利院: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办并进行综合管理,用于接收安置自理老人、“三无”老人、介助和介护老人安度晚年而设立的社会养老机构。
③护老院:主要是指为那些在生活中需要依赖拐杖、扶手、轮椅以及升降设施等辅助用具的介助老人养老而设立的养老服务机构。
④护养院:其性质上介于护老院和护理院之间,其养老服务设施更偏重于医疗保健和康复训练,生活娱乐类设施相对较少。
⑤老年护理院:主要为长期卧床的老年患者、老年临终患者、老年残障人士、老年绝症晚期患者提供基础和专科护理,有专业的医护人员,其专业技术和服务要求比护老院和护养院要高。
⑥托老所:是指为老人提供短期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一般分为日托、全托和临时托等,托老所内配备有基本的文娱康健和生活起居等养老服务设施。
⑦老年公寓: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具有齐全的配套服务功能,该家庭居室型机构设施的建筑和室内装修都符合老年人心理和行为特征,一般以栋为单位。
⑧临终关怀机构:是指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身体健康状况较差的老人提供临终服务的机构。
结合上述研究背景中的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变化趋势、养老保障政策和相关养老设施建设状况,通过对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使用现状及入住老年人的实地调研发现: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集中在满足老年人行为、心理需求的单向客体空间及无障碍设计方面,缺乏依据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与老年人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实证性调查分析而展开的空间行为双向交互设计,引发空间设计与入住老年人行为之间良好交互关系的缺失。
首先,人口老龄化的过快发展引发对于老年人养老居住问题的更多思考。老年人选择的行为发生场所不在建筑师主观经验设计的空间之内,行为活动属性与所在建筑空间属性相斥导致老年人行为活动之间缺乏秩序性。老年人行为领域之间缺乏层次性与构成性导致建筑空间内行为领域的形成频率较低、行为领域与空间的重合程度降低等问题。上述问题的产生,究其内在原因,是由于建筑空间与入住老年人行为之间缺乏良好的交互关系。
其次,由于生态心理学中的空间与行为交互关系概念较抽象,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缺乏对空间与老年人行为内在交互关系的系统实证性探究。在对机构型养老建筑内交互关系的构成要素(交互对象、交互过程、交互介质)进行实证调查分析的同时,如何将交互关系抽象概念进行具象化图解与数据量化研究,实现对空间与老年人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系统实证性分析,是本书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书通过国内外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的实地调研,对空间与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各构成要素进行实证分析,同时,从理论具象图解化、复杂算法可视化多角度分析交互关系涉及的抽象概念,进行学科交叉研究,希望能为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与老年人行为之间交互关系的研究提供一整套逻辑思辨结构和系统的实证性分析方法。
最后,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缺乏系统的空间行为交互设计方法论作为指导,建筑师的设计重心多倾向于满足老年人基本生理与心理需求的设施无障碍设计、建筑空间通用设计和居养功能的基本组织,相关设计与研究多集中在针对空间与无障碍设施的单向设计领域,缺乏针对空间与行为的双向交互设计的探索。空间与行为的交互设计对于机构型养老建筑设计领域可以说是一个盲点。如何将现有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通过交互设计进行重新塑造,而不仅仅停留在满足老年人基本身体机能特征的无障碍设计与强制机械的功能组织,为老年人创造更利于其舒适生活的空间环境,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1]余涵.关于日本养老设施建设与发展的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3.
[2]余涵.关于日本养老设施建设与发展的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