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主报告CROIC-IWEP
一 评级背景
中国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2019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1369.1亿美元,虽同比下降4.3%,但仍是仅次于日本的世界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2019年中国对外投资流量占全球比重的10.4%,连续四年占比10%以上。截至2019年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1988.8亿美元,占全球当年存量的6.4%,较上年年末增加2166.1亿美元[1],是2002年年末存量的73.5倍,在全球的排名由第25位升至第3位,仅次于美国和荷兰。截至2019年年底,中国有超2.75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全球188个国家(地区)设立对外直接投资企业4.4万家,全球80%以上国家(地区)都有中国的投资;其中,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超过1万家,2019年当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流量186.9亿美元,年末存量1794.7亿美元,占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7%和8.2%。不过,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地域分布较为集中,2019年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前20位的国家(地区)占总额的92.4%。
同时需要注意,自2018年以来中国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逐步增加,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多次因东道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而受阻。比如,中美经贸摩擦已由贸易领域扩展至直接投资领域。2019年3月5日欧盟理事会通过了外资审查框架法案后,2020年3月2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有关外商直接投资(FDI)和资本自由流动、保护欧盟战略性资产收购指南》,要求欧盟各成员国实施审查措施,防止因外国投资者收购、控制公司导致欧盟安全或公共秩序受到威胁。2020年3月29日,澳大利亚政府宣布根据《1975年外国收购与接管法案》(The Foreign Acquisitions and Takeovers Act 1975)对所有外国投资申请延长审查时间、降低审查门槛到零,并确保所有外国收购要约都要经过其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审查。2020年4月17日,印度政府也宣布了新修订的外国投资政策,要求与印度有陆地接壤国家的实体和居民(或投资收益人)对印度的投资,必须通过“政府审批路径”。2020年12月2日,美国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案》(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要求中国企业向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提供检查经审计账目的权限,另外还要求在美国证交所上市的公司证明它们不受外国政府控制。上述一系列案例表明,全球范围内投资审查的力度大幅提升。
此外,2020年世界经济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陷入了深度衰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均遭受显著冲击。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预计,全球FDI流量2020年或同比暴跌40%,远低于美国次贷危机时期的谷底水平。在世界形势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全球经济增长的前景存在深刻的不确定性。
开展中国海外投资国家风险评级工作,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的“统筹发展和安全”精神的重要抓手。2021年,尽管新冠肺炎疫情有希望得到一定程度控制,但全球经济复苏注定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因此,随着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逐步推进,中国企业海外竞争力的不断增强,增强风险意识,做好针对性的风险预警,进而准确识别风险,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的同时抓住机遇,是中国企业提高海外投资安全性和成功率的重要前提,也是构建海外利益保护和风险预警防范体系的关键一环。可以预见,“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双边投资协定的生效,将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提供新的机遇,中国企业也将释放出更多投资活力,与世界其他国家实现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