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法国名人经典论辩
1.夏尔·戴高乐
夏尔·戴高乐 1890年—1970年,法国总统,反法西斯和维护法兰西民族独立的战士。
● 辩“谁说败局已定”
(1940年6月18日)
那些多年身居军界要职的将领们已经组成了一个政府。这个政府以我们的军队吃了败仗为由,同敌人接触,意在谋取停战。
毫无疑问,我们确是吃了败仗,我们陷入敌人陆、空军的机械化部队的围困之中。我们之所以受挫,不仅是因德军人数众多,更重要的是他们的飞机、坦克和战略。正是德军的坦克、飞机和战略使我们的将领们不知所措,置他们于今天的境地。
但是难道已一锤定音,胜利无望,败局已定吗?不,绝不如此!
请相信我,因为我对自己说的话胸有成竹。我告诉你们,法兰西并没有失败。我们完全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并有朝一日扭转乾坤,取得胜利。
因为法兰西并不孤立,她不是在孤军作战!她绝不孤立!她有一个幅员辽阔的帝国作后盾。她可以同控制着海域并继续在战斗着的不列颠帝国结盟。同英国一样,她可以得到美国雄厚工业力量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
这场战争不仅限于在我们这块不幸的土地上,战争的胜败不取决于法国战场的局势。这是一场世界大战。所有的过失、延误和磨难都不会改变一个事实,即世界上仍有种种锦囊妙计,能够最终置我们的敌人于死地。我们今天虽然受挫于机械化部队,将来,我们却可用更高级的机械化部队制胜。世界的命运正系于此。
我,戴高乐将军,现在在伦敦向法国的官兵发出请求,不管你们现在还是将来踏上英国的国土,不管是否持有武器,都同我联系。我请求具有制造武器技能的工程师和技术工人,不管你们现在或是将来踏上英国的国土,都和我联系。
不管风云如何变幻,法兰西的抗战烽火都不会被扑灭,法兰西的抗战烽火也决不可能被扑灭。
明天,我还会像今天一样继续在这里发表论见。
2.罗伯斯庇尔
罗伯斯庇尔 1758年—1794年,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政府的实际首脑。
● 对路易十六判刑的论见
(1792年12月3日)
公民们!大会不知不觉地离开了问题的本质,在这里没有什么理由提起诉讼。路易不是被告人。你们不是法官;你们是政治家,是国家民众的代表,你们不可能是什么别的人。你们的任务不是对某人做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而是采取拯救社会的措施,起到国家民众先知的作用。废王在共和国里的用处只有两种:或是破坏国家的安宁并动摇自由,或是促进安宁与自由的巩固。我肯定说,到目前为止你们的讨论所具有的性质恰好是与这一目的背道而驰的。实际上,健全的政策为了巩固新生的共和国规定应怎样行动呢?这个政策规定要使人民彻底蔑视王权,使国王的拥护者陷于混乱。因此,把他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问题向世界提出,把他的案件作为法国人民的代表们所曾遇到的最引人注意的、最可畏的、最难对付的一个讨论对象向世界提出。在关于他过去是什么人的回忆和一个公民的尊严之间划定难以测量的距离——这正是使他对于自由成为危险的一种秘密方法。
