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召诰》、《洛诰》的年代问题
《召诰》篇记事有日月而无纪年,学者对其年代认识多有分歧尚有可说,而《洛诰》篇明有系年,学者还言人人殊,则不能说是得其旨归。下面分几个问题来谈。
(一)析“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
《洛诰》篇末云:“戊辰,王在新邑烝,祭岁。……王宾杀禋咸格,王入太室祼。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此“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一句的含义是什么,能否说明《洛诰》的制作年代,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先来看看历代经学家对此是怎样解释的。
马融说:“‘惟七年’,摄政七年,天下太平。”(《经典释文》引)
郑玄说:“文王、武王受命及周公居摄皆七年。”(《经典释文》引)
伪孔传说:“言周公摄政尽此十二月,大安文武受命之事,惟七年,天下太平。”孔疏云:“在十有二月,惟周公大安文武受命之事,于此时惟摄政七年矣。”(《尚书正义》)
孙星衍说:“经言‘在十有二月’,则周公居摄周七年也。此上文言‘祭岁’,则是成王岁朝即政而祭也。故此于篇终记公居摄之年数。”(《尚书今古文注疏》)
在上述诸说中,马融把“惟七年”与“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割裂开来作解,郑玄把周公与文王、武王三者并列起来作解,都是不正确的,但他们二人都认为此年当为周公摄政七年,却与后世大多数经学家的意见相一致。在此之前,《史记·周本纪》也说:“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成王在丰,使召公复营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复卜申视,卒营筑。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贡道里均。’作《召诰》、《洛诰》。”史迁所说“周公行政七年”,据《鲁世家》知其包含在成王纪年之内,亦即成王即位七年。刘歆则认为此为周公摄政七年“复子明辟”之岁,次年为成王元年。二说于成王纪年的安排有所不同。前者注重王位相继的形式,后者言其问题的实质,故有此异。但他们二人都把《洛诰》作为周公摄政七年的诰文则无二致。验之《洛诰》本文,一则周公曰“朕复子明辟”,“兹予其明农哉”;二则王若曰“公明保予冲子”,“予小子其退,即辟于周”,确系周公致政、成王即政之辞,故知周公摄政七年说可据,亦知《洛诰》作于周公摄政第七年不诬。
王国维曾提出不同于传统观点的新看法,他说:“‘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上纪事,下纪年。犹艅尊云‘惟王来正人方,惟王廿(按当为十)有五祀’矣。‘诞保文武受命’,即上成王所谓‘诞保文武受民’,周公所谓‘承保乃文祖受命民’,皆指留守新邑之事。周公留雒,自是年始,故书以结之,书法先日、次月、次年者,乃殷周间记事之体,殷人卜文及庚申父丁角、戊辰彝皆然。周初之器或先月后日,然年皆在文末,知此为殷周间文辞通例矣。……自后人不知‘诞保文武受命’指留洛邑监东土之事,又不知此经纪事纪年各为一句,遂生周公摄政七年之说,盖自先秦以来然矣。”[18]王氏以先日次月次年的行文格式为殷周间文辞之通例,这是对的,不过卜辞彝铭文首若有年月日相次的行文格式,也不能算是例外,如周初甲骨即有“六年史乎(呼)宅商西”之辞。这里我们的疑问是,卜辞彝铭的纪年均指某王之年,《洛诰》“惟七年”应该是什么样的纪年呢?王国维在《周开国年表》“文王元祀”之下有解释说:“成王即位,周公摄政之初,亦未尝改元。《洛诰》曰‘惟七年’,是岁为文王受命之十八祀,武王克商后之七年,成王嗣位,于兹五岁。”[19]我们认为,这种解释是成问题的。
首先,“惟七年”与“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是两句密不可分而又相互发明的文句,同为纪年之辞,不能将其割裂开来,残头去尾,句中用两个“惟”字正表明同为纪年的一致性。如果一定要把此句分别断开,“惟七年”也只能看作“惟周公七年”之省文,因为前已述及周公,后句则可略去。
其次,所谓“文武受命”,应理解为《康诰》言“天乃大命文王(包括武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酒诰》言“克受殷之命”,《顾命》言“昔君文王武王……用克达(挞)殷集大命”,而不能解为留洛邑监东土之事,因为这与“文武受命”毫不相干。王氏以“惟七年”为“武王克商后之七年”实际已经包含这一层意思,实不知为什么又对“文武受命”另出新解。“惟七年”果真从武王克商之年算起,在武王未殁的两年间,他“受天命”,“定王业”,何须周公来“摄行政当国”,何须周公来安保“克殷之命”呢?
