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卦主爻说
一卦主爻说,是指一卦六爻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在决定卦义、体现卦德、占断吉凶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一个爻或两个爻,称之为一卦主爻。一卦六爻有主次之分的观念,萌芽于《彖》。《彖》重视一卦中二、五位之爻的属性,多以之论述卦义,笔者在上文“爻位说”中已述。此外,《彖》在解卦时,直接指出某爻在卦中的主导地位,如《小畜·彖》:“柔得位而上下应之,曰小畜。”此是以六四为《小畜》卦义之主导。《大有·彖》:“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应之,曰大有。”此是以六五为《大有》卦义之主导。《无妄·彖》:“无妄,刚自外来而为主于内。”此是以初九为《无妄》卦义之主导。《彖》之后,《说卦》提出乾坤生六子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震、坎、艮皆一阳爻二阴爻,而其卦性以一阳爻为主;巽、离兑皆一阴爻二阳爻,而其卦性以一阴爻为主。
《易传》之后,进一步发展一卦主爻说的是西汉易学家京房,《京氏易传·姤》:“定吉凶,只取一爻之象。”其八宫卦的体系,即以各宫的“世爻”为主爻。东汉经学家郑玄则吸收了《说卦》六子卦的主爻思想,提出了爻体说的解《易》体例。张涛先生指出:“爻体是指某一爻可以代表某一卦体,同时代表某一卦义。如屯卦上体为坎,下体为震。震之初为阳爻,凡初或四为阳爻,皆可称‘震爻’,并取震卦之义。又如兑之上为阴爻,凡三或上为阴爻,皆可称‘兑爻’,并取兑卦之义。这样,根据一爻就可以推导出一个新的卦象。这是对以往象数理论中卦主说的继承、丰富和发展。”[22]
郑玄之后,三国时期玄学家王弼又从哲学的高度将一卦主爻说进一步理论化、系统化。《周易略例·明彖》:“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故六爻相错,可举一以明也;刚柔相乘,可立主以定也……夫少者,多之所贵也;寡者,众之所宗也。一卦五阳而一阴,则一阴为之主矣;五阴而一阳,则一阳为之主矣。夫阴之所求者,阳也;阳之所求者,阴也。阳苟一焉,五阴何得不同而归之?阴苟只焉,五阳何得不同而从之?故阴爻虽贱,而为一卦之主者,处其至少之地也。”[23]
王弼之后,对主爻理论贡献最大的当属清代学者李光地,他将一卦主爻分为“成卦之主”和“主卦之主”,认为二者在一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周易折中·凡例》:“凡所谓卦主者,有成卦之主焉,有主卦之主焉。成卦之主,则卦之所由以成者。无论位之高下,德之善恶,若卦义因之而起,则皆得为卦主也。主卦之主,必皆德之善,而得时、得位者为之。故取于五位者为多,而它爻亦间取焉。其成卦之主,即为主卦之主者,必其德之善,而兼得时位者也。其成卦之主,不得为主卦之主者,必其德与时位,参错而不相当者也。大抵其说皆具于夫子之《彖传》,当逐卦分别观之。若其卦成卦之主,即主卦之主,则是一主也。若其卦有成卦之主,又有主卦之主,则两爻皆为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两爻,则两爻又皆卦主矣。或其成卦者兼取两象,则两象之两爻,又皆为卦主矣。亦当逐卦分别观之。”[24]
一卦主爻说是分析一卦六爻关系、阐释《易经》卦义的重要理论,但也有应用上的局限性,因为《易经》卦义的形成是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的,故主爻说并不能全部适用于六十四卦,我们在探究易卦的奥秘时,需要兼用象数和义理的手段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