从前路易是国王,而现在建立了共和国。仅是这句话,就能解决你们所研究的臭名昭著的问题。路易由于自己的罪行被迫退位;路易宣布法国人民是造反,为了惩罚人民,他呼吁自己同类的暴君使用武力;可是胜利和人民认定了,叛徒就是路易本人。由此可见,路易不能受审判,因为他已被定罪了,不然共和国就没有理由存在。建议不管怎样也要把路易十六交付审判,我认为这是意味着倒退到君主立宪的专制制度;这是反革命的思想,因为它使革命本身成为有争论的问题。实际上,如果路易可以复审的话,那么他也就可能受到宽恕,可能成为无罪的。还有什么可说的!在审判以前就认定他是这样的了。如果路易被宽恕,如果路易可能被认为是无罪的,那么革命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如果路易是无罪的,那么所有的自由卫士就会成了诽谤者,而叛徒们则成了真理的捍卫者和无辜被压迫者的保护者;外国宫廷的宣言则成了反对当权党派的合法抗议。甚至路易至今所受的监禁也将成为不公正的迫害;义勇军、巴黎人民、法国的一切爱国人士将成为有罪的人。在自然法庭里所进行的这一巨大的诉讼案,犯罪与行善之间、自由与暴政之间的诉讼案,最终的裁判将是有利于犯罪和暴政。
公民们,小心吧,这里虚伪的概念把你们引入了歧途。你们把民法和成文法的原则同国际法原则混为一谈了;你们把公民彼此间的关系同国民和阴谋反对他们的敌人之间的关系混为一谈了。你们也把人民在革命时期的地位同拥有坚强政府的人民的地位混为一谈了。
你们把保存政体和惩罚官吏的国民同消灭政体本身的国民混为一谈了。我们把一种与我们从来没有运用过的原则里有关的非常情况列入我们所熟悉概念的领域以内。这样,由于习惯于看到犯罪行为按照老一套的规则进行审判,我们自然也就会认为,国民无论如何都不能公正地按照另一种规则来裁判侵犯他们权利的人;在那里我们看不见陪审官、法庭、审判程序,在那里我们也就找不到公平的审判。我们把这些术语应用于与它们平常所表达的概念不同的概念,它们也就使我们完全误入迷途。习惯的自然势力是这样大,以致我们把最任意的假定性,有时甚至把最不完备的规定,看成是真理或谎言、正义或非正义的绝对规则。我们甚至不考虑,多数人不可避免地会仍然坚持专制政治使我们养成的偏见。我们那样长期屈服在专制政治的桎梏之下,以致我们很难提高到永恒的理智原则,而一切上升到法律这种神圣来源的东西,在我们眼里都带有不合法性,甚至自然的秩序在我们看来也是毫无秩序的。伟大人民的壮丽运动、美德的崇高激情,在我们的眼里看来往往是火山的爆发或者是政治社会的垮台;存在于我们习性的软弱、智慧的堕落和我们所敢于要求的自由政府所应具有的纯洁原则、坚定性格之间的这种矛盾,当然是产生混乱现象的重要原因。
当国民被迫行使起义的权利的时候,这个国民对于暴君说来,又倒退到原始状态。暴君怎么能引用社会契约呢?要知道他已撕毁了这个契约。至于公民间的关系,如果愿意的话,国民还可以保存这个契约,但对于暴君来说,它在起义以后已完全失效,并为军事状态所代替。法院、审判程序只是为了市民社会成员而建立的。
认为旧宪法可以指导这一新事物秩序的说法,这是大错而特错;这种说法会意味着旧宪法是已经过时了的。什么法律能代替宪法呢?自然法则能代替它;作为社会本身和人民福利的基础的法律能代替它;惩罚暴君的权利和废黜暴君的权利——这是二而为一的问题。这二者都采用同一形式。暴君的诉讼——就是起义;对他下的判决——就是搞垮他的政权;对他的刑罚——就是人民自由所要求的东西。
人民审判不同于法庭审判:他们不下判决,他们像闪电一样予以打击;他们不裁判国王,他们把国王化为乌有。这种审判比法庭审判并无逊色。如果人民为了拯救自己而起来反抗压迫者,试问他们对于压迫者能运用那种会给人民自己带来新危害的刑罚吗?
我们被一些与我们毫无共同之处的其他国家的事例引入了歧途。如果说克伦威尔在受他支配的审判委员会里审判了查理一世;如果说叶丽莎白依同样方法审判了玛丽雅·苏格兰斯卡雅,那么这是很自然的:暴君牺牲自己的同类,不是为了人民,而是为了争权夺利。他们这样做,是企图用虚幻的形式来欺骗普通老百姓。这里的问题不是原则,不是自由,而是欺诈,是阴谋。但是人民,如果不遵循它的全能所支持的正义和理智,还能遵循别的什么法律呢?
