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处罚程序应适用的法律规范】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注解
本条对治安管理处罚程序适用的法律依据作了规定,即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如果本法已经作出了专门性的规定,就应该适用本法,如果本法对某个事项未作出专门性的规定,那就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应用
3.对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如何选择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
行政法是以大量的单行法的形式存在的,而且很多单行行政法具有实体和程序性规范结合在一起进行立法的特点,即在同一部行政法律中,往往既有关于行政权的设定等实体性规定,又有关于行政权行使的程序性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因而,在适用法律的时候可以根据行政管理领域管理事项的不同适用不同的程序性规定。本法中的程序性规定是按照《行政处罚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并结合治安管理处罚自身的特点作出的,是对治安管理处罚程序适用的衔接性规定,即在处罚程序方面本法有规定的适用本法,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处罚程序。
此外,因为本法与《行政处罚法》之间是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且本法生效在后,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以及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在两部法律出现内容上的冲突时,应当优先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4.如何区分治安管理处罚与其他治安行政处罚,从而适用不同的程序
实践中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区分治安管理处罚和其他治安行政处罚:
第一,凡是本法明确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第二,凡是其他法律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
第三,凡是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此前规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例如,《公路法》第83条规定:“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再如,《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违反本条例应当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些法律、法规、规章一般没有具体规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同时还应当在本法中找到对应的条文,才能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凡是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查处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公安机关查处的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例如,《枪支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公安机关查处的行政违法行为。另外,公安部制定的直接关系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规章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