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与财务工作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50人以下,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现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为认缴制,公司在提交注册材料时,公司章程里要注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实物出资或货币出资)、出资时间(如两个股东,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一个股东认缴出资总额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一次性缴足。出资时间股东可协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的财务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在成立时应做好如下财务工作。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为日后的财务核算、会计管理等相关事项提供必要的准则和依据。
其次,要核定增值税纳税人类型。我国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的规范性要求较高,对小规模纳税人记账报税的要求则相对低些,小规模纳税人的账务处理工作也会比较简单。另外,二者在记账报税过程中所适用的税率会存在不同,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0~13%,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则通常为3%。
最后,根据纳税人类型确定账簿设置。新成立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并且要掌握建账方法、记账规则和填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