在哪一个共和国里,惩罚暴君成了有争论的问题呢?塔克维纽斯曾受过审判吗?如果罗马人敢于宣布自己是他的辩护人,在罗马人们会说些什么呢?可是我们现在做的是什么呢?我们从四面八方邀请律师来替路易十六辩护。一切自由人民都看成是最大犯罪行为的事情,我们则当做合法行为而予以准许;我们自己促使公民去做无耻的事情,我们将来还能把公民的桂冠赏给路易的辩护人,因为他们为他的案件进行辩护,是能够希望获得胜诉的,否则你们就是向世界表演一幕滑稽刷;我们敢于谈论共和政体吗?我们诉诸形式,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则;我们说自己温和,是因为我们毅力不够;我们以假人道自夸,是因为真正人道的感情和我们格格不入;我们敬仰国王的影子,是因为我们不懂得尊敬人民;我们对压迫者温和,是因为我们对于被压迫者没有任何同情心。
路易十六的诉讼案:但是这个诉讼案如果不是向某一法庭或某一议会控告起义,又是什么呢?国王既已被人民消灭,谁有权来把他复活,以便利用他来制造混乱和叛变的新借口,而这种行动方式又能引起什么别的后果呢?你们为路易十六的保卫者们开辟活动天地,就是恢复专制反对自由的斗争,就是准许咒骂共和国和人民。因为为过去的专制君主辩护的权利必然引出谈论与他的案件有关的一切的权利。你们在恢复一切党派,你们在复活和鼓舞已沉睡了的保皇主义;你们在给予他们自由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机会。路易的辩护者们在你们法院里,甚至在你们讲台上能够公开主张的那些论点,将在到处被人重复。什么东西可能比这更合法、更自然呢!这样的共和国真是好样的,它的创始人从各方面给它树立敌人,趁它还在摇篮里的时候便向它进攻!你们请看吧,这种做法已经取得了多么神速的效果。
在8月间,王权的所有拥护者都躲藏起来了。凡是敢于袒护路易十六的人,都可能被认为是卖国贼而受到惩罚。现在他们都昂首阔步地为所欲为了。贵族社会最臭名昭著的作家们,现在重新执笔大放厥词,并且能找到比他们更无耻的信徒;现在肆无忌惮的言论充斥了你们所在的城市、83个省份,甚至连这一自由的神圣尊严的场所;没有经过你们同意并违反法律来到这里的武装人员,现在在街市上发出反叛的呼声,要求不要处罚路易十六;现在巴黎城里潜伏着一些人,据说他们是为了拯救路易十六免受国民审判而聚集起来的。大力士们已聚集在周围,一心只想取得为维护王权的荣誉,你们剩下的只是为他们打开这个大厅的大门。我还有什么可说呢!现在路易甚至把人民的代表们一分为二了;有一些人表示拥护他,另一些人则反对他。在两个月以前,谁能想到,路易的不可侵犯会成为有争论的问题呢?但是自从国民公会一位议员建议在讨论其他问题以前,首先认真地讨论这一想法的时候起,制宪议会的阴谋分子用以掩盖国王最初违反誓约的罪行的国王不可侵犯性,就被用来替国王的一切侵犯行为辩护。唉,真是犯罪的行为!唉,真是可耻!法国人民的讲台竟充满了称赞路易十六的颂辞;我们竟听到颂扬暴君的美德和善行的声音!我们费了很大的力气才挽救了优秀公民的荣誉或自由,避免仓促决定的不公平。还有什么可说!我们看到了,以何等可耻的欢乐心情通过了对人民代表的骇人听闻的诽谤。这些代表都是以热心自由而出名的。我们看到了,这个大会一部分人在共同揭发愚蠢和腐败的行为以后,是怎样马上被另一部分人驱逐出去。只有暴君的问题才是这样神圣的,既不可能做相当持久的讨论,也不可能做充分自由的讨论;这里有什么可奇怪的呢!这两种不同的现象都来自同一根源。凡是同情路易或路易之流的人们,一定渴望杀害第二次要求处罚路易的爱国议员们。他们能够宽恕的,只是那些对路易采取温和态度的人。是否曾经在一瞬间放弃过以鞭打人民卫士的方法来奴役人民的计划呢?现在用无政府主义者和造反者的标签来驱逐人民卫士的那一切人,不是一定会自己惹起他们的背信行为向我们预示过的那种混乱现象吗?如果相信他们的话,这个诉讼案最低限度也会拖延几个月,拖到明春各国专制君主要对我们进行总攻击的时候。这对谋叛分子说来是多么广阔的天地啊!对于阴谋和贵族政治来说,是多么好的养料啊!因此,拥护暴政的所有信徒还能希望从自己的同盟者那里得到援助,而外国军队将会支持反革命分子的行为,同时他们的金钱将会引诱负责决定国王命运的法院变节。公正的上天啊!专制政治的野蛮匪帮们,又在准备为了路易十六而蹂躏我们的祖国!路易从牢狱里继续同我们进行斗争,而这时却有人怀疑,他是否有罪,能不能像对待敌人一样来对待他!我还是想相信,共和国不是供我们开心的空话,而想要恢复王权的那些人能采用什么别的手段呢?