最后,以某一事件为纪年的基点,恐怕也不符合卜辞彝铭的通例。卜辞彝铭所谓“惟王某年”应是指某王即位后的某年(如果某一事件与某王即位同年,那就另当别论)。如《小孟鼎》铭:“惟八月既望,辰在甲申……惟王廿又五祀。”(《集成》2839)此为康王二十五年器。又如《兮甲盘》铭“惟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集成》10174),此为宣王即位五年器。前者“惟王廿又五祀”指的是王年,后者仅称“惟五年”也指的是王年,这类材料很多,不能说不是通例。为什么《洛诰》“惟七年”有此例外,不是周公摄政七年(亦不是成王嗣位七年)而是“武王既克商之七年”呢?如果这种纪年可以以某一事件作为基点,那么,大量的卜辞彝铭中“惟王某祀”又是从什么事件发生开始计算某一积年的呢?把简明的纪年方式弄得如此复杂之至,实在出人意料。
陈梦家对“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的解释更为有趣。他说:“‘文武受命惟七年’指周受天命以来之七年。今若以文王称王仅一年(如《尚书大传》六年称王七年而崩之说),武王四年克纣灭殷,武王既克商二年而崩,次年即成王元祀。如此则文王称王以后至成王元祀适为七年,‘文武受命惟七年’是文王受命之八年,武王即位之七年。”[20]陈氏截语解经我们姑不论其然否,只需将他这一结论来检验一下他拟作的“周开国年表”,就不难看出其自相矛盾处。陈氏年表的年次是:文王元祀,武王克商之年,武王既克商一年,武王既克商二年,成王即位之年,成王即位二年,成王即位三年,成王元祀。试问,既然武王克商二年而崩,次年为成王元祀,为何年表又把成王元祀放在崩后第四年呢?陈氏要在成王元祀“作新邑,诰诸侯”之前插入伐武庚、伐奄等东征之事,实在不易找出别的办法,便只好在武王既克商二年与成王元祀之间再安排成王即位三年,殊不知与其结论大相抵触。陈氏自己的结论不能用来解释自己拟定的年表,这样的结论要人们信服是很难的。
(二)《召诰》与《洛诰》制作同年
《史记·周本纪》和《汉书·律历志》引刘歆《世经》都说《召诰》与《洛诰》同作于周公摄政七年,但郑玄据《尚书大传》认为《召诰》作于周公居摄五年。我们若将二诰作一番比较研究,即知当以周公摄政七年之说为是。
《召诰》说:“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则至于丰。惟太保先周公相宅。越若来三月,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卜宅。厥既得卜,则经营。越三日庚戌,太保乃以庶殷攻位于洛汭。越五日甲寅,位成。若翼日乙卯,周公朝至于洛,则达观于新邑营。”
《洛诰》记周公说:“予乃胤(继)保大相东土,……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伻(使)来以图及献卜。”
比较这两段文字可见二诰记事内容的一致性。从时间上来说,召公至洛相宅在先,周公继后朝至于洛。召公至洛在三月三日(戊申)。周公至洛在三月十日(乙卯)。有学者认为二诰所说“乙卯”并不同年,“《洛诰》的乙卯是将营成周之前,而《召诰》的乙卯则在新邑建成之后”[21],恐未谛。二诰所记周公至洛相宅在召公之后,何至于《洛诰》的“乙卯”偏在《召诰》的“乙卯”之前?果若是,周公先已卜宅定位,何由召公再卜?不会是召公的地位高于周公,最后由召公拍板吧?再从二公卜宅的地点来看,亦于同一位置得到吉兆。召公得卜兆之后,随即命庶殷攻位于洛汭。周公至洛复卜之后,派使臣把图卜送给远在宗周的成王,成王认为“休,恒吉”,准予备案。二诰记事内容如此契合无间,怎好说不是作于同年呢?
