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21条第3款的规定,直销员业务培训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2005年11月1日,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直销员业务培训及考试活动,予以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