在我们这里有人引用宪法来维护国王。我注意不在这里重复那些反对这种做法的人所陈述的一切论点。
关于这个问题,我只想对那些不能信服这些论点的人们说几句话。你们已经做过的一切事情,都是宪法禁止你们做的。如果废黜可能是对于国王的惟一刑罚,你们就没有权利不经过审判而废黜他。你们没有任何权利把他关在监狱里。他有权要求你们释放他,并赔偿他的损失。宪法斥责你们;你们就向路易十六叩头求饶吧!
至于我,我觉得较认真地讨论宪法上的这些微妙之处是可耻的。让学校、法庭或者最好是伦敦、维也纳和柏林的内阁去讨论它们吧!当我确信讨论这个问题会引起丑闻的时候,我是不会长久去讨论它的。
有人对我们说,这是重要问题,应当用明智和谨慎的态度来解决它。这是我们把它弄成重要问题的!我有什么可说呢?这是你们把它弄成问题的。你们认为它有什么重要呢?也许是它很难解决吧?不是的。也许是涉及的人物位高势大吧?从自由的观点来看,没有比他更卑贱的人了;从人类的观点来看,没有比他更有罪过的人了。只有那些比他更卑鄙的人才会尊敬他。也许是结果有好处吧!但这不过是必须加快进行的另一个论据。重要的问题是人民法律的草案;重要的问题是某一个受专制压迫的不幸的人的事情。你们向我们建议的这些毫无止境的延期,究竟是由于什么原因呢?莫非你们害怕人民的意见受到侮辱吗?除了害怕自己代表人的软弱无能或名利野心以外,好像人民自己还怕什么东西;好像人民是一群卑贱的奴隶,无意义地效忠于被奴隶群众赶走的愚蠢的暴君,并且死心塌地甘愿沉沦于卑贱和奴隶的地位。你们谈到意见,难道说不是你们应当指导这个意见,支持这个意见吗?如果这个意见误入歧途,走上歪路,那么有过错的不正是你们自己吗?也许,你们害怕联合起来反对你们的外国国王吧!当然,击败他们的正确方法是在他们面前表现自己的恐惧!使专制君主们陷于混乱状态的正确办法是宽恕他们的同谋者!也许,你们害怕外国人民吧?这就是说,你们还相信对于暴政的天生的热爱。那么为什么你们渴望得到人类解放的荣誉呢?根据什么奇怪的逻辑,你们认为,对于人权宣言一点也不感到惊讶的民族会害怕处罚一个最残酷的压迫者呢?最后,据说你们害怕后代的意见。是的,确实后代将要对我们的不彻底性和我们的软弱性感到惊讶,我们的后人会耻笑这种推测,同时也会讥笑父辈的偏见。
有人曾向我们说,研究这个问题需要天才。可是我肯定说,所需要的只是善意。问题不在于启发自己,而在于不要自己欺骗自己。有些事情在某一时期我们看来是明白的,为什么在另一个时期我们却不明白了?用人民的健全思想很容易解决的东西,为什么对人民的代表来说却变成几乎不能解决的问题呢?我们能不能有一种违反共同意志的意志和不同于一般理智的理智呢?
我曾听到,国王不可侵犯的维护者们提出了一种大胆的看法,这种看法也许是我自己没有胆量提出的。他们曾肯定说,如果在8月10日把路易十六杀死,那是做了一件好事;但是这种意见的根据只可能是路易十六的罪行和人民的权利。难道说3个月的期限改变了他的罪行或者改变了人民的权利了吗?如果说当时把他从群情愤慨中拯救了出来,那当然只是为了使国民公会用国民名义郑重决定对他的刑罚给予人类敌人以更大的恐怖。但重新讨论他有没有罪或者他能不能受处罚——这是意味着背叛法国人民。可能有这样的人,他们或者为了降低公会的尊严,或者为了使国民失去一项体验共和国原则的事例,或者由于别的更加可耻的动机,不反对借手私人来行使国民审判的职能。公民们,谨防这个陷阱吧;凡是敢于提出这样劝告的人,都是替人民的敌人服务的。无论如何,对于路易的处罚,只能在具有社会复仇的庄严性质时,才会有意义。末代国王的卑鄙人格同人民有什么相干呢?