更重要的是,二诰记周公致政成王一事相得益彰,是其作于同年最有力的证据。《召诰》云:
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
在这段话中,“服”字尤其值得我们注意。《诗·大雅·荡》:“曾是在位,曾是在服。”毛传:“服,服政事也。”说明“在服”与“在位”意思相近。“知今我初服,宅新邑”一句,伪孔传解释说:“天已知我王初服政,居新邑。”把“初服”释为“初服政”,很是正确。《酒诰》所说“内服”、“外服”,《多方》所说“有服在大僚”,《毛公鼎》所说“在乃服”的“服”,都是这个意思。“王乃初服”表明成王在是年二月告庙于丰之时,已经开始临朝视政,周公也就不再称王了。不过周公对政权的移交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成王开始只是初步接触处理政事,还缺乏独当一面的经验和能力,当“伻来以图及献卜”时,他对周公表示“我二人共贞”,正说明这种情况。待年底新邑告成,成王经过一年的视政实践,基本具备了亲政的条件,这时再举行祀天改元大典,完成权力的最后移交。正是因为是年成王开始即政,所以才有召公对成王的戒勉。希望他“其疾敬德”,“我受天命,丕若有夏历年,式勿替有殷历年”。所谓“今冲子嗣”就是“今王嗣受厥命”,不是说成王年少嗣位,而是指成王亲掌国家大权。
《召诰》记成王即政,《洛诰》言周公致政,二者相辅相成。《洛诰》记周公说:“朕复子明辟”,就是周公复还成王君位的意思。又说:“乃惟孺子颁(分任政事),朕不暇听。……汝往敬哉!兹予其明农哉。”表明周公至此完全退居臣列,甚或有致仕之意。而成王“即辟(君位)于周”,正式成为周之国君了。由此看来,二诰同记周公致政成王之事,其制作不同年是说不过去的。
《尚书大传》说,周公摄政,五年营成周,七年致政成王。按照郑玄的理解,这是说《召诰》作于周公摄政五年,《洛诰》作于周公摄政七年,后世经学家对此说极为推崇。如王鸣盛《尚书后案》说:“伏生《大传》乃秦火以前之书,其说原于七十子,故郑(玄)从之。《史记》杂采群书,刘歆恐亦出揣测,皆不如伏生为可信。”究其实,《召诰》既言营洛又及成王即政,二事不可分割。既然《大传》认为周公致政在摄政七年,怎么能置《召诰》“王乃初服”之事于不顾,把它定在居摄五年所作呢?这种自相矛盾的说法,偏偏有人深信不疑,实在是一件大可怪异的事。
(三)关于《何尊》铭文年代的纠葛
由于近年《何尊》铭文的发现,人们对《召诰》、《洛诰》的制作年代更是众说纷纭,这里也略作讨论。兹录此尊铭文于下:
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武王礼,福自天,在四月丙戌。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昔在尔考公氏,克逨文王,肆文王受兹大令。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呜呼!尔有惟小子亡识,视于公氏,有爵于天。彻令敬享哉!唯王恭德裕天,顺我不敏。王咸诰,何易贝卅朋。用作庾公宝尊彝。惟王五祀。(《集成》6014)
关于何尊铭文解释的分歧,过去主要集中在“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和“惟王五祀”的考释上。对于“迁宅”的考释,比较有影响的是“迁都”和“营洛”两说。主张迁都说的人,把“惟王五祀”解释为周公归政成王后的第五年;[22]主张营洛说的人,则把“惟王五祀”说成成王即位的第五年(周公摄政五年),也就是《召诰》、《洛诰》所作之年。[23]我们认为营洛说还有待斟酌。
从《何尊》铭文的内容来看,是说成王在天(太)室山举行福祭,又在京室诰训宗小子,并赐贝于何等事,通篇全无初始营洛的气象。如果按照杨宽的说法,“《召诰》应与何尊作于同年”[24],《何尊》的月份干支亦与《召诰》、《洛诰》同年,那么,营成洛邑之神速就令人不可想象,从三月甲子周公命“庶殷丕作”算起,到四月丙戌成王于京室作诰,其间不过二十三日。周公秉武王遗命,营建东都,必有宫室宗庙,即所谓“左祖右社,面朝后市”[25],即令这些建筑不如后世豪华,也绝非在不及一月的时间里就能完成。据《逸周书·作雒》载周公“及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土中,立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郭)方七十里,南系于雒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凑”。其“千七百二十丈”,《艺文类聚》、《初学记》、《太平御览》等引作“千六百二十丈”,这与《考工记》所说“匠人营国方九里”大致相合。规模如此庞大的建筑,毕其功于一年尚且费事,怎么可能在短短的一月之内竣工?又怎么可能在不曾竣工的京室来举行福祭并诰训宗小子?前面还曾说到,是年三四月间成王并未至洛,四月丙戌也就不可能在成周作诰。这样看来,“迁”字即使有营造之意,也不能以此求解何尊之铭。要把《何尊》的年月干支与《召诰》、《洛诰》的年月干支相整合,进而得出二诰与《何尊》制作同年的结论,在事实上是说不通的。
