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桥梁工程概论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二节 道路的分类与技术标准

道路是供各种车辆和行人等通行的工程设施,按其使用范围可分为公路、城市道路、厂矿道路、林区道路及乡村道路等。

一、道路的分类

(1)公路:指连接城市、乡村和工矿基地之间,主要供汽车行驶并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

(2)城市道路:在城市范围内,供车辆及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标准和设施的道路。城市指直辖市、市、镇以及未设镇的县城。

(3)厂矿道路:主要供工厂、矿山运输车辆通行的道路。

(4)林区道路:建在林区,主要供各种林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

(5)乡村道路:建在乡村、农场,主要供行人及各种农业运输工具通行的道路。

二、公路的分级与技术标准

公路是为汽车运输或其他交通物流服务的工程结构物,这种结构物性能的好坏和服务水平的高低是由公路等级和技术标准来决定的。

(一)公路的分级

公路等级是表示公路通过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指标。为了满足经济发展、设计交通量、路网建设和功能等要求,公路应分等级规划与建设。我国现行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根据公路的使用任务、功能和适应的交通量,将其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1)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是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应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它具有4条或4条以上车道,设有中央分隔带,全部立体交叉,并具有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

4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5万~5.5万辆;6车道高速公路为4.5万~8万辆;8车道高速公路为6万~10万辆。

(2)一级公路。一级公路是连接重要的政治、经济中心,通往重点工矿区,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

4车道一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1.5万~3万辆;6车道一级公路为2.5万~5.5万辆。

(3)二级公路。二级公路是连接中等以上城市或者是通往大工矿区、港口等地,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为保证汽车的行驶速度和交通安全,在混合交通量大的路段,可设置慢车道供非汽车交通行驶。双车道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汽车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

日交通流量0.5万~1.5万辆。

(4)三级公路。三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沟通县及县以上城市。双车道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6000辆。

(5)四级公路。四级公路为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是沟通县、乡、村的支线公路。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将各种车辆折合成小客车的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

以上五个等级的公路构成了我国的公路网,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作为公路网的骨干线,二级、三级公路作为基本线,四级公路为公路网的支线。

公路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公路功能、路网规划和设计交通量,并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区的综合运输体系、远期发展规划、社会经济等因素,经论证后确定。

另外,公路按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和行政等级又分为国家干线公路(简称国道)、省干线公路(简称省道)、县公路(简称县道)、乡村公路(简称乡道)和专用公路,并实行分级管理。一般把国道和省道称为干线,县道和乡道称为支线。

国道是在国家干线网中,具有全国性政治、经济、国防意义的主要干线公路,包括重要的国际公路、国防公路,连接首都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首府的公路,连接各大经济中心、港站枢纽、商品生产基地和战略要地的公路。

省道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网中,具有全省性的政治、经济、国防意义,并由省级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的省级公路干线。

县道是指具有全县政治、经济意义,连接县城和县内主要乡(镇)、主要商品生产和集散地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国道、省道的县际间公路。县道由县、市公路主管部门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

乡道是指直接或主要为乡(镇)村经济、文化、生产、生活服务的公路,以及不属于县道以上的乡村与外部联络的公路。乡道由县统一规划,由县、乡组织修建、养护和管理。由于乡村公路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一般不列入国家公路等级标准。

专用公路是指专供或主要供厂矿、林区、农场、油田、旅游区、机场、港口、军事要地等与外部联系的公路。专用公路由专用单位负责修建、养护和管理,也可委托当地公路部门修建、养护和管理。专用公路的技术要求应按其专门制定的技术标准或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执行。

(二)公路技术标准

公路技术标准是指在一定自然环境条件下能保持车辆正常行驶性能所采用的技术指标体系。公路技术标准是法定性技术准则,它反映了我国公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技术要求,是公路勘测设计、施工及养护的主要依据。归纳起来公路技术标准大体可分为三类,即“线形标准”、“载重标准”和“净空标准”。

“线形标准”或称“几何标准”,主要是确定路线线形几何尺寸的技术标准。“载重标准”是用于道路的结构设计,它的主要依据是汽车的载重标准等级。“净空标准”是根据不同汽车的外轮廓尺寸和轴距,来确定道路的尺寸。各级公路的具体标准是由各项技术指标来体现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包括设计速度、行车道数及宽度、路基宽度、最大纵坡、平曲线最小半径、行车视距、车辆荷载等,详见表11。设计速度是技术指标中最重要的指标,它对工程费用和运输效率的影响最大。路线在公路网中具有重要经济、国防意义者,交通量较大者,地形平易者,规定较高的设计速度;反之则规定较低的设计速度。

表1 1

各级公路的主要技术指标

汽车荷载等级

公路 Ⅰ级

公路 Ⅰ级

公路 Ⅱ级 公路 Ⅱ级 公路 Ⅱ级

三、城市道路的分级

城市道路是指连接城、镇、工矿基地内各地区、各部分,供交通运输及行人通行使用,便于居民生活、工作及文化娱乐活动的具有一定技术设施的道路。

城市道路一般比较宽阔,为适应复杂的交通工具,多划分出机动车道、公共汽车优先车道、非机动车道等。道路两侧有高出路面的人行道和房屋建筑,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下埋设城市公共管道。为了保证交通、美化城市,保护环境,城市道路还会布置分隔带、绿化带,甚至布置街道花园。

城市道路的功能是综合性的,为发挥其不同功能,保证城镇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交通运输经济合理,应对城市道路进行科学的分类。根据我国现行《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的规定,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完全为交通功能服务,是解决城市大容量、长距离、快速交通的主要道路。快速路应中央分隔、全部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形式,应实现交通连续通行,单向设置不应少于两条车道,并应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设施。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为连接城镇各主要分区的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主要骨架。主干路两侧不宜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3)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是城镇区域性的交通干道,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和服务功能为主。

城市道路的设计指标很多,其中设计速度是道路设计时确定几何线形的基本要素。设计速度一经选定,道路设计的所有相关要素如平曲线半径、视距、超高、纵坡、竖曲线半径等指标均与其配合以获得均衡设计。

各级道路设计速度的选定应根据交通功能、交通量、控制条件以及工程建设性质等因素综合确定。快速路和主干路的辅路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0.6倍。在立体交叉范围内,主路设计速度应与路段一致,匝道及集散车道设计速度宜为主路的0.4~0.7倍。平面交叉口内的设计速度宜为路段的0.5~0.7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