各位代表,执行人民付托你们的职责,无论对于人民或对于你们自己都是很重要的。共和国是宣布成立了,但你们是不是已经在事实上把共和国给了我们呢?你们还没有颁布一种法律来证实这种名称,你们还没有根除专制政治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抛弃这种虚名吧——暴政在我们这里还完全存在着;此外还有更下流的派别,还有更不道德的骗子,他们在播下混乱和内战的新种子。共和国呀!路易还活着哩!你们又在把国王置于我们和自由之间啦!让我们不要由于我们良心的怀疑而成为罪人。让我们不要由于对罪人表现多余的宽大而自己落到他的境地。
出现新的困难问题。我们对于路易在判处什么刑罚呢?死刑过于残酷了。有人反驳说,不对,活着对他更残酷;我要求他活着。国王的保护者们,你们由于同情或者由于残忍想要免除他对犯罪所应受的刑罚吗?至于我,我是厌恶我们法律滥施规定的死刑的,我对于路易本人既无爱也无憎,我憎恨的只是他的罪恶行为。我曾要求你们至今称做制宪议会的议会废除死刑。如果说基本原则在它看来是道德上和政治上的邪说,这不是我的罪过。你们从来不曾想到引用这些原则来保护那么多不幸的人。这些人的罪行与其说是他们个人的罪行,远不如说是政府的罪行。但是由于什么厄运支配,你们竟想起这些原则来保护头号罪犯呢?你们正是为了那个惟独能适用死刑的人而要求取消死刑。是的,一般说来,死刑是犯罪行为,而这只是从这样一种考虑出发的,即按照自然的永恒不变的原则,只有在死刑对人们或社会的安全是必要的时候,它才能被认为是正当的。社会安全从来不要求对普通罪犯判处死刑,因为社会永远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预防这种犯罪,并能使犯人不致危害社会。但是当国王被革命推翻而革命还远远没有由正义的法律巩固起来的时候,当单是国王的名字就能给起义的国民招来战争的时候,监狱也好,放逐也好,都不能使国王的存在成为对公共福利毫无威胁的事情。审判上所承认的这种普通法律的例外,只可能由国王犯罪的本质来解释。我以悲痛心情说出这一重大的真理……但是路易应该死,因为祖国需要生存。无论在内心还是在外表都受到尊敬的和平的、自由的人民,可能倾听关于宽宏大量的劝告,但是我国的人民在做了这样多牺牲和进行了这样顽强的斗争以后,他们的自由还受到反对。在这里法律还只是对不幸者才铁面无私、暴君的犯罪行为还是争论的对象——这种人民应当要求复仇。而向你们建议的宽宏大量太像是彼此分赃的一伙强盗的宽宏大量。
我建议你们立即做出关于路易命运的决定。至于他的妻子,请你们像处理犯了同样罪行的一切被告人一样,把她交付审判。在和平和社会自由还没有巩固以前,不让他的儿子离开塔庙监狱。至于路易,我要求国民公会立即宣布他是法兰西民族的叛徒,是反对人类的罪犯。我要求根据这一理由,在8月10日崇高烈士们为自由而牺牲的地点,让路易对世界做一个有教育意义的榜样,并为了纪念这一难忘的事件,建立一座纪念碑,来加强各国人民对自己权利的认识和对暴君的憎恨,使暴君们的心里对人民的审判感到恐惧。
3.高更
高更,保尔·高更 1848年—1903年,法国著名画家,后期印象派三位大师之一。
● 关于我的画的辩护
(1893年11月)
他们那些人什么都不懂。我的画对巴黎人来说,太简洁,太精致,太精神化了。我的画仅想将塔希提岛那儿一片绚丽的自然,和那个把每件东西都照得五光十色的热带太阳作为背景。那儿的一切活动都在露天进行,虽然看起来美女们在丛林,在溪边窃窃私语,其实整个儿塔希提就是一座天然皇宫,所有自然界的宝藏都是宫中的摆饰。因此,我画布上也有那种光鲜的色彩,静谧的气氛。
他们指责我,说我不该自称“野蛮人”,他们错了!我是个野蛮人。仔细想来,野蛮人比文明世界的人强多了,他们经受种种折磨仍在严刑下微笑,在阳光中自由歌唱,从未被真正征服过。在我的作品中,除了我的野蛮之外,他们不感觉任何的惊奇困惑,这就是为何我的作品别人无法模仿的原因。一个人的作品就代表那个人本身。世上有两种美:一种来自人类天性中的灵性;一种来自后天的学问。详细来说,这灵性和学问综合之后,再加以润饰,即产生一种极为复杂又丰富的美感,而在艺术品中追寻探讨这种美感,则是他们那些画评家的责任。
近来,艺术被各种的科学带上岐路。画家们失去原始的感性,失去灵性,甚至可以说失去幻想力,他们盲目地想追寻一些他们根本没有能力去创造的内涵。结果,他们只有人云亦云,一旦独立,便即刻失去了自我。这也是为什么不能建议后生独处的原故。除非他是个坚强又能忍受孤独的人。
对我个人来说,所有由旁人处学来的东西,反而阻止我前进。因此,我可以大声疾呼:“没有任何人教导过我。”是的,我懂得很少,但是,我很欣慰这一小部分的知识是完全来自“自我”。有谁知道,或许有朝一日,这份很少的知识,经过磨砺,会发扬光大起来而流芳万世呢?任何一种显示的进化不都是需要几个世纪的耕耘么?