比较起来,还是迁都说更合理些。在我看来,《何尊》所谓“迁宅”,无非是把成周洛邑作为与宗周镐京并立的两个政治中心,周天子可以根据形势需要选择居处以备事急,而镐京仍然保持作为旧都的特殊地位。“迁宅”之“迁”也不能完全视为离散之辞,由于多种原因,古时帝王可以随意迁居。汤居亳,祖乙居庇,阳甲居奄,盘庚迁殷,是其常事。即以姬周而言,文王时就“自岐下而迁都于丰”[26],武王时又作宅于镐。及克商之后,武王更有宅洛之意:“余其(将)宅兹中国,自之乂民”。成周既建,成王尊武王遗命,迁居于此,以稳定东方局势,自不足怪。有学者以为成王迁居成周,于古籍无征。赵光贤先生根据文献和金文材料,证明“成王曾迁居成周确有其事,《何尊》不仅证实其事,而且告诉我们此事发生在成王五年四月”[27]。此说甚是。从《洛诰》所记内容来看,当新邑落成,成王举行改元大典之后,随即返回宗周,是年并无迁居之事。因此把“惟王五祀”放在成王亲政后的第五年,应该是符合事实的。以《何尊》的纪年来考察《召诰》、《洛诰》的制作年代,更说明二诰作于周公摄政七年是无须怀疑的了。
[1] 《尚书·召诰》疏引。
[2] 宋元人注:《四书五经·书经》,中国书店1985年版,第95页。
[3] 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观堂集林》卷十,中华书局1994年版。
[4] 于省吾:《重文例》,《燕京学报》第37期,1949年。
[5] 本书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中国哲学史研究室编,初版于1964年,1984年由中华书局再出修订本。
[6] 黄彰健:《召诰解》,《经学理学文存》,台北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
[7] 《尚书·召诰》疏引。
[8] (清)王鸣盛:《尚书后案·召诰》,《四库全书》本。
[9] (清)吴汝纶:《尚书故·洛诰》,清光绪三十年刊本。
[10] 赵光贤:《说〈尚书·召浩·洛诰〉》,《古籍整理研究学刊》1991年第4期。
[11] (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召诰》,中华书局1986年版。
[12] 曾运乾:《尚书正读》,中华书局1964年版,第192页。
[13] 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大东书局影印本1931年版。
[14] 《诗·周颂·烈文》疏引。
[15] 郭沫若:《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大东书局影印本1931年版。
[16] 赵光贤:《“明保”与“保”考辨》,《古史考辨》,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17] 黎子耀:《〈洛诰解〉献疑》,载《王国维学术研究论集》第一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
[18] 王国维:《洛诰解》,《观堂集林》,中华书局1994年版。
[19] 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观堂集林》附《别集》卷一,中华书局1994年版。
[20] 陈梦家:《西周年代考》,商务印书馆1955年版,第42页。
[21] 唐兰:《西周青铜器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页。
[22] 唐兰:《何尊铭文解释》,《文物》1976年第1期。
[23] 马承源:《何尊铭文初释》,《文物》1976年第1期。
[24] 杨宽:《释何尊铭文兼论周开国年代》,《文物》1983年第6期。
[25] 《周礼·考工记》。
[26] 《史记·周本纪》。
[27] 赵光贤:《成周考》,《中华文史论丛》198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