让他们那些人都见鬼去吧!
4.皮埃尔·居里
皮埃尔·居里 1859年—1906年,法国著名物理学家,与其夫人一同发现了化学元素钋和镭,曾获诺贝尔奖。
● 论镭的发现和对镭的担忧
(1905年6月6日)
首先请允许我告诉大家,今天我非常高兴能在这里向皇家科学院讲演。皇家科学院决定把诺贝尔奖这一极大的荣誉授予居里夫人和我本人。我们应该感到歉意的是,由于一些我们自己也无法控制的原因,我们没有能早日在斯德哥尔摩同大家见面。
今天我要讲的是“放射性物质”的特性,或者说“镭”的特性。我不可能只讲我们自己的研究工作。在1898年开始研究这个题目的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和贝克勒尔对此问题感兴趣,但是从那时以后,越来越多的研究工作出现了,如果不讲这些物理学家们的研究成果,那么放射性也就无从谈起。这些人有卢瑟福、德比尔纳、埃尔斯特、盖泰耳、盖斯勒、考夫曼、克鲁克斯、拉姆赛和索迪。我只谈其中的几位,他们使我们对于放射性的认识有了重要的进展。
关于镭的发现,我想快一些讲过去,对它的特性只做简单的概括,然后向大家讲放射性的发现在科学各个分支中给我们带来的重大成果。
1896年贝勒尔发现了“铀”及其化合物的特殊的放射性。铀放射出的微弱射线可在照相底板上留下痕迹。这种射线可穿透黑纸和金属,可使空气导电。这种辐射不随时间而变化,但产生这种放射性的原因并不清楚。
法国的居里夫人和德国的施密特都指出,钍及其化合物也具有这种性质。1898年居里夫人又指出,在实验室制备或使用的化学物质中,只有含铀或钍的那些物质才放射出一定量的贝克勒尔射线。我们称这些物质为“放射性物质”。
这样,放射性本身是铀或钍的一种原子特性。如果一种物质含铀或钍的量越多,它的放射性也就越强。
居里夫人研究了含铀或钍的矿物。按照刚才所讲的观点,这些矿物都是放射性的。但是在测量时她发现,这些矿物的放射性比它们含铀或含钍的量所对应的辐射强很多。居里夫人认为,这些物质中含有我们尚未认识的放射性化学元素。居里夫人和我决定在一种铀矿物——“沥青铀矿”中寻找这种设想的新物质。我们对这些矿物做了化学分析,对分别处理的每批矿物的放射性进行化验。首先我们发现了化学性质与铋很相似的强放射性物质,我们称它为“钋”,后来与贝蒙特合作又发现了与钡相似的第二种强放射性物质,我们称它为“镭”,最后,德比纳尔又分离出属于稀土族的第三种放射性物质“锕”。
这种物质在沥青铀矿中只是微量存在,但它们的放射性很强,比铀的放射性大200万倍。经过大量的处理工作,我们成功地获得了足够数量的有放射性的钡盐,以使用分馏法从中提取纯盐形式的镭。镭是碱土族中比钡序数大的同族元素,它的原子量经居里夫人测定是225。
镭的放射性产生的效应很强,而且有各种不同的效应。
镭这种放射性物质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能源,它的放射性可以表示出它的能量。在我与拉博尔德合作的研究中还发现,1克镭每小时连续释放的热量达100卡。卢瑟福和索迪,朗格和普里希特,还有埃格斯特朗,都曾测量过镭释放的热量。看来,能量的释放经过数年后仍将是不变的,因此镭释放的总能量是相当惊人的。
许多物理学家,如迈耶、施威德莱尔、盖勒斯、贝克勒尔、皮埃尔·居里、居里夫人、卢瑟福和维拉德等人的研究工作指出,放射性物质放射出三种不同的射线。卢瑟福把它们命名为α射线、β射线和γ射线。三种射线的不同点表现在磁场和电场对它们的作用不同:磁场和电场能改变α和β射线的轨迹。
β射线与阴极射线相似,其特性很像质量比氢原子小2000倍的带负电粒子(电子)。居里夫人和我已经确定β射线带负电。α射线与哥尔德斯坦发现的射线相似,其特性很像比β射线重1000倍的带正电的粒子。γ射线与伦琴射线相似。
当固体物质置于放射性物质周围有放射性的空气中时,它也会变成有放射性的。居里夫人和我发现的这个现象叫做“感生放射性”。这种感生放射性同射气一样,也是不稳定的,各自按特定的指数规律自发地衰变。
看来,铀、钍、镭、锕的放射性在若干年内是不变的,但钋却按指数规律衰减着,140天衰减1/2,若干年后它将几乎完全消失。
这些都是极为重要的事实,是经过许多物理学家的努力而被证实了的。
这些事实的重要意义正在各门学科中显示出来。对于物理学来说意义是很明显的。在实验室中镭成了研究工作的一种新的手段,是一个新的放射源。对于β射线的研究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项研究证明了J.J.汤姆逊和亥维赛(Heaviside)关于运动中的带电粒子的质量的理论。如果假设物质是由带电粒子集合而成,那么看来力学的基本原理就要从根本上加以修正。
对化学来说,认识放射性物质的特性,意义或许更为重大,它使我们认识了一种维持着放射现象的能源。
在开始研究的时候,居里夫人和我就认为,此现象可用两种不同的一般假设来解释。关于这些假设,居里夫人在1899年和1900年做过阐述。
1.第一种假设:放射性物质从外界摄取能量并加以释放,因此这种放射是二次辐射。
2.第二种假设:放射性物质释放的能量出自物质本身,因此放射性物质处在变化当中,它们缓慢地逐渐衰变,尽管某些物质在状态在表面上是不变的。镭在数年中释放出的热量如果与相同重量的物质在化学反应中释放的热量相比,那是非常巨大的。然而,释放出的这些热量只不过是少量的镭在衰变中放出的能量,这些镭少得甚至衰变数年后还察觉不出。这就使我们得出一种假设:放射性物质的衰变要比普通的化学变化深刻得多,原子的存在可能要成为问题,因为放射性衰变是元素的转化。
放射性现象对地质学也有意想不到的重大意义。例如,人们发现在矿物中镭总是与铀伴生,甚至还发现,在所有的矿物中镭和铀的比例是一个常数(鲍特伍德的发现)。这就证实了镭是从铀产生的想法。这一理论也可以推广去解释在矿物中经常存在的其他元素共存的现象。可以想像到,某些元素是在地球表面的一定区域形成的,它们是在一定时间内由其他元素产生的,这个时间可能就是地质年代的标志。这是一个新的观点,地质学家们将会加以考虑。
最后,在生物科学方面,镭射线和镭射气产生了令人感兴趣的效应,目前正在被人们研究着。镭的射线已用于治疗某些疾病(狼疮、癌症和神经方面的疾病)。在某些情况下射线的作用可能会有危险性。如果一个人把装有数十毫克镭盐的小玻璃瓶放在一个木盒或纸盒中放在口袋里几个小时,这个人决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但是经过15天以后,他的皮肤就会发红,然后是疼痛,再想治愈是很困难的。如果受放射作用的时间再长,人就会瘫痪和死去。镭必须封在很厚的铅盒中传送。
可以想像到,如果镭落到恶人的手中,它就会变成非常危险的东西。这里可能产生这样一个问题:懂得了大自然的奥秘是否有益于人类?从新发现中得到的是裨益呢,还是它将有害于人类?诺贝尔的发明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烈性炸药可以使人们创造奇迹,然而它在那些把人民推向战争的罪魁祸首们的手中就成了可怕的破坏手段。我是信仰诺贝尔的人们当中的一个,我相信,人类从新的发现中获得的将是更美好的东西,而不